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的介绍

2024-05-04 04:05

1. 员工持股计划的介绍

员工持股计划ESOP属于长期激励的一种,是通过全员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员工持股计划兴起于50年代的美国(其中又以福特公司为代表)。

员工持股计划的介绍

2. 员工持股计划的模式

员工持股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的一种手段,近来越来越受到企业界的关注。实行员工持股, 使职工不仅有按劳分配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还能获得资本增值所带来的利益。 对于加强职工的主人公意识, 留住公司骨干人才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员工持股还能有效弥补投资主体缺位所带来的监督弱化,内部人控制严重问题。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员工持股的管理和运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也多数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在我国企业改制,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企业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同,特定的发展历史等情况,使我国的员工持股很难有一种统一的模式和方案。不过,目前国内已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几种典型模式,仍然可以给我们以启示和借鉴。经理层融资收购:四通模式四通集团作为目前最大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之一, 也是中国最早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之一, 一直为产权问题困扰.1984 年 5 月 6 日,中国科学院 7 名科技人员向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借款万元,并挂靠四季青乡下海创办了四通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虽然注册为集体所有制, 但四通创业者一直恪守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对内对外都不厌其烦地强调自己是民办企业,无上级主管,以区别于官办集体企业.对挂靠单位四季青乡,四通也非常谨慎.万元借款,3 个月以后四季青乡要求归还,四通报就归还了.为了回报其其它方面的支持,四通每年分给它 5 万元利润,分了很多年.也正因为这一点,四季青乡后来也要求过股权,但因法律上站不住脚,摘帽子在四通只是举手之劳. 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扩展以及公司经营人员包括当初创业人员的变化, 四通集团的资产规模已达4 亿元,58 家公司,公司产权却越来越模糊.产权主体虚置,不仅使公司海外融资困难,更重要的是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造成投资项目广种薄收,人才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四通最终决定引进 MBO 方式,即经理层利用借债所融资本杠杆收购自己所服务的公司的部分股份, 使管理层得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省份主导重组公司.具体做法是, 先由公司管理层和内部职工成立职工持股会, 然后分别由原四通集团和职工持股会以及外部股权投资人出资成立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原四通集团和职工持股会分别出资4900 万元和 500 万元.通过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早香港上市的香港四通以及原四通集团系统集成,信息家电,软件开发等资产,达到以清晰的增量调动模糊的存量的目的.总之,四通改制模式就是在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框架下,引进 MBO 方式,同时进行四通的产权重组,业务重组和机制重组,通过产权清晰的新四通收购原四通的资产,调动模式的存量,不仅解决了产权混乱的问题,同时结合员工的持股,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四通改制成功, 为我国众多被产权所困的民营企业通过员工持股解决产权问题探索出了一条路子.通过设立职工持股会,推行员职工持股,建立新的产权主体,明晰了企业产权,并通过业务重组为公司未来发展搭建了新的组织平台. 四通模式的顺利实施, 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企业家市场,通过企业家市场给头脑定位,从而确定给谁期股,给多少股份.还需要金融法规的配套支持,企业家很难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认购规定的股份,企业推行 MBO 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同时还应借鉴国外的经验, 给推行员工持股的企业融资方面一定的税收优惠.受让一大股东非流通股:东大众模式浦东大众的职工持股会是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 作为法人名义建立起来的.管理公司通过与上海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浦东大众股份的协议转让,管理公司取得了对浦东大众 20.08%的控股权,公司职工持股会是由经持股会统一办理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自愿参股组成的. 持股会会员是持股会的股东, 但会员个人不直接享有公司股权. 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并代表持股会全体会员行使股东权利. 持股会会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责任, 持股会以其投入公司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持股会初始投资额为 2700 万元,每一元为一股,初始持股总数为 2700 万股. 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为职工出资和持股会投资收益. 持股会初始的持股及以后增加对公司股份持有比例, 通过以下途经获得股份来源: 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股份: 公司增资扩股时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配股) :公司其它股东放弃配股的余额.