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还可以提取吗?

2024-05-09 14:55

1. 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还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可以提取的。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承诺书,一般办理窗口会给到,签字画押即可。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还可以提取吗?

2. 公积金封存之后可以提取吗?


3. 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还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还可以提取吗?

4. 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能提取吗


5. 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能提取吗

只要符合下列提取条件是可以进行提取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能提取吗

6. 住房公积金封存后可以全部提取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封存后里面的钱是可以提取出来的,只要用户符合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业务。如果没有办理提取业务的用户,在找到新单位后公积金就可以重新解封了。职工公积金封存之后,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只要用户达到公积金提取条件,则在离职之后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出来。对于提取封存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不同城市规定不同。如果不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那么就无法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取出。一旦公积金出现断交的情况,则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处于封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封存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想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也是需要符合状况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才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7. 公积金封存后可以直接提取吗

可以,关于封存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法进行:方法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封存后可以直接提取吗

8. 公积金封存了还能提取吗

公积金封存了还能提取,具体如下:1、因为公积金缴纳中断,不能转移又不符合销户的条件,账户就会封存在那里。只要用户满足当地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现在公积金提取条件宽松了许多,大部分用户都是提取出来的。只不过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是封存的状态就无法通过审核,必须是正常缴费的状态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