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下的审计应怎样做

2024-05-12 09:36

1. 公共财政下的审计应怎样做

     财政审计已经成为国家审计的重点
    首先,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审计主要是监督国家的财政收支。其次,从上看,财政审计是年度必审的重点项目。再次,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国家的国民经济职能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调控。而国家审计机关则通过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间接调控。
  审计法颁布后,各级审计机关以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中心,逐步拓展审计新领域,带动和促进了其他各项审计工作的发展。1998年,审计署新一届党组第一次将国家审计划分为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和企业审计,提出了“三大审计”的概念,初步确立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中的地位,符合现阶段的国情,同时也向国际惯例迈出了一步。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与企业职能的分开以及中介组织执业的规范与质量的提高,国家审计的重点将实行重大调整,即逐步从企业审计领域中退出,重点转向财政收支审计。而且,在财政收支审计方面,除了传统的审计项目和外,还要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的需要,在部门决算审签、政府采购审计、环保资金和保障资金审计以及财政资金运用效益审计等方面将取得新的突破。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在法律上虽然也保留审计监督的权力,但实际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由中介组织承担。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产生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当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且数量多,分布广。当时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不管是从审计机关内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还是从工作重点的摆布上,都明显地体现了这一思路,即以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中心,财政审计主要是以下级政府财税部门为对象,开展少量“上审下”,审计范围比较窄,覆盖面比较低,影响也不大。
  2003年7月,审计长李金华在处长培训班上强调,财政审计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收、支并举向支出审计转变;二是从揭露中央本级支出向揭露中央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转变。财政审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意味着财政审计工作的范围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共财政背景下加强财政审计的对策
    (一)明确财政审计的总体变化
    同级财政审计应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以及财税法律、体制和管理方式发展变化的要求,以财政综合预算为主线,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为关键环节,有选择、有重点地向绩效审计延伸,通过揭示财税执法和预算执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不合法、不真实、不规范、不合理的,促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和财税管理的完善,提高预算的法律约束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在审计专题安排上,注意紧扣财政改革的关键环节。在抓好财税库审计的同时,做到“三个围绕”,即围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补助资金等保障类资金的审计;围绕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加强对教育资金、农业资金、宣传文化专项资金、老城改造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围绕财政改革,以预算分配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运用情况等内容为重点,对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项目实施上,实行计划项目跨年度滚动安排,并做到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计划方案、统一质量要求、统一定性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效应。坚持将其他专业审计,特别是上级审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并注意内容安排、时间要求的协调统一。坚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扩大预算执行部门的审计覆盖面,并对一定数量的二、三级预算单位以及财政资金直达单位和项目进行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
  在审计运用上,强调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注意向“两头延伸”,即向预算编制的性、合理性延伸;向预算执行结果的效益性延伸。强调扩大预算执行审计的科技含量,利用审计软件有重点地开展机辅助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强调抓住典型,解剖麻雀,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二)适应预算制度改革要求,强化预算审计工作
    预算改革的目的是兴利除弊,在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管理的同时,改革现行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适应主义市场体制要求的高效、、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公共财政框架,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传统的财政审计的思维方式是注重预算执行,忽视预算编制;重预算支出,轻预算收入;抓预算结果,弃预算过程。因此,转变财政审计思维方式,一手抓预算编制审计,一手抓预算执行审计。从预算收入审计入手,着力于预算支出审计,从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出发,逆向延伸至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过程。严格区分财政审计监督与财政预算管理的职责界限,审计不包办、代替和干涉预算监督,但审计也不能放弃对预算监督的再监督,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再有监督”的原则,并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正确履行财政审计职能,规范和约束预算管理秩序及其财政分配行为。