持股会会员大会是持股会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理事会成员,审议批准理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持股会增资方案,投资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 理事会由持股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持股会的常务办事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主持持股会日常事务工作,如办理会员入会,退会手续,收缴会员认购资金,办理会员转让股份等工作.会员转让股份,均由通过持股会办理转让手续.会员转让股份的价格,统一按上年末公布的每股净资产值确定,并通过持股会办理现金转让手续.持股会理事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成立职工持股会以来的两年中, 管理公司的资产规模与股东权益都取得了较大的增长.管理公司的资产主要分布在三个方面, 即对浦东大众控股的长期投资, 出租汽车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本市场的短期投资.对浦东大众的控股从97 年5月的600 万股,经过97 年至 98 年浦东大众实施送股和配股,目前已达 0306 万股.出租汽车数量也有较大增长.管理公司的股东权益从 97 年 4 月的 7000 万元经过不到两年的努力, 98 年底已经达到 10853 万元, 到赠幅达 55%.两年来,管理公司虽然没有向股东分配过现金红利,但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权内部转让的方式得到同样的现金分红. 管理公司是以职工持股会为内涵的公司, 所以管理公司实质上是一家民营企业, 目前管理公司控有浦东大众 0.08%以上的股份,这样就形成了浦东大众是有一家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市场定位.由于管理公司的投资者全部来源于大众集团的职工,而管理公司经营`效益大部分来自于浦东大众,因此职工与企业更具有利益相关性,尤其是经营者持股较多,更具有激励性. 通过转让非流通股的方式, 只要尊重企业发展历史, 合法取得股权, 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就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相反,通过内部职工持股能有效增强企业凝聚力,使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有利于进行经营结构的调整.股份制改制:深圳泰然模式泰然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工业区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 年 6 月,1998 年更名为深圳市泰然实业发展总公司,为深圳市直属的一级国有企业.从 1995 年 8 月开始,泰然公司成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在投资管理公司,体改办和国资办的指导下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由单一的国有投资主体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改革时企业正式员工 80 人,根据持股比例占有股本价值 600 万元左右.在持股额的分配上,企业采取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公司的经营决策者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额可为普通员工的 3 到 4 倍, 同时根据岗位, 责任大小来决定员工所持的股份份额.为了达到留住人才,激发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公司同时规定,企业内部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全额认购所配股额.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企业也尽量做到了兼顾公平,具体措施包括适当考虑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以及退休员工可享受平均配股额的60%,并可保留 5 年的分红, 5年后由公司按当时的股价予以回购. 采取由工会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的方式, 工会中的股东代表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公司的董事会,代表持股员工的利益,参与企业决策. 同时在进行分红时, 由工会按员工持股总额统一接受公司利润分配, 再按员工持股数额进行二次分配. 在员工持股的认购资金中, 按员工自己出资 40%, 30%由企业通过工会贷款给员工, 另外30% 则由企业自留的公益金中划转.在实行员工持股两年多来,泰然公司基本上实现了当初改革时所设想的目的,也就是:留住人才;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关切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泰然模式,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由工会代行职工持股会的功能,比较合理又精简了机构.同时,员工出资,企业公益金,企业贷款三方面结合解决了员工持股所需资金.强制高级管理层持股:绍兴百大模式绍兴百大为了将经营者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储有一定数量的公司社会公众股. 为此,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999 年 8 月陆续购入社会公众股.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只有在离职 6 个月后才可将持有公司社会公众股抛出. 这种做法的目的是要更有效地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级市场收购价格一般比较高,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成本较高.且因为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能流动,造成高级人员冻结大量资金,这对于管理人员来说,也有失公平.在我国股市尚不完善,股价受外在因素影响波动幅度较大,股票价格有时并不能反映企业经营者的业绩.针对这些问题,实行股票期权是一种更加有效的办法. 所谓股票期权, 就是给予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通过股票期权的合理设计,授予经营者购股权,经营者无偿获得这一权利, 只有在行权时才支付一定金额购买股票, 且行权以后可随时根据股票走势决定是否持有此股票,这相对于股票激励更加有效合理。

