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如实告知 会影响我的理赔吗

2024-05-09 19:25

1. 如果没有如实告知 会影响我的理赔吗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在填写健康告知时要注意的内容和小技巧都在这里了,需要的自取:《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一个健康调查,包括过往疾病、个人生活习惯、是否抽烟喝酒等等。它是保险合同里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这关乎到你的保障内容是否有效,保险是否能够正常理赔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如果你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在情况不是特别严重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核保,保障将继续有效。
假设你没有如实填写的东西比较严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可以终止合同的。
在国内购买保险填写健康告知时,基本可以按照这“三答”来填写: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若你的身体是有一些小毛病的,建议你在购买保险前仔细看看这篇文章:《记住这5个步骤,让你顺利带病投保!》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如果你是在智能核保时没有通过,你可以再去人工审核一次因为人工核保会比较准确当人工核保也无法通过时,就只能换成那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严格的产品了,健康要求比较松的、性价高的产品我都整理出来了,需要可以收藏:《健康要求低的保险产品大排名》
注意
1、不建议你在要购买保险前进行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要是曾误诊过,要记得告诉保险公司。不然会影响你保险的保障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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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如果没有如实告知 会影响我的理赔吗

2. 没有如实告知是否可以理赔?

有病没如实告知,现在所患大病与没如实告知的疾病有关,三年后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没有如实告知 能理赔吗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我总结了一些关于健康告知的问题和技巧,需要的自取:《学会这些健康告知的小技巧你就赚了》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询问,是在购买保险时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这关乎到你的保障内容是否有效,保险是否能够正常理赔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若你在填写健康告知时有所隐瞒,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核保。
若你隐瞒的内容太严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有权利终止合同的,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你当做退保处理,给你退一些现金价值。但他们也有权利一分钱也不退的。
目前国内的健康告知都可以按照这三点来答: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那些身体存在一些小毛病的朋友,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一下这篇文章:《记住这5个步骤,让你顺利带病投保!》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智能核保没有通过时,可以选择人工核保一次因为人工核保的准确性比较大,灵活度也比较高人工核保也不通过的话就只能换一个保险产品了,换一些对健康要求没有那么严格的产品,这是一些对健康情况的把控没那么严的保险产品,需要可以收藏:《十大超值热门保险产品》
爱心小贴士
1、并不建议你在购买保险前去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要是曾误诊过,要记得告诉保险公司。不然会影响你保险的保障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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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实告知 能理赔吗

4. 没有如实告知,理赔金能下来吗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新《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此条款被称为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人不得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简言之,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做出进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结合本案,保险公司虽然辩称王某在投保前曾因冠心并高血压三级高危、二型糖尿病住院治疗,而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未能在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内提出与王某解除合同,其提出解除合同时,保险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因此即使存在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保险公司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现王某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王某依法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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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时候,行为人在有关保险的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上面最好是如实告知,否则真的可能就会遭遇到后期保险不能如实得到理赔的事情哦。 