  预算改革的特点是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整个预算过程从编制到执行再到结果,刚性进一步增强,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约束力进一步加大。因此,审计方式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传统审计技术与审计技术的结合。在沿用手工技术审查预算账目资料的同时,更要注重和不断开发预算审计的机软件。二是“上审下”、“同级审”与乡镇财政审计的结合。一方面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的财政审计与下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审计要统筹规划、相互衔接,划定各自的重点范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另一方面县级审计机关要把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审计与对乡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在和办法上统一起来,有利于由下到上、从微观到宏观揭露和预算管理中的深层次,从而确保财政审计的完整性。三是与其他专业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改革后预算制度从方案编制到执行过程增加了一系列规范化、约束性的规定,预算细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财政转移支付等新增加的管理制度,使得财政审计的内涵与外延都有相当大的扩展。因此,财政审计进一步突出重点内容,一是预算的编制有无细化到科目、到部门、到项目,是否科学合理。二是预算的执行是否认真严肃,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是否及时批复到部门、单位;执行中是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有无直接或变相改变预算用途和运用方向;预算调整尤其是突击追加预算是否真实和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否真正贯彻执行,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收支有无全部列入预算,尤其是财政支出是否都通过预算安排并由国库直接支付。四是政府采购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合同的签订与采购资金拨付是否合规等。五是转移支付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三)探索决算审计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
    财政决算审计是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决算审计结果的体现,是财政决算审计的深化。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情况来看,财政决算审计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办法是可行的。通过对本级财政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来衡量评价市县长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是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特点,也是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切入点。既注意两者的有机结合,围绕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管用运营情况,在财政决算审计的基础上来评价分析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实现审计资源的共享;又注意两者的区别,一方面是要结合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扩大财政决算审计的覆盖面,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深入揭示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是要围绕市县长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及监督权以及财政性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来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延伸单位,并根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需要来进一步获取责任状况的客观依据,尤其是对重大问题事项,要在审计范围内进一步作责任取证,防止只停留在决算审计层面上,避免重大事项脱离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视野。
  (四)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理念,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公共支出效益包括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的统一、经济效益与效益的统一、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统一。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绩效审计的三个要素。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要审查是否以一定的财政资源耗费提供最大限度的公共事务,要评价财政支出在保障国民经济和中作用的发挥情况和程度,要评价各部门运用财政资金的效果,要评价财政资金的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要评价财政资金管理者和有关责任人履行法定责任的情况。
  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办法主要有:(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把财政支出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加以详列,通过比较分析,来评价该方案的效益情况。主要适用于效益是经济的、有形的、可以用货币衡量的财政支出项目。(2)最低费用选择法,以取得一定效益所需费用的大小为标准来评价财政支出效益的高低。该办法一般不用货币来计量支出项目的效益,只计算项目的有形成本。(3)财务分析法,是通过对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进行比较分析,来反映单位的支出执行情况,并对其支出效果进行评价。主要通过比较分析法(本期支出实际完成数与预算数比较、本期实际完成数与上期实际数比较)和比率分析法(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构成比率分析和动态比率分析)。
  (五)突出对地方政府执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情况的审计
    从公共财政职能分析,地方财政在履行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这三大职能中往往受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财政预算内外收支中经常会出现舍大局、顾局部和损国家、利地方的经济活动。从审计实践中发现的地方财政行为不规范和违纪问题往往与本级政府的财政意志、政府行为、地方利益有关,其做法通常表现为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通过制定一些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地方经济政策来达到目的。而财政预算是国家有计划地参与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形式和工具,规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制约着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具有极强的政策性。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推进,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都将通过制定一系列大政方针、财政经济政策来实现。因此,国家审计不仅仅要着眼于查处财政预算收支中的违规乱纪问题,更要着眼于地方政府、财税部门执行国家既定的大政方针、财政经济政策的情况。重点是监督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情况,正确处理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保证国家统一政令的畅通。监督地方财政预算分配中对支农支出、、等重点资金的投入及增长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监督财税部门对国有、股份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监督地方政府运用财税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调整产业政策,提高经济效益的情况。

