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为贫困户?

2024-05-17 13:41

1. 怎么为贫困户?

2019-05-28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怎么为贫困户?

2. 贫困户会得到哪些方面的帮助?

扶贫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有近期、远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并有为实现规划要求而制订的具体计划、步骤和措施。把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治本为主。
第二,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第三,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

经历阶段
阶段一,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贯彻生产自救方针,采取发放救济款资助生产和“以工代赈”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变农村面貌,保障贫困户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阶段二,个案型的扶贫阶段。1978年以后,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扶持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入手,依靠国家、集体力量和群众互助,采取干部分工负责、富裕户扶助贫困户、逐户落实等办法,帮助贫困户发挥自身潜能,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阶段三,社区型的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阶段。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实行经济开发。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各有关部门、机关、团体积极配合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发挥当地优势,挖掘资源潜力,开辟生产门路,实行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走上致富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3. 贫困户扶贫需要帮助

扶贫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有近期、远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并有为实现规划要求而制订的具体计划、步骤和措施。把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治本为主。
第二,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第三,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

经历阶段
阶段一,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贯彻生产自救方针,采取发放救济款资助生产和“以工代赈”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变农村面貌,保障贫困户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阶段二,个案型的扶贫阶段。1978年以后,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扶持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入手,依靠国家、集体力量和群众互助,采取干部分工负责、富裕户扶助贫困户、逐户落实等办法,帮助贫困户发挥自身潜能,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阶段三,社区型的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阶段。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实行经济开发。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各有关部门、机关、团体积极配合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发挥当地优势,挖掘资源潜力,开辟生产门路,实行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走上致富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贫困户扶贫需要帮助

4. 怎样才是贫困户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国家贫困标准按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分年度标准如下:
                      


2014年           2800元/年


2015年           2968元/年
             
2016年           3146元/年
2017年           3335元/年  
             
2018年           3535元/年  
             
2019年           3747元/年  
             
2020年           4000元/年

5. 贫困户该怎么办

申请城镇低保救助如何办理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本辖区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贫困户该怎么办

6. 政府如何对困难户进行帮扶

一,要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对扶贫帮困的帮扶优惠政策和致富先进典型案例,激发贫困户强烈的社会归属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的方向感。二,要针对他们致贫的深层原因,挖掘自身优势,增长致富能力。要跟踪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得失成败,如期实现真正的脱贫理想。三,要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助其摒弃“等、靠、要”的慵懒思想,清楚意识到外在帮扶只是一时之策。只有坚定致富信心,奋发有为,自力更生,才能彻底摆脱贫困,实现长久的富裕。定期走访贫困户。每户每月至少要走访一至两次。白天可选择在田间地头,晚上可选择在家中。通过问、观、查等多种形式,了解贫困户的思想动态、产业发展情况、前期困难的解决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等。并要详细记录在案,及时有效提出问题解决的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7. 政府如何对困难户进行帮扶

法律分析:建立完善干部和党员帮扶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确定贫困户帮扶的范围及标准,采取组织安排或个人选择的方法结成对子,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在结对安排上,要考虑户与户的距离,要考虑贫困户的性格脾气、亲疏关系等因素。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政府如何对困难户进行帮扶

8. 政府如何对困难户进行帮扶?

法律分析:
建立完善干部和党员帮扶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确定贫困户帮扶的范围及标准,采取组织安排或个人选择的方法结成对子,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在结对安排上,要考虑户与户的距离,要考虑贫困户的性格脾气、亲疏关系等因素。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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