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合理吗?

2024-05-09 21:28

1. 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合理吗?

您好  首先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呦😁😁😁我是资深的医学生活导师阿黎🥰😊  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不合理的  物业费里边就应当含有公共维修费,这是物业多收费的一种常见现象,应当取缔公共维修费是指根据建设部《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公用部分是指住宅的主要承重结构件(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室外墙、大厅、楼梯、走廊等。财产保修期满后的通用设备和设施。乙方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时,余额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并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让。希望能够给予您及时的帮助哦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合理吗?【提问】
您好  首先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呦😁😁😁我是资深的医学生活导师阿黎🥰😊  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不合理的  物业费里边就应当含有公共维修费,这是物业多收费的一种常见现象,应当取缔公共维修费是指根据建设部《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公用部分是指住宅的主要承重结构件(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室外墙、大厅、楼梯、走廊等。财产保修期满后的通用设备和设施。乙方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时,余额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并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让。希望能够给予您及时的帮助哦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公共维护费合理吗?

2.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

物业收费,一般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公共能耗费是不合法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摘要】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提问】
物业收费,一般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公共能耗费是不合法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回答】
我是商业用房【提问】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合理的。
公共能耗费是由业主共同来承担,因为都是为业主提供的服务,所以物业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费【回答】
物业公司除了每平每月收取2元钱的物管费外,还要收取每平方每月收取1元的能耗费,这合理吗【提问】
您好,按理来说当时合同上应该有通知,如同没有的话,物业在收入,就不合理了。【回答】
也就是一个平方一年要收取12元的能耗费这合理吗【提问】
虽然钱不多,但是也应该问清楚【回答】

3.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

物业费是否包含公共耗能,需根据项目所在城市的物业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一、部分城市的物业管理文件规定,物业费包含公共耗能,公共能耗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比如:深圳市;
二、部分城市的物业管理文件规定,物业费包含部分公共能耗支出,电梯的运行电费、公共区域的照明电费等,由业主分摊;比如:厦门市;
三、部分城市的文件规定,物业费、电梯费分开单独收取,公共能耗费中的电梯电费在电梯费中列支,不得与物业费重复收取,公共用水费用由物业费列支;比如哈尔滨市。

扩展资料:

我国民用能耗分类
1.北方城镇建筑采暖能耗
黄河流域以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山西、北京、天津、河北的全部城镇及陕西北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的部分城镇,这些地区采暖能耗与建筑物的保温水平、供热系统状况和采暖方式有关。
2.长江流域住宅采暖能耗
长江流域一带冬季也有短期出现0℃左右的外温,但日均温很少低于0℃,一年内日均温度低于10℃的天数一般不超过100天。历史上这些地区都不属于法定的建筑采暖区,除少数高档建筑外,一般都采用局部采暖方式。
传统上这一地区采用木炭烤火,改革开放后,城镇建筑的采暖方式变成电暖气、电热毯、热泵式空调以及一些以燃气、燃油为燃料的采暖装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费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

4. 物业管理费包括日常维修养护费和水电公摊费吗?

其它回答: 我们来分析一下,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还是以公共责任为主,不涉及到客户的私人财产保障. 本案中公共路灯、喷泉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属于公共设施运行费用不在业主承担范围内。而客户专用大型设施设备如二次水泵、电梯、风机等相关费用是需要客户分摊。你可以对照以上看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
天。。常识性问题。 当然要交了。 你不交谁来交这些啊。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所占比例确定。”

5.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

物业收费,一般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公共能耗费”是不合法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合理吗

6. 物业管理费一年一收合理吗?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
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物业 管理费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费

7. 物业收取小区公共耗能费合法吗?

  物业收费,一般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价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时候,已经把这一部分的费用,考虑进去了。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公共能耗费”,你请物业公司拿出物价部门批准收取“公共能耗费”的文件(因为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物价局不可能再核准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收取小区公共耗能费合法吗?

8. 交了物业管理费还要交公共设施维修费吗

1、物业费都是包含了公共维修费用在里面的,这主要是指小修小补的费用,比如水管、水龙头、电灯、护栏等维修的费用;
2、如果牵涉到公共设备设施已经到了使用年限了,需要进行更换、维修、改造,这种属于大修的行为,需要的不是业主另外交钱,业主在购房的时候缴纳了一笔钱就是公共维修资金,这笔钱是可以使用的。
3、如果业主们都不舍得花销公共维修资金,而且费用也不是很高,那就只能全体业主凑钱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