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公积金可以在邯郸买房吗?

2024-05-08 07:49

1. 河北省直公积金可以在邯郸买房吗?

        邯郸异地公积金新规     
       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大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2020〕52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满足广大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开展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任一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在邯郸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有本地职工同等贷款权利。    
       二、缴存证明的出具及回收。异地缴存职工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提交我中心受理审核。我中心所属各管理部、贷款大厅收到职工提供的证明后,经核实有效,应及时开展贷款审批程序,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要对由我市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进行登记并在系统标识,收集并留存贷款地公积金中心邮寄回来的贷款回执,做好台账登记。  
       三、缴存证明信息核实。各管理部、贷款大厅收到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时,提交经住建部备案的稽查审核部门指定联系人核实职工缴存和贷款使用信息。核查真实有效的,履行贷款审批手续。核查不符的,提交稽查审核处进一步调查并通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异地缴存职工参照《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办理贷款业务。 职工开户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账户状态为正常,夫妻双方均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我中心均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也不再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五、贷款额度计算。 异地贷款职工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同本地职工相同。 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年限(连续缴存月数之和÷12)×6(万元)+(借款人缴存余额+配偶缴余额)×10(元)。  
       六、做好系统功能支持。信息技术处完善系统功能设置,在缴存人信息中添加异地贷款缴存信息开具和贷款标识。开具缴存证明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转移时,其标注记录一并转移过去。并对异地贷款职工贷款资料审批录入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字符长度、缴存信息详情等内容录入上做好系统支持,确保异地贷款业务顺利有效开展。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事项“跨省通办”。  

河北省直公积金可以在邯郸买房吗?

2. 石家庄公积金能在邯郸买房吗

法律分析:
不能,石家庄公积金无法在邯郸贷款买房。石家庄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内五区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 我在邯郸买房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能用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我在邯郸买房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能用吗?

4.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北买房吗


5. 现在河北能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买房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购房人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凡是支持公积金贷款的小区都是跟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关系的,可以直接咨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或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确定该小区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现在河北能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买房吗?

6.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北购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7. 北京交公积金,可以在邯郸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要看当地是够有异地贷款的政策。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北京交公积金,可以在邯郸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8. 北京公积金能在河北买房吗

北京公积金能在河北买房。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4、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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