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区别

2024-05-12 23:21

1.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区别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区别

2. 私募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券商么

私募股权资金交由第三方托管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在潜意识里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把银行当作默认受托方。那么,除了银行之外,还有没有机构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资金的托管业务呢?
活跃于资本市场的券商是否可以呢?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
下面跟天使客具体来了解一下吧,看看有哪些券商具有此资质,了解下最新相关信息。
已有消息称证监会机构部下发了迅速腾空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不仅对“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内涵做了明确,同时表示证监会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在该指引出台前,拟不再新增相关众多创造综合服务试点。目前券商的整个私募服务托管业务规模已达8000亿元,这也意味着,在新规出台空间前的这段过渡期内,这块8000亿元的蛋糕或被重新划分。
一、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是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是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七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是指银行具备基金托管资格。有个这个资格,可以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然后收取一定托管费。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4. 证券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5.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职责有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托管人的作用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键是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体体现在:1、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避免“黑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托管人的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人利益的投资活动;(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职责有

6.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与投资者的关系

很多人都在买基金,但是却不一定知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我们投资者是什么关系,他们都是做什么的呢?
  
  基金管理人是做什么的: 
  
 基金管理人是 基金产品 的管理与运作人,投资者买入基金的金额,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具体是买股票还是买债券,还是买货币资金,按照什么比例来买,都是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这就对基金管理人有非常高的要求,需要他们有非常专业的投资知识,与丰富的投资经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基金经理也就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是做什么的: 
  
 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形成三方存管。一般托管人为有资质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假如把管理人比作会计,那么托管人就类似出纳。托管人在这里面作用,就是保管资金安全、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出具基金业绩报告等。这种使用权与保管权相分离的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的保障了基金财产的安全。
  
 三者之间的简单关系图如下:

7. 券商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业务吗

私募股权资金交由第三方托管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在潜意识里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把银行当作默认受托方。那么,除了银行之外,还有没有机构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资金的托管业务呢?活跃于资本市场的券商是否可以呢?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下面跟天使客具体来了解一下吧,看看有哪些券商具有此资质,了解下最新相关信息。

  已有消息称证监会机构部下发了迅速腾空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不仅对“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内涵做了明确,同时表示证监会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在该指引出台前,拟不再新增相关众多创造综合服务试点。目前券商的整个私募服务托管业务规模已达8000亿元,这也意味着,在新规出台空间前的这段过渡期内,这块8000亿元的蛋糕或被重新划分。

券商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业务吗

8. 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

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券商:海通证券获得基金托管资格,他不仅是首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也是首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此外,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8家券商也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一、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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