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退款的法律规定

2024-05-05 14:23

1. 有关退款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有关退款的法律规定

2. 退款的法律规定

退款的规定有: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有关退款的法律标准

法律分析: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有关退款的法律标准

4. 退款的法律规定

退款的规定有: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5. 退货退款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退货退款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6. 退货退款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退货退款的法律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所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面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7. 关于仅退款的法律规定

订金可退款的法律依据: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店对充值卡进行充值后,如果经营者依约定履行相应责任的,消费者不能直接要求退钱的;2、未按约定提供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关于仅退款的法律规定

8. 退货退款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货的规定是: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货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本次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由此可见,无条件退货将成为大部分网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上经营者诸如“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退货条件将成为无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由此可见,无条件退货将成为大部分网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上经营者诸如“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退货条件将成为无效声明。二、《消费者权益法》关于退款是怎么规定的?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对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护是十分的详细和严格的,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相关的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的情况发生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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