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2024-05-04 22:44

1.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经费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经费,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警部队、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经费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经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第四条 行政经费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行政经费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提高行政经费的管理水平,节减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国家职能的行使和机关、团体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五条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收入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预算拨款是否及时记入有关经费帐户,并如数存入规定的银行专户;
  (二)行政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收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三)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中应上缴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是否及时、足额上交,有无拖欠、隐瞒、坐支、截留问题,有无设置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四)抵支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并按规定抵减经费支出;
  (五)行政经费的其他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隐瞒收入来源和挤占事业费、专项资金弥补机关行政性开支问题。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支出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经批准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支出有无超预算、超计划问题;
  (二)应下拨的行政经费款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截留、拖欠、隐瞒、违规和越级拨款问题;
  (三)人员经费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问题;
  (四)公用经费是否统筹安排、计划开支、合理使用,专项经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数额安排使用;
  (五)有无虚报冒领、虚列支出、挤占挪用和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问题;
  (六)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购买专控商品,超标准装修房屋和配备小汽车,以及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问题;
  (七)各项经费开支是否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无损失浪费问题。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财务机构和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二)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并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银行帐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财政性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帐户问题;
  (四)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等问题;
  (五)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帐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帐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滥发钱物、套取现金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问题。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用行政经费购置的财产、物资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严密、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帐、帐目核算不合规、帐实不符等问题;
  (二)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和调拨、转让、变卖等各个环节是否手续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和调拨、转让、变卖公有财产、物资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坏浪费问题;
  (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中,有无无偿占用机关的房屋和设备、材料、物资问题;
  (四)占用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应上交的是否及时、足额上交,留用的是否纳入了单位预算或财务计划管理。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的审计监督,可以实行报送审计或就地审计,也可以实行报送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等审计方式。根据需要,亦可以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2.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管理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审计即对预算单位办理经费支出审计、经费包干结余审汁、单位基金管理审计和事业费节约使用审计等内容。 1.预算单位办理经费支出审计。(1)审查是否按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用款。各单位的经费支出,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办理,有无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或以领代报,以拨作支的问题。(2)审查是否按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办理支出。国家规定的各种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各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随意报销支付的问题。(3)审查是否勤俭节约,注重经费支出的经济效果。各单位办理经费支出是否注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既考虑完成行政事业任务的资金需要,又尽可能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特别是力求注重经费支出的经济效果。(4)审查是否按规定的资金渠道分别列支。即属于预算外的支出,是否列入预算内;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是否列入行政事业费用内。(5)审查是否有合法凭证,支出是否有根有据。各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到有根有据;对各项付款姆销支出凭证是否认真审查,符合规定要求。2.经费包干结余审计。(1)审查经费包干结余的范围。一是审查全额预算包干的单位,其年终经费结余,是否都是包干结余,由单位全数留用,未予收回。二是审查早——项或某几项预算包干的单位,其年终经费结余中,属于包干的结余资金,是否留给单位,未予收回;不属于顶算包干结余的资金,年终是否收回;三是审查不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其年终结余是否收回。(2)审查单位经费包干结余的提取是否按规定正确计算。单位经费包干结余是否按规定设置“事业发展基金”(行政单位为机关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等。各项基金的具体提取比例,是否按同级财政机关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正确计算,有无随意变动;各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作用掌握使用,有无将事业发展基金用于集体福利或发放奖金。(3)审查经费包干结余,是否纳入单位预算内进行核算,有无擅自转为预算外资金的问题。(4)审查包干结余支出的其他管理,是否比照经费支出的办法办理。3.单位基金管理审计。(1)审查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包干结余经费,是否分别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机关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2)审查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由自支管理单位是否逐步建立修购基金制度,修购基金是否从收入中提取。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是否逐步建立折旧制度。单位增收节支结余的经费是否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是否建立后备基金,增强单位发展后劲。(3)审查各事业单位各项基金提取比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事业单位情况不同,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亦有所差别。即同一类型事业单位的职工奖励基金,自收自支管理单位是否高于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是否高于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后,是否实行与事业费减拨速度挂钩的办法。各事业单位职工奖励基金的具体比例和办法是否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4.事业费节约使用审计。(1)审查各事业部门、单位是否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年度预算在执行中,是否除国家重大政策变动和特批项目外,一律未予追加。(2)审查一切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是否挖掘内部潜力,扩大有偿服务,合理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自给水平。对固定收入较多的事业单位,是否根据其经济自立程度,分别不同情况,实行差额补助、定项(或定额)补助、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办法。对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促使其积极组织收入,抵顶部分预算拨款。具体办法是否由各级财政部门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3)审查有偿还能力的事业单位或有经济效益的事业项目,资金暂时周转困难需要财政部门支持,是否采取“周转金”方式,借给单位,按期归还,实行财政资金有偿使用。(4)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监督。(5)对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是否规定期限,促使其实行企业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后,是否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

3. 我国审计法中有关政府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是哪几条?具体是什么?请高手指教哇 指教啊~~~我写论文急用~谢谢

  如果是写论文,不能仅仅引用法律和条例的有限的几句话,相关的文件规定都是指导实际工作的内容,对论文也有实际作用。请参阅:


  一、 《审计法》中,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

  第十条 审计机关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草案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法律、法规;

  (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要求;

  (三)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四)定员定额标准;

  (五)上一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变化因素。


  三、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
  审办发〔200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财务局:
  多年来,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审计监督,为推进依法治国、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宏观管理和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保证审计机关经费的规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计机关是综合性部门。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促进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的协调发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应进一步安排好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经费。
  二、为保障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独立性与审计质量、严明审计纪律和加强审计廉政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外勤经费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地方审计机关应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经济联系,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费用。
  三、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等任务的情况,按照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必要的聘请外部人员和专家经费。地方各级财政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四、随着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加快发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审计信息化工程的建设进程及对审计机关经费安排的情况,在地方审计机关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以保证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的正常运 转。
  五、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国家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审计机关研究制定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建立专项经费追踪问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 ○ ○ 七年 五 月 十 八 日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建设几点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66号
  六、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经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0]16号 2000-6-28
  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切实保证审计经费的落实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政府机构改革后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实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量。要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将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经费管理,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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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是什么?

