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2024-05-03 23:35

1.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宏观调控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问题,即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宏观经济学在有的地方也叫总体经济学)。一个产品市场上的供给、需求、价格,属于微观的范围,而社会的总供给、总需求、价格水平则属宏观范畴,国民收入、总产值等等,当然也都是宏观的概念。因此,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对这些经济总量及总量之间的关系的调节和管理,其基本工具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所以也不是任何一级政府都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对微观活动的一些干预是必要的、合理的。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因此而在不同程度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这可以是实行最高限价,也可以是规定最低限价(如最低工资),这都是限制或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其它如特许权、项目审批等规定也是如此。
实际上政府干预是在市场调节不能正常运营时政府才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 
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即由供求变化引起价格涨落,调节社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各个部门的分配,调节生产和流通。符合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能够比较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直接联系起来,促进竞争。但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一面,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必要加强宏观调控。   
由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调节。是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表现形式。当商品的生产超过需要时,市场上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利润减少,当价格跌到价值以下时,利润率低于平均水平,商品生产者就会缩减生产,使市场上供给减少,求大于供,价格又会回升。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2.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国家干预是指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运用管制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以校正、补充市场缺陷的活动的总称。
凯恩斯主义是国家干预的理论基础。
国家干预经济是一种手段,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控制和调节。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具体说来,经济总量包括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两方面,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要求这两个方面达到基本平衡,且内部结构也必须合理。

3.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在自由的,不受管制的市场中,个人追求各自的利益会使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斯蒂格利茨认为现实世界并不是那么回事。相反,他认为,因为市场参与者不能得到充分的信息,市场的功能是不完善的,常常对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政府和其他机构必须巧妙地对市场进行干预,以使市场正常运作。
  斯蒂格利茨利用经济学界最为推崇的工具——模拟经济行为的数学和计算机模型——来修正传统的理论。这为他赢得了一大批追随者,尤其是年轻的经济学家。
  所以保险公司要“干预”。他们限制保险额度,对每个人都不给足他想要的偿付额,使他们有安装防火装置和采取其他预防措施的动机。此外,全额保险的保费非常的高;低风险的客户通过提高可扣除费用,只需支付少得多的保费。
  出于同样的逻辑,斯蒂格利茨认为,政府的干预是有正当理由的。他在《经济学》一书开头就引述1980年联邦政府为克莱斯勒公司作担保的故事作为政府成功干预经济的例子。自由市场的倡导者认为克莱斯勒的破产会把工厂、工人的原材料解放出来投入更有效率的使用,虽然这个转换的过程很痛苦,但是他提到克莱斯勒在得到政府从未为其支付的担保后东山再起。他说,不仅工人的工作得到了保护,政府还节省了数亿美元。因为如果克莱勒倒闭,政府必须支付这笔钱。
  作者还认为,在私人产品市场方面,政府不应直接进入市场以一个竞争者进行生产,而应采取“间接”的生产方式,即透过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法律服务和信贷服务这三个“服务方式”进行生产。政府作为人民推选出来的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机构,通过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使社会能够更加协调、有序的向前发展。体现在报业发展上,政府通过为其提供直接和间接的公共服务,如提供先进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备的金融服务,从而为报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硬件和软件的运作环境。
  该书由上篇——斯蒂格利茨:政府的经济角色,和下篇七位经济学家:对斯蒂格利茨《政府的经济角色》的评论。其中,上篇由以下部分组成:问题提出的背景及概述、政府作为一经济组织的显著特性、一些重要结果、关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四大谬见、政府今年估计行为的利和弊、公共失灵、关于政府特性的见解、经济政策、两个事例和结论。下篇由马克·波尔曼、道格拉斯·C·诺斯、迪特·鲍斯、卡尔斯·弗里曼、A·H·E·M·韦灵克、艾恩·麦克格里高爵士、让——雅克·拉方以及路易斯·尤奇特尔七位经济学家的对上篇的评论组成。
  作者简介
  斯蒂格利茨出生于1942年,获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此后在剑桥大学从事研究工作。1969年,年仅26岁的斯蒂格利茨被耶鲁大学聘为经济学教授。1979年,他获得了美国经济学会两年一度的约翰·贝茨·克拉克奖,该奖项用于表彰对经济学作出杰出贡献的40岁以下经济学家。1988年起他在斯坦福大学任经济学教授,自1993年开始成为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团的主要成员,并且从1995年6月起任该团主席。在此期间,他是克林顿总统顾问班子的关键成员。1997年起任世界银行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2001他又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现任美国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
  斯蒂格利茨博士是美国最著名的经济学教育者之一。他先后执教于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牛津大学,并从1988年开始在斯坦福大学任教。他主讲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金融学和组织经济学,包括在该校最受欢迎的《经济学》。他的数十名博士在世界各地任要职。
  斯蒂格利茨博士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信息经济学的创立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所倡导的一些前沿理论,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已成为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标准工具。他是世界上公共部门经济学领域最著名的专家。 他所著的教材是世界上最通行的教材之一,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斯蒂格利茨教授是数以百计的学术论文和著作的作者和编者, 包括十分畅销的本科教材《公共部门经济学》(诺顿公司)和与安东尼·阿特金森合著的《公共经济学讲义》。1987年,他创办的《经济学展望杂志》降低了其他主要经济学杂志所设立的专业化障碍。他曾经担任美国经济协会副主席。斯蒂格利茨的著述几乎遍及西方经济学的所有领域。其中已译成中文的就有《政府经济学》、《经济学》、《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和《社会主义向何处去》。
  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他以自己的经济理论影响世界银行所实行的经济政策。他认为,市场的职能是不完善的,常使人们受到损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市场的参与者缺乏充分的信息,所以政府有必要进行灵活的干预,使市场能运转自如。以这一观点为基础,斯蒂格利茨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这次亚洲金融危机中的救援计划提出了挑战。IMF坚持要求遭受危机的国家以提高利率作为获取IMF贷款的条件,其依据是提高利率会吸引资金流入。然而斯蒂格利茨从他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出发,认为放款者和投资者由于信息缺乏,无法区分高风险投资和安全投资,因此可能把高利率看成是无法保证偿还债务的迹象,因而导致资本外逃。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4.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法律分析:经济生活不仅仅都是市场行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制定政策、计划,宏观调控等一系列作用。政府为了促进市场发育、规范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总体的调节与控制。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所以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外部环境,结合中国国情,对经济增长率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如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5%之间,合理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关停整合就是例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5.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法律分析:经济生活不仅仅都是市场行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制定政策、计划,宏观调控等一系列作用。政府为了促进市场发育、规范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总体的调节与控制。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所以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外部环境,结合中国国情,对经济增长率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如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5%之间,合理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关停整合就是例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6.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法律分析:
经济生活不仅仅都是市场行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制定政策、计划,宏观调控等一系列作用。政府为了促进市场发育、规范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总体的调节与控制。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所以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外部环境,结合中国国情,对经济增长率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如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5%之间,合理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关停整合就是例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7.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8. 请说明政府为什么以及怎样干预经济?政府干预为什么也会失效?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二、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有限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及缺陷,特别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和就业制度,使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并未建立,而且地区性就业市场的隔离主要由于地方政府的限制措施,因此政府必须干预本国的劳务输出,通过制定相应的就业促进和保障法律,以及运用财政、税收、货币政策对其加以宏观调控。
三、所谓政府失效,主要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效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合理发挥,另一方面是政府干预不足,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不能满足弥补市场失效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合理需要,这样也会导致市场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五)政府失灵还常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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