公共财政下的审计应怎样做

2. 政府审计在公共财政管理中具有的作用

我国对国家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对强化审计监督在国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树立审计机关权威,推进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全面监督的需要
1995年以前,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实行的是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本级审计机关不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从审计实践看,审计查出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财政部门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有许多是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造成的;只有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才能全面深入地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而从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建议。
《审计法》颁布实施以后,审计机关不仅要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样,就由过去单一的“上审下”制度变成了“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扩大了财政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审计力度,形成了一个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方式。这样,既有利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的政令统一,又有利于各级政府全面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预算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致力于宏观调控,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手段,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审计监督作为高层次的监督,主要任务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加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它通过对国家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财政职能的更好实现,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的需要
按照《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审计法》实施以后,预算执行审计成了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必要方式和有力手段,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成了人大评价政府预算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人大可以通过审计工作更好地行使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职权。
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目前,从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看,不论是审计机关从属于议会还是从属于政府,或是独立于议会、政府之外,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都是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关提出审计工作报告。我国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符合国际审计制度的惯例,不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要保证。

3. 为什么财政审计的发展从财政收入逐渐转向财政支出、从真实合法逐步转向真实合法和效益,逐渐趋向大财政审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法定范围内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真实,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发生,有关资料是否如实反映。合法,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 效益,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关规定。 
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是国家对地区、部门和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
  五、 财政审计的新要求1、积极推进大格局审计模式财政管理体制的“扁平化”的不断推进,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推动财政审计大格局来实现。在省直管县的模式下,省级财政工作量较以往大为增加而市级财政承担的工作则有所减少,县级财政与县级政府行政对口不完全一致,因此对不同层级的财政,审计关注的重点也需要有所不同。大格局审计方式下,审计机关要对财政审计在具体审计目标、年度项目计划、各相关项目审计方案、现场审计实施组织协调、审计成果报告和信息利用等审计全过程进行统筹安排,在关注资金安全跟踪资金走向的前提下,以资金分配和资金管理为立足点,以财政政策为切入点,结合“扁平化”管理模式,提出改进财政管理方法、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的建议。同时,作为审计机关,要站在宏观层面,通过对基层财政的实证审计,提出改进财政资金分散、多头管理的合理建议。    2、关注财政资金绩效收支分类改革之后,跟踪与绩效审计在财政审计中的重要性日渐明显。在财政大格局中,审计组要综合分析地方收入结构合理性、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匹配程度、地方财力与上级转移支付量的对称状况、财政供给能力大小等绩效指标,重点关注财政支出安排是否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结构是否有效解决了“越位”与“缺位”的矛盾;要在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的分析,为不同收支科目建立跟踪档案,连续多年观察收支分类改革效果,揭示影响改革进程的阻力和障碍,并就如何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绩效提出针对性建议。    3、变封闭模式为开放模式与我国财政支出中民生支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相匹配,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需要坚持民本审计理念,问计于民,倾听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如此才能体现民意,实现民利。一是在审计立项上,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征集群众意见,通过网站投票收集民意,问计于民,消除“盲点”,跟踪“疑点”,关注“难点”,真正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作为审计工作重点。二是在审计过程中,吸引群众参与。惠民政策制定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如何,百姓最有发言权,都可以从倾听民声中感知。审计选点应多倾向基层、倾向边缘群体,为群众着想、听群众发言,收集第一手的资料。三是在结果公告上,扩大群众知情面。作为政府部门受托责任的委托方,同时作为审计责任的受托方,公众享有通过审计结果对委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民生项目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广大民众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促进被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避免出现有整改无落实的现象,推进整改落实。    4、 提升信息化水平面对财政部门较高的信息化水平,审计机关应及时更新手段,与时俱进,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减少审计风险。一是从硬件上着手,为审计组配备必要的设备。面对海量数据,那种将数据拷贝下来再进行审计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发展要求。要在研发接口的基础上,把联网审计、远程审计提上日程,为审计组配置更为先进的装备,适应联网要求,既可以节约审计成本又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的审计资料。二是要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提升软件竞争力。除了要求业务骨干熟悉计算机审计方法和手段外,审计机关要重视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引进,组成能解决实际困难的技术小组为审计组分忧解难。术业有专攻,好的计算机人才能为审计组如虎添翼,更快更有效率的解决技术难题,并且能借他们的专业知识,提出需求,开发接口,促进联网审计和远程审计的发展。    5、问责领导,追根溯源任何问题的产生必然有其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兴起,使得财政审计开发了新的领地。在政绩当头的时代要求下,审计机关关注领导经济责任也成为了必然趋势。地方主要党政领导和职权部门负责人掌管着重要的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党政机关的行政成本和行政效能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理应成为财政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关注资金走向的同时,审计机关要将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相结合,对党政机关的权力人在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压缩行政成本、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经济责任等方面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价和衡量其科学履职、依法履责、权力运行效果,促使党政领导关注行政成本、谋划行政绩效、提升行政成果,以推进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降低行政成本。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为什么财政审计的发展从财政收入逐渐转向财政支出、从真实合法逐步转向真实合法和效益,逐渐趋向大财政审

