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有哪些风险?

2024-05-05 02:14

1. 资产证券化有哪些风险?

:(1)欺诈风险:从美国证券市场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中的一些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由于欺诈的发生而使投资者受损的例子屡见不鲜。陈述书、保证书、法律意见书、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书及其他类似文件被仍不足以控制欺诈风险的发生。

    (2)法律风险:虽然法律函件及意见书原本是为了消除外部的风险因素,但有时法律的不明确性及条款的变化本身往往成为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事实上法律风险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一直伴随且起关键作用的一种风险。

    (3)金融管理风险:资产证券化是金融管理发展的高峰,它代表了履约、技术和结构技巧的完美的平衡。如果任一因素发生故障,整个交易可能面临风险。我们把这种风险称为金融管理风险,主要包括参与者不能按协议进行交易,设备不能按要求运作如电脑故障,以及交易机制出现故障等。

    (4)等级下降风险:从已有的证券化实例中人们已经证实,资产证券化特别容易受到等级下降的损害,因为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基础包含许多复杂多样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之一恶化,整个证券发行的等级就会陷入危险境地,从而对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

    除了上述几种风险之外,还存在一些其它风险,诸如政策性风险、财产和意外风险、合同协议或证券失效、对专家的依赖风险等等。所有这些风险都不是彼此独立地存在着,而是相互联系的。这些证券化风险的影响及发生的可能性因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投资者必须识别这些风险,分析它们的规模,审查减少风险的方法,以及正确估计那些减少风险的手段的有效性。

资产证券化有哪些风险?

2. 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在带来各种利益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也有风险。最大的风险即是有些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信用风险过大或应收债款的品质不良,导致投资人损失。最大的风险即是有些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信用风险过大或应收债款的品质不良,导致投资人损失。例如,美国陶尔金融公司从事健康保险应收帐款证券化的业务,最后该公司的主席却因被控诈欺而判刑20年。另一个例子是,美国第一家从事信用卡债款证券化的德拉瓦共和银行在发行后一年即宣告失败。然而,投资者可以较放心的是,以美国过去的经验,这些例子的比例并不高。事实上,在现今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中,有多项措施旨在保护投资者、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例如采用各种信用增强措施、投资评等、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公平交易机制、资讯公开机制等,这些措施多已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有了这些保障后,投资人则可依据各项揭露的资讯做为投资的参考。然而不论规范如何完备,实际操作中亦潜藏着风险。例如,建立专业客观的评比机构及专家(例如会计师)的中立客观也是在操作中所要注意的课题。一般而言,投资金融资产证券时,投资者相当依赖律师与会计师的专业意见,此时专家需根据专业诚信的原则对投资人做出建议,千万不可像恩隆案中的安达信会计公司,因揭露不实而造成整体社会的伤害。此外,除了投资人的风险外,相关银行也会制造出一些道德风险。有学者指出,银行因从事金融资产证券化后,因可将债权转移,违约风险也同时转移,故银行在审视贷款时可能过于轻心,而造成更高的借款人违约风险。因资产证券化使得银行疏于贷款审查,也算一种道德风险。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十分复杂,牵涉许多各种不同的参与者。若要做到各种机制完备,并使投资者接受需要一段时间。一般而言,整个制度要步入正轨需要5-10年的时间。国内因刚刚涉入此一领域,政府与银行皆还未能适应,例如在不良债权上,目前还是以直接出售为主。然而,这些应都只是暂时的现象,在经过摸索期后,资产证券化的商机终将吸引银行业者的投入。

3.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怎样的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证券资产组合风险:
 
 1、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分散功能;
 
 2、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风险又被称为公司风险或可分散风险,是可以通过证券资产组合而分散掉的风险。它是特定企业或特定行业所特有的,与政治、经济和其他影响所有资产的市场因素无关。
 
 3、系统风险及其衡量;
 
 系统风险又被称为市场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是影响所有资产的、不能通过风险分散而消除的风险。
 
 证券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证券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率就是组成证券资产组合的各种资产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数,其权数为各种资产在组合中的价值比例。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怎样的