5. “未如实告知”一定不能获赔吗

虽然投保了5份人身意外险,但当张仙华不慎从五楼跌落致残后,她投保的五家保险公司中有四家向她发出拒赔通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原来,保险公司认为,张仙华在投保前未告知已投保了其他公司的同类险种,并在收入和职业上未如实填写,使其错估了风险,因此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张仙华以无理拒赔为由将金盛等两家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并非由于张仙华未告知的相关事项所引起,因此判处两家保险公司支付张仙华人身损害赔偿总计81万元,并同时解除保险合同。
长年投保却被拒赔
家住奉贤区的市民张仙华曾从事过妇女主任、会计、出纳等工作,1996年辞职后成为一名自由职业者,有时炒股,有时做兼职的销售。长期以来,她都有为自己和家人投保的习惯,自1997年11月起,曾先后为自己和家人向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友邦保险、金盛人寿等保险公司投保过十几份寿险或意外险。对于平安保险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平安保险怎么样?十大平安保险产品排名榜单!
2005年2月中下旬,张仙华因去南方追讨私人借款,需乘坐飞机去海南。依照自己的长期投保习惯,她向金盛、太平洋安泰、友邦、平安和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分别申请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金盛的保险额度为80万元,太平洋安泰的保险额度为28万元。一个月后,返回上海没几天的张仙华在家擦窗时,不慎从5楼跌下,最终造成二级伤残(由复旦大学上海市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法医学鉴定书)。
事后,张仙华向前述5家投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只有中国人寿一家在查明保单有效性和事故真实性后,将20多万元理赔款送至张家。其他4家均拒绝了她的理赔请求。对于中国人寿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人寿怎么样?十大人寿保险产品排名榜单!
张和家人心中不服,通过“海燕”专业保险索赔公司向两家保险公司发出求偿协调信,未果。遂又委托“海燕”保险索赔公司将事情经过、原委等向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保监局投诉,多方调解也未能有效。于是今年3月,张仙华委托“海燕”公司以无理拒赔为由将其中两家保险公司首先推上了被告席。
“未如实告知”被怀疑
从保险公司向张仙华发出的正式拒赔通知书内容看,主要理由集中在两点: 1、张仙华曾在其他多家公司投保,但此情况在投保单书面回答为“否”;2、张仙华在投保单上所填写的职业、收入等情况与实际不符。
此后,两家被起诉的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声明,张仙华在投保单上诸多事项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违反了《保险法》规定的诚信原则,所以拒赔“ 合法合理”。
一家保险公司认为,根据该公司的规定,申请80万元这样高额的意外险,需要开据单位的收入证明,而张仙华是自由职业者,不可能出具单位的证明,所以其中有作假的嫌疑。而且张在同一时间在多家公司几乎同时购买了高额保险,其投保目的值得怀疑。因此作出拒赔决定。
另一家公司也认为,张仙华曾在其他公司投保,却未能在投保单中书面告知;同时,原告所填写的职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据此,应自即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同时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公司不负给夫保险金的责任。
代理人代填保单惹疑心
为了证明自己并非刻意隐瞒职业和收入情况,张仙华向法院出示了家庭自有资产情况、家庭收入情况、银行正常还贷情况,证明她收入稳定及家庭财务状况良好。
张仙华同时出具录音等材料证明并辩称,造成这样的误会主要是由于自己的投保单当时是由保险代理人全权代理:当时在填写投保单时,熟悉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根据其推销保险的习惯,仅让自己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基本信息;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与授权”一页也未作任何说明即让她签字;对于投保单上其他事项则由保险代理人事后自行代填。
张仙华认为,虽然投保单中填写的职业与投保经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这些事项都是保险代理人根据原告的情况和职业推销保险的习惯进行填写的,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些信息的重要性和准确性可能引起的后果;且她发生保险事故纯属意外和突发事件,与自己的部分未告知事项没有任何联系,故上述轻微表述错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并未构成任何影响,不应成为被告拒赔的理由。
同时,张仙华出具了自己十多年来一直在多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丈夫和孩子投保的十多份人身险保单和足额缴费单,证明自己是优质的投保户,而非临时起意进行投保或骗保。
虽有失误仍获全赔
法院认为,在此案中,投保人张仙华对没有如实填写的事项是知晓的,张本人的确在客观上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形。
但是,法院还认为,鉴于保险合同专业性强的特殊性质,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只能借助于代表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的指导完成,保险代理人应清楚了解投保单应由投保人本人填写。但本案中的保险代理人违反业务操作规范,秉其对张仙华本人的熟悉和推销保险的习惯,为促成该项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人为的重要事项代为填写,客观上使投保人失去了仔细阅读条款并审慎填写的机会。为了符合公司对高额保单的财务证明要求,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还指导张仙华到张的原工作单位开具不实的收入证明,上述行为也造成了投保单上的内容不准确。同时,保险公司未能出具证明,以显示张仙华存在骗保目的或行为。
综合上述因素,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仙华是在家中擦窗时不慎从五楼坠落致残的,该保险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与她的职业状况及投保经历无关联,保险事故的发生并非由于张仙华未告知的相关事项所引起,即张仙华未如实告知的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严重影响。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未如实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无严重影响的,被告仍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据此,在2006年10月30日,法院发出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张仙华与两家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两家公司向张仙华全额支付总计为81万元的保险赔偿金(二级伤残赔偿比例为总保额的75%,因此金盛公司应支60万元,太平洋安泰公司为 21万元),并由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承担两案的诉讼费用。

“未如实告知”一定不能获赔吗

6. 没有如实告知2年后是必须理赔吗

法律分析:超过两年可以获赔。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7. 没有如实告知2年后是必须理赔吗?

法律分析:
超过两年可以获赔。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没有如实告知2年后是必须理赔吗?

8. 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理赔时有影响吗?

一、及时补充告知。很多人在投保时对于如实告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隐瞒了一部分疾病之后顺利承保,但是又担心后面会影响理赔,有什么办法补救呢?这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补充告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对方阐述自己之前买了一份什么保险产品,但是有些健康异常忘记告知了,现在想要补充进来,然后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告诉给客服就可以了。但是并不是补充告知之后就可以安枕无忧了,对于保单的异常,保险公司会重新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核保,这期间可能会提供病历资料或体检,然后给出核保结论。一般的核保结论可能因为有疾病但是对保单并无影响,保险继续有效,一种可能因为疾病与保险的部分条款产生冲突,保单无效,保险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下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保费的处理方式都不同,有的会退还部分保费,有的不会退还保费,这些都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二、未及时补充告知后出险。如果被保险人未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这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事故进行分析,如果疾病满足了下面这两个条件:与申请理赔的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既是导致后者发生的近因,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无需退还保费,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一种损失。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了如实告知的条款,如果没有诚实的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最后受损的是自己的利益。也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保险公司查不出来,保险公司与社保以及医院都是有合作的,只要在医院用社保卡或者身份证进行挂号看病,保险公司都能查询,并且会作为证据被记录下来,一旦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