4. 推进财政收支审计的几点建议

1、“抓大”。即抓重点,主要是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还应注重揭露部门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考虑部门及所属单位数量众多,其财政收支规模、管理特点、管理水平都有一定差异,拥有的财政资源配置权力和监管权力大小也各不相同,不宜平均使用审计力量,必须突出重点;同时审计机关力量有限,不可能在某一年度对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都进行审计,所以在年初制定计划时关注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
2、“问责”。即通过审计落实部门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严格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机关通过实施审计监督,评价部门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向国家和公众提供鉴证,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财政收支行为,分清责任主体和各自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依法给予经济上的处理处罚,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建议,以促进建立部门财政收支管理责任制。
3、“增效”。即开展效益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是加强对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
4、“促管理”。即改进审计组织方式、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促进加强部门财政收支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具有独特的优势:它是针对财政经济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可以调查一项资金、一个问题,也可以调查一项政策、一项改革和一项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范围比较广泛;专项调查一般不进行处理处罚,主要从局部反映出整体性、普遍性问题,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宏观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手段更灵活、除常规审计检查手段外,还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广泛调查,掌握情况,取得材料,共同研究分析,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功能。

5.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实施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仅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由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有国家财政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1.行政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2.事业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项事业经费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地震、体育、民政、外交及农业、工业、交通、邮电通讯、商业贸易、工商行政、商品检验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这里,既包括财政预算拨款的审查,也包括财政预算外安排的各项资金、事业周转金和事业性收费的审查。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资产、承担的债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真实、合法性;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
一、经济效益审计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内容。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力;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效益审计,有许多方便之处:一是熟悉本单位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二是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及时取得有关资料和信息;三是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地位,有利于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信息,更好地为改善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1.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行政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单位节约开支,提高行政经费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促进行政单位的廉政建设。
2.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事业经费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进有关事业单位加强事业经费的管理,提高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主要从改进生产经营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供、产、销各环节,人、财、物各要素的检查、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制定改进生产经营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评价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发现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议等手段,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依法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结合日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一般侧重于经营责任目标的审计;并通过审计资料和信息的积累,为离任责任审计服务。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经营责任目标审计时,首先通过分析企业盈亏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业务经营指标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指标及各项指标的影响因素,确定审查的重点;然后再抓住几个关键的指标,进行局部审查以便及时找出错误所在,纠正偏差,改进提高,最终促进任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6.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实施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仅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由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有国家财政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1.行政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2.事业单位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各项事业经费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地震、体育、民政、外交及农业、工业、交通、邮电通讯、商业贸易、工商行政、商品检验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这里,既包括财政预算拨款的审查,也包括财政预算外安排的各项资金、事业周转金和事业性收费的审查。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的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是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资产、承担的债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真实、合法性;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
一、经济效益审计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内容。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力;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效益审计,有许多方便之处:一是熟悉本单位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二是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及时取得有关资料和信息;三是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地位,有利于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信息,更好地为改善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1.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行政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单位节约开支,提高行政经费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促进行政单位的廉政建设。
2.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是结合事业经费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进有关事业单位加强事业经费的管理,提高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3.企业单位(包括金融企业)内部审计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审计,主要从改进生产经营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供、产、销各环节,人、财、物各要素的检查、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制定改进生产经营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评价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发现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议等手段,可以帮助本部门、本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依法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结合日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一般侧重于经营责任目标的审计;并通过审计资料和信息的积累,为离任责任审计服务。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经营责任目标审计时,首先通过分析企业盈亏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业务经营指标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指标及各项指标的影响因素,确定审查的重点;然后再抓住几个关键的指标,进行局部审查以便及时找出错误所在,纠正偏差,改进提高,最终促进任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7. 财政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主要是审计财务状况。 包含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损耗情况。跟企业的财务室等同,但不具备日常支出执行的能力,仅仅是监控。避免出现过多浪费、账目不实等情况。一、财政审计的范围1、主要是审计财务状况。包含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损耗情况。2、跟企业的财务室等同,但不具备日常支出执行的能力,仅仅是监控。3、避免出现过多浪费、账目不实等情况。二、财政资金审计的规定1、指对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活动及其效果的审计。2、主要是审查监督财政机关、财政收入监缴机关、财政支出监督执行机关,是否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节约有效使用,是否正确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法规、制度,是否贯彻了国家的财政收支政策。3、财政资金收纳、划解、拨付、调度、使用及其效果是否合法与合规。三、财政审计发展阶段1、第一阶段是边组建、边工作和抓重点、打基础阶段。1983至1986年,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对部分地区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形式,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审计覆盖面在10%左右,以此积累经验,摸索财政审计工作的路子。2、第二阶段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阶段。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3、第三阶段是从1995年相关法律的实施,财政收支审计开始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扩大了财政收支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收支审计力度,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财政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8. 如何深化财政审计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夯实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工作
