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署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4-05-14 02:35

1. 人社部部署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3日消息,人社部3月2日召开贯彻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暨全国社会保险局长视频会议,动员社保系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后,全国各级社保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出台一线医护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加大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力度,大力推行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紧锣密鼓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在疫情防控中充分体现了人社担当。
  会议强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和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是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大举措。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是“免、减、缓”三项措施。各地要充分吃透政策要求,把握好执行期限、适用对象、企业划型等政策标准,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生效。要加快推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力争3月底前把普惠性稳岗返还基本发放到位,4月底前全部铺开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加快网上经办,为稳定就业形势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社保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统筹推进全年社保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期打赢打好社保脱贫攻坚战、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和服务模式升级等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社保治理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人社部部署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2. 社保费阶段性缓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我省近期印发了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相关通知,明确在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基础上,将缓缴政策扩围到22个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吧。一、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特困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二)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内容是什么?      (一)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以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4月30日前缴费。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1月31日前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三、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企业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在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个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我市税务机关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具体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详细了解申请流程,无需向人社部门另外申请。四、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其中有关条件如下:      (一)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      (二)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状态具体为2021年度或申请缓缴前一季度出现亏损)。      (三)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 确定的名单进行划分。五、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如何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向我市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具体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详细了解申请流程。缓缴申请由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核。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缓缴?      缓缴审批通过后,由税务机关直接办理自审批当月起至2022年底三项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七、温馨提醒      (一)参保单位应根据所属行业类型选择适用的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参保单位须留存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亏损期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备查。      (二)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仅适用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企业应当正常办理增减员和申报业务,按照规定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逾期缴费将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四)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3. 四部门: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扩大到17个其他特困行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31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有条件的省份可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完)

四部门: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扩大到17个其他特困行业

4.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覆盖了哪些行业?

扩围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5.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对象如下:1、特困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包括以下五点:1、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规定的在就业者必须缴纳的险种;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6. 我国将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新政策想取得怎样的效果?

新的社保费缓缴政策,意在使企业度过如今疫情的困难情况,保留足够的生产力,为日后社保缴费打下坚实基础。
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自9月份起各地省份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社保缓缴措施,也可以扩大相应的政策覆盖范围和企业,力求使得政策能惠及更多的主体,达到预期的效果。此次社保缓缴是疫情大背景之下政府出台的各项措施的延续。他的本意就在于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并且保留一定的生产力。
疫情肆虐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冲击。近几年疫情反复肆虐,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常态化疫情管控之后,企业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和困扰。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外贸比例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等等都给现如今的企业带来了种种挑战。正值此时,国家针对企业的税费出台了一系列的缓和措施,包括减税降费融资政策等等。而此次的社保缓缴也正是这些政策之一,他们出台的意图就是为了帮助企业度过如今营收下降,业务开展乏力的难关,让企业能够在涵洞里面感到一丝温暖,能够在这场疫情常态化的保卫战中生存下来,减轻企业的运营压力,让企业更长远发展。
同时社保缓缴的政策也是为企业日后社保缴费铺下基础。也就是说当相关部门出台缓缴政策降低企业的负担之后,企业得以顺利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生活之后,企业经营情况就会逐渐好转,那么这些企业就是社保缴费的源动力。所以说社保缓缴的政策不仅仅是兼顾社保整体的发展状况,着眼于解决当下企业的困难,更是为社保长期的良性发展铺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