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2024-05-09 13:42

1. 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出纳也是会计中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岗位,需要多学习,恒企教育开设的会计教育相关课程都非常有针对性,截止至2018年7月,恒企会计的终端校区已遍布全国23个省、150座城市、近400家校区,满足各个地区的会计学习人群。

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2. 出纳不得兼任什么工作

出纳不能兼任的工作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良好的道德修养,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准则。如果出纳既负责管理钱款,又负责复核,这样容易出现作假的腐败现象;

如果出纳兼任保管会计档案的话,可能容易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挪用钱款的行为;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如果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造成监守自盗的局面。因此,规定出纳不能兼任以上工作岗位,可以有效预防贪污舞弊、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

3. 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的主要工作有: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初次当出纳要注意以下问题:1、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号,不得向个人银行账号,尤其是陌生的个人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汇款;2、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在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过程中,应当有完整的记录。企业因填写,开早票据有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票据作废,应当按规定将作废票据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4. 出纳不能兼任的工作包括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有关法律和制度之所以对出纳员的岗位进行如此细致的规定,就是为了建立岗位之间的制约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存款账户和债权债务账户经常要发生钱款的相互划账。出纳员既存款的收支,又管理债权债务的往来登记,造成钱款收支和债权债务账户之间失去了制约,出纳员很容易利用手中权利营私舞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c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c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5.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

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而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出纳的。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只学会会计知识还不够,财经法规同样重要,学习方方面面的会计知识就到恒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长期从事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初、中级)、财务会计实账、税务会计实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初、中级)、注册会计师、等会计培训教育工作。恒企教育集团是一家以实战型会计人才培训为核心,集财务研究、财务课程开发、财务管理咨询、财务书刊编撰、财务应用知识推广为一体的集团化教育机构。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

6. 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工作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人员记账。
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
《会计法》专门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
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账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员办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
同样道理,如果稽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纳员经管,也难以防止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当然,出纳员不是完全不能记账,只要所记的账不是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方面的账目,是可以承担一部分记账工作的。
总之,钱账分管原则是出纳工作的一项重原则,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这一制度,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单位财产的安全。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核对收付款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会计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款项收付。
2、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现金。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签章。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以防止出现银行透支现象。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按规定序时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6、对日常以往的现金以及当日的库存现金和各种保管的有价证券,在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负责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为保管。
7、对所管的印章必须要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空支票和空白收据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按规定手续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俩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得兼任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岗位包括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岗位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岗位包括

8.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凭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很讲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做一个合格的出纳人员。恒企教育是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理念是教给学生做财务的技能,更要教授学生做人的原则、做事的方法、成功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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