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家保公司上了一个月班。然后这个月发工资他只发了那么在职员工。说我们离职员工要,过一阵子,而

2024-05-08 03:08

1. 之前在一家保公司上了一个月班。然后这个月发工资他只发了那么在职员工。说我们离职员工要,过一阵子,而

劳动监察可以申诉,基本没用,他们也有难处,就算是想帮你,现在的经济状况,类似情况的企业很多,他们不至于强制执行,没有办法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慢慢等

之前在一家保公司上了一个月班。然后这个月发工资他只发了那么在职员工。说我们离职员工要,过一阵子,而

2. 深圳前海东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前海东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嵇永利
成立时间:2015-03-1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3724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 10年深圳工厂搞自愿阳光基金捐款活动,连续工资扣款10多年,员工可以被迫辞职吗?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以此为理由想获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效果
是没有什么希望的

10年深圳工厂搞自愿阳光基金捐款活动,连续工资扣款10多年,员工可以被迫辞职吗?

4. 前海基金存钱显示未在渠道签约是什么意思?

显示未在渠道签约,就应该有一些协议没有签署

5. 公司拖欠离职 员工工资,在职员工已经发放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或财产,企业这样做明显是违法的,你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打电话也可以),属实的话应该在15日内就有答复了~

公司拖欠离职 员工工资,在职员工已经发放

6. 正常辞职,离职后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 我是已离职人员,离职后一个月了还拖欠两个月工资,单位在职员工都没发,原因是单位没钱,说让我等大家一

  你没有义务等着,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立即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已离职人员,离职后一个月了还拖欠两个月工资,单位在职员工都没发,原因是单位没钱,说让我等大家一

8.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吗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
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
                                                      
(3)《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六十,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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