结合效益审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执行中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促进其强化效益观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各预算部门全部财政收支和财务状况的重点审计,注重围绕财政资金流向的延伸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深度,使预算执行审计结论建立在高质量的审计基础上,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加大对政府采购审计的力度。根据政府采购的特点和审计机关现实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对提出采购需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审计。
促进转移支付向规范化发展。加大对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审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资金转移到那,预算执行审计就审到那,注重转移支付审计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审计系统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能力;在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转移支付审计过程中数据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规范转移支付资金达到预期使用效果的重要事项。
(二)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独立性
1.增加“上审下” 的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目前预算执行审计基木上是按照审计权限划分,实行的是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针对审计机关目前现状,适当地在审计机构中增加垂直管理机构,扩大“上审下” 的审计面。“上审下” 的审计机构无论在人员、经费、机构都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审计受干扰少,审计质量较高,能较好地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2,以立法的形式保障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以云南省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看,预算执行审计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一体化的”审计模式。预算执行审计方案的统一和审计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同时也获得了预算执行审计的专项经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预算执行审计经费足额到位和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相对独立。但从发展的眼光看,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的独立只有以立法的方式保障,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客观、公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费来源方式,可以考虑实行中央财政预算单列垂直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审计经费统-N人中央财政预算,并单独列报。取消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与预算执行审计收缴款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由全国人大内设的审计委员会,对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与管理。
3.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现在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没有实行定期轮换制,有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一千多年甚至十多年,难免与被审计单位某些人员的关系密切起来,很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而导致审计风险。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相关经验,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签发人和审计组组长要明确轮换期限,最好每3—5年上述人员任职岗位轮换一次,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三)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保障
根据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对现行的《预算法》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更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规定,明确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实现时相关责任的确认和处理,把预算执行审计风险控制作为核心内容,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
1.建立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开和预算执行审计
结果公开的制度。首先,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将下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示,审计机关在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邀请关于部分单位座谈,进一步征求对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建议。然后,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受关注的程度,有选择地将其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并召开全省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确定,下年初这些民选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将与其他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一起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中正式对外公告;第二,对于其他受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将列入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库或滚动项目计划,逐年安排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第三,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后,审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告的反映,了解民意,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处理信息反馈结果,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推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使之日臻完善。
2.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风险防范机制。
第一,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标准及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检查、考评制度等。第二,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风险预警机制及补救机制,对预算执行审计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风险。第三,明确各级机关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相应环节上的质量责任,实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四)健全和完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健全和完善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保障。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从以下方面着手:
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控制。
预算审计工作计划控制是审计机关根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组成和规模、专业背景和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当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难度、数量,合理配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和时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控制,应当先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动态数据库,在充分考虑预算执行审计人员休假、培训和轮岗等多种因素下对当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做好详细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通过科学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安排,量力而行,合理确定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有效地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产生。
2.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
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数据库,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控制。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的具体办法:第一, 审计机关应当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进行分析,根据已掌握材料初步确定其风险状态;其次,在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确定后,再一次审核初步风险的合理性,根据风险状态确定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组成;第三,在小组审计准备阶段根据调查情况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进行调整或确认;最后,在小组审计终结阶段应当重新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做出最后一次评估,以确认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之初风险确定的合理性,将最后评估结论更新预算执行审计对象数据库的风险评价数据,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动态反映。通过这种做法以有限防止风险评估失误而导致出具不恰当的预算执行审计结论,从而引发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3.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检查复核控制。
审计机关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检查和复核,检查复核工作应当由独立于预算执行审计组,并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预算执行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等进行最后复核。复核人员应该编制关于检查复核情况及其结果的书面报告。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应当与被复核部门对复核结果进行详细讨论。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和程序,来解决复核人员与被复核部门之间的争议。
4.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控制。
审计机关应当成立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违反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和责任处理方式。通过责任追究将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个人目标和审计机关的组织目标有效地联系在一起。
(五)改进预算执行审计方法和手段以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先进的预算执行审计技术与方法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根据预算执行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以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作为基础,用风险控制意识贯穿整个预算执行审计过程,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采用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将这些方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达到最终的预算执行审计目的,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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