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情况下成立分公司

2024-05-06 09:11

1. 有什么情况下成立分公司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在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设立的分公司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2、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公司住所之外的地方;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报经有关登记机关的审批。
一、设立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合同
设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但是该分公司需要有营业执照才可以。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对外签订合同。
二、分公司能委托他人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委托他人签合同。虽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如果分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签订合同,但应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分公司未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者民事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异地办公是什么意思
异地办公是设立分公司的意思。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和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以独立会计的形式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什么情况下成立分公司

2.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设立分公司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如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3. 什么情况下需要设立分公司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管辖范围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在经营活动发生地设立分支机构:(1)以公司注册地以外的机构名义签订合同的,不合格的机构不得签订合同;(2)从事公司注册地以外的生产、加工、包装、包装等生产活动;(3)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向买方开具发票的;(4)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5)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设置仓库或柜台向买方交付货物的;(6)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设置会计收款人和支出的财务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什么情况下需要设立分公司

4. 什么情况下需要设立分公司


5. 什么情况下企业应设立分公司?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设立分公司的情形。如果公司因为经营需要,经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公司在注册公司登记的地区以外的情况下,应当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什么情况下企业应设立分公司?

6. 什么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经过合法登记设立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应当具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7. 什么情况下设立分公司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一、户口所在地指的是什么
户口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是不是违法的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如果是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则私自转让不合法,因为法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设立分公司

8. 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立分公司呢?

公司需要异地经营、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此时可以设立分公司。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一、分公司能不能作为原告
1、能。2、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多少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三、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