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在哪里办理?

2024-05-06 08:19

1. 《就业创业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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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就业创业证在什么地方


3. 办就业创业证去哪儿,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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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业就业证在哪里办

创业就业证在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第十五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应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部分注明认定日期、认定的援助对象类别。对认定为已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应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
就业援助对象具体认定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户籍和常住地址情况、学历情况、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就业与失业状态等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
第十七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信息和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等信息,以及核发、注销《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关情况,录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5. 就业创业证在哪里办理?

《就业创业证》不能随便办。《就业创业证》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1、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3、一张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流程如下:1、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登记表《就业创业证》;2、受理申请,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当面告知;3、《就业创业证》将在验收和验证无误后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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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在哪里办理?

6. 《就业创业证》在哪里办理?

《就业创业证》在各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理。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第十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劳动者在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第七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7. 创业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就业创业证》不能随便办。《就业创业证》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1、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3、一张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流程如下:1、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登记表《就业创业证》;2、受理申请,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当面告知;3、《就业创业证》将在验收和验证无误后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创业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8. 创业就业证在哪里办

(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等有关证明,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申领。
(三)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其他符合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但没有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一、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怎么申请失业金?
申请失业金的流程为:
1.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