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是:
1,预收收入审计,因为没有实施预算管理之前,这个性质的单位收入项目弹性较大、随意性多,例如:运输管理行业原来是自收自支性质,他的收入都带有控制性质的,也就是说只要当期收入满足当期开支即可,如果剩余还得上交,不如留存潜在收入为下期收入不足铺垫; 
2,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项目繁琐、变化大,有时就把应收的项目、变化增收的项目一字不提,留在自己控制手中,作为自己徇私舞弊的仓库,应收的不收,还是那句老话自己够用即可;
3,预收支出审计,这是近年来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有些应该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临时用品都满足需要,但是当今的发票购货者任意开,只要购货消费即可,卖办公品的可以开汽车发票、卖五金的可以开电脑发票,就这样发票样式五花八门、形形色色,这就给别有用心的人打开方便之门,这类审计更不能掉以轻心。

5. 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可以具体告诉我吗

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
1、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
2、财务支出范围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资产的安全性等。
具体的审计内容:
(1)预算管理情况。
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是事业单位的重要收入来源,事业单位收入预算中这部分收入预算的编制是否真实、科学直接影响事业计划的完成和财政、上级补助收入的确定。审计中应注意检查事业单位是否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合理确定收入预算,有无故意低报事业、经营等收入,骗取财政、上级补助的情况,或高报上述收入,影响事业计划完成的问题。
(2)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批复和拨款到位情况;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批复预算并办理拨款,有无预算批复不及时,占压拨款的情况;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帐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使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事业单位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的问题;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应缴预算收入,有无截留挪用的问题;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虚增、虚减成本的问题,各项应缴税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3)结余及专用基金管理情况。
结余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增虚减的问题;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来源渠道;专用基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
大多数事业单位要组织收入,有一定程度的经营活动,这是事业单位在业务特点上与行政单位的一个重要区别。与此相适应,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的要求上与行政单位也有所不同。从资产的种类上看,表现为事业单位有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对无形资产,审计内容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形成和计价是否真实、正确,有无虚增无形资产价值的问题;无形资产的转让是否经过资产评估,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压低转让价的问题,转让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事业收入。
对对外投资,主要审计内容有:对外投资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即投出款项是否确实用于预定用途,必要时应向被投资单位核实;以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确定投资价值,有无故意压低投资价值,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另外,事业单位将资产用于经营活动的,还应核算资产的使用成本,并与经营收入相配比。
(5)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往来款项指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往来款项是否合法,有无挪用事业经费、专项资金或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
  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存在,有无虚列债权债务的问题,必要时应向对方单位查询;审计中还应对往来款的结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事业单位及时催收到期债权,按期偿付债务。事业单位的负债,还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及其他应上缴的款项,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事业单位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截留挪用的问题。
(6)经费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的效益可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总的来看,对事业单位效益的评价,要比行政单位更侧重于经济效益方面。但由于事业单位在根本上是非盈利性的服务性组织,社会效益仍然是评价其效益的主要内容。对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效益的评价,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事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即事业单位是否完成了事业任务,完成情况的好坏;二是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对其本身产生的经济效益,即所谓“一次效益”,主要用投入产出比来衡量;三是事业单位业务活动产生的社会效果,即“二次效益”,如某一科研项目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教育经费的使用为公众提供的教育服务等;四是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节约,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的问题。
(7)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只是在报表种类、具体的编制方法和分析指标上与行政单位有所不同。

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可以具体告诉我吗

6. 财政资金审计的规定

法律分析:财政资金审计的规定是指对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活动及其效果的审计。主要是审查监督财政机关、财政收入监缴机关、财政支出监督执行机关,是否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节约有效使用,是否正确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法规、制度,是否贯彻了国家的财政收支政策。财政资金收纳、划解、拨付、调度、使用及其效果是否合法与合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7. 如何开展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在目前事业单位多渠道筹集事业经费的情况下,单位预算与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也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有着较大差异。事业单位必须靠不断增加创收,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甚至是生存需要。因此,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预算收入就不再仅限于国拨经费,而是把自筹经费也纳入了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的经费支出。如何开展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具体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重点审查基本支出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一)审查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依据是否明确,了解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情况

  (二)审查基础数据是否准备,是否纯在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情况

  (三)审查是否存在基本支出无预算、超预算的情况。

  (四)审查有误本单位替他人或者其他单位代支费用,或将代支费用列入基本支出。

  (五)审查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基本支出可算和决算与预算口径不一样的情况。

  二、审查项目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一)审查是否存在分解项目到下属单位的情况

  (二)审查是否存在克扣或截留下属单位专项资金,延压和滞拨专项资金的情况

  (二)审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或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二)审查是否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经费收支

  (二)审查是否存在基本经费与项目经费调剂使用、项目打包的情况。

  三、审查财政性资金结余管理情况
  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就必须占有详细的资料,认其进行分析,井且作出正确的分析报告。

如何开展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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