4. 资产证券化中金融风险管理是怎么样操作的

这个问题比较泛,资产证券化的金融风险管理是个大课题,首先要从资产证券化的金融风险的定义说起。
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或资产组合作为标的,以该资产或资产组合产生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可交易证券进行融资的一种融资形式。
2、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着很多风险,按照领域不同可以分为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按照狭义的定义,资产证券化的金融风险,应该指的是资产证券化中涉及到金融领域的风险,具体又可以分为基础资产风险、资产隔离风险、虚假转移风险等。
3、资产证券化中金融风险的管理。在对资产证券化的金融风险进行了定义和识别后,就可以具体看看如何对它进行管理和操作了。
(1)基础资产风险的管理操作。基础资产风险是资产证券化风险源头。一旦基础资产受到市场和政策因素影响质量下降,风险将沿着交易链条,传播给投资者和利益性相关者。因此,在操作中,必须选定有足够公信力的评级机构,规避评级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及时披露基础资产信息,保障信息公开透明,提高评级的准确性。
(2)资产隔离风险的管理操作。次贷危机的教训是金融机构过多投资于低质量资产支持证券,危机爆发后由于损失严重从而丧失了融资功能;而在失去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后又丧失了间接融资通道,进而投资减少、失业增加,消费大幅下降,危机从金融领域蔓延到实体经济。因此,应根据系统风险程度,合理确定资产证券化市场投资者范围,实行风险有效隔离和限定,实施分账管理。
(3)虚假转移风险的管理操作。资产证券化可能完全转移风险,也可能将风险部分或全部保留在金融机构,需要判断证券化业务中风险转移程度,对所保留的风险提出监管资本要求。如果在金融机构保留风险的情况下对其免除资本要求,会造成资本充足率高估,导致金融机构在未能转移风险情况下,采用证券化来规避监管资本要求。资本监管应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核心内容,强调根据交易经济实质而不仅是法律形式,来判断资产证券化是否实现了风险的有效转移;对以不同角色参与证券化交易的机构,在所形成的风险暴露具有相同风险特征情况下,采用同样资本要求。
以上就是资产证券化金融风险管理的操作内容,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推荐你去看《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一书。

5. 资产证券化要对哪些要素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要素进行分析有:发起人、投资者、特设信托机构、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托管人及律师等。通常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 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以称为原始权益人)根据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整个组合的现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个基本判断,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并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对现金流的重组可按贷款的期限结构、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风险的重新分配等进行,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 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有时也可以由发起人设立,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其资本化程度很低,资金全部来源于发行证券的收入。特设信托机构是实现资产转化成证券的“介质”,是实现破产隔离的重要手段。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 为完善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特设机构要完成与发起人指定的资产池服务公司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与发起人一起确定托管银行并签订托管合同、与银行达成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周转协议、与券商达成承销协议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时,特设信托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就必须对一定的资产集合进行风险结构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来源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以降低可预见的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
  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环节。评级由国际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私营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而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
  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 在信用提高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之后,由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的方式可采用包销或代销。特设信托机构从承销商处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发起人。至此,发起人的筹资目的已经达到。
  6.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毕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后,即实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完成。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

资产证券化要对哪些要素进行分析

6. 资产证券化要对哪些要素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要素进行分析有:发起人、投资者、特设信托机构、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托管人及律师等。通常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以称为原始权益人)根据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整个组合的现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个基本判断,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并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对现金流的重组可按贷款的期限结构、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风险的重新分配等进行,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有时也可以由发起人设立,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其资本化程度很低,资金全部来源于发行证券的收入。特设信托机构是实现资产转化成证券的“介质”,是实现破产隔离的重要手段。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为完善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特设机构要完成与发起人指定的资产池服务公司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与发起人一起确定托管银行并签订托管合同、与银行达成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周转协议、与券商达成承销协议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时,特设信托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就必须对一定的资产集合进行风险结构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来源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以降低可预见的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环节。评级由国际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私营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而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在信用提高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之后,由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的方式可采用包销或代销。特设信托机构从承销商处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发起人。至此,发起人的筹资目的已经达到。6.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毕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后,即实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完成。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

7. 融资证券化的系统风险

所谓系统风险是相对于个别金融风险而言的,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教训看,金融危机不管什么原因引起,最终都表现为支付危机,即:或是无法清偿到期的国外债务,或是银行系统已不能满足国内存款者的普遍提存要求继而进一步导致挤兑甚至是银行破产。与“挤兑”一旦发生便极具传染性的银行相比,人们普遍认为证券公司天然具有防范系统风险的能力,一家证券公司的崩溃不大可能引起金融系统风险的发生,原因在于证券公司与银行之间存在的基本结构上的差异:首先,按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的客户资金与其自有资金是相互隔离的,如果违背这个原则,比如挪用客户资金用于投资属于违法行为。这样有关证券公司自有资产经营的负面消息就不会影响到公司客户资金的安全。在这个条件下。如果一家证券公司经营失败,客户资金不会受到影响,转移资金相对容易,客户所能享受的服务也不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其次。证券公司的偿款责任并非像银行存款那样建立在“先到先得”的基础上,而是有一定期限的;另一方面由于投资收益具有偶然性,与市场及企业的经管状况有关,而不是像银行那样有既定的利息。由此一来便可以使证券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发生“挤兑”的风险。第三,证券经营机构普遍持有流动性强,可转让的金融资产,这样当一家证券公司信誉受损,经营出现困难时,可以轻易的出售其资产而不致受到巨额损失。

融资证券化的系统风险

8. 分析:何为要资产证券化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资产券具有流动循环性带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