3.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简称ESOP)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即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或股权)而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

4.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现方式

从国外的通常做法看,一般可分为非杠杆型的ESOP与杠杆型的ESOP。 非杠杆型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每年向该计划贡献一定数额的公司股票或用于购买股票的现金。这个数额一般为参与者工资总额的25% ,当这种类型的计划与现金购买退休金计划相结合时 , 贡献的数额比例可达到工资总额的25%。这种类型计划的要点是:(1)由公司每年向该计划提供股票或用于购买股票的现金,职工不需做任何支出。(2)由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持有员工的股票,并定期向员工通报股票数额及其价值。(3)当员工退休或因故离开公司时,将根据一定年限的要求相应取得股票或现金。 杠杆型的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利用信贷杠杆来实现的。这种做法涉及职工持股计划基金会、公司、公司股东和贷款银行四个方面:(1)首先,成立一个职工持股计划信托基金;(2)然后,由公司担保,由该基金出面,以实行职工持股计划为名向银行贷款购买公司股东手中的部分股票,购入的股票由信托基金掌握,并利用因此分得的公司利润及由公司其它福利计划(如职工养老金计划等)中转来的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利息和本金。(3)随着贷款的归还,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将股票逐步转入职工帐户,贷款全部还清后,股票即全部归职工所有。这种类型计划的要点是:(1)银行贷款给公司,再由公司借款给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或者由公司做担保,由银行直接贷款给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2)信托基金会用借款从公司或现有的股票持有者手中购买股票;(3)公司每年向信托基金会提供一定的免税的贡献份额;(4)信托基金会每年从公司取得的利润和其他资金,归还公司或银行的贷款;(5)当员工退休或离开公司时,按照一定条件取得股票或现金。

5. 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包括两种类型:
(1)企业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而拥有企业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
(2)员工购买企业全部股权而拥有企业全部产权,使其职工对本企业具有完全的管理权和表决权。
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怎样
(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
(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
(3)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我国企业由于长期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经营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对于一些除产品经营外的经营能力。特别是对于这样一项需要综合技术、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复杂关系界定的工程,聘请富有专业经验和有知识人才优势的咨询顾问机构的参与是必要的。
(4)确定员工持股的份额和分配比例。在全国,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企业的员工在为企业工作过程中所累积的劳动成果未得以实现,因此在确定员工在为企业贡献所应得的报酬股份,另外,员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计划的动机相一致,既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又不会损害企业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确职工持股的管理机构。在我国,因为各个企业基本上存在着较为健全的工会组织。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来说,借鉴国外的经验,由外部的信托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来管理员工持股信托也是可行的。
(6)解决实施计划的资金筹集问题。在国外,实施ESOP资金主要的来源渠道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仍然以员工自有资金为主,企业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对于金融机构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还没有,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讲,这样做都是有可行性的,并且对于解决银行贷款出路问题,启动投资和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7)制定详细的计划实施程序。实施ESOP详细的计划程序主要体现在员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应对计划的原则、参加者的资格、管理机构、财务政策、分配办法、员工责任、股份的回购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8)制作审批材料,进行审批程序。计划要得以实施,通常要通过集团公司、体改办、国资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审批。但是在实施操作中也存在灵活的做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
(1)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
(2)扩大资金来源,增加员工收入。
(3)留住人才,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
(4)调整企业收益权,转变企业约束机制。

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6.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怎样

(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
(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
(3)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我国企业由于长期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经营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对于一些除产品经营外的经营能力。特别是对于这样一项需要综合技术、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复杂关系界定的工程,聘请富有专业经验和有知识人才优势的咨询顾问机构的参与是必要的。
(4)确定员工持股的份额和分配比例。在全国,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企业的员工在为企业工作过程中所累积的劳动成果未得以实现,因此在确定员工在为企业贡献所应得的报酬股份,另外,员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计划的动机相一致,既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又不会损害企业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确职工持股的管理机构。在我国,因为各个企业基本上存在着较为健全的工会组织。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来说,借鉴国外的经验,由外部的信托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来管理员工持股信托也是可行的。
(6)解决实施计划的资金筹集问题。在国外,实施ESOP资金主要的来源渠道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仍然以员工自有资金为主,企业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对于金融机构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还没有,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讲,这样做都是有可行性的,并且对于解决银行贷款出路问题,启动投资和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7)制定详细的计划实施程序。实施ESOP详细的计划程序主要体现在员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应对计划的原则、参加者的资格、管理机构、财务政策、分配办法、员工责任、股份的回购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8)制作审批材料,进行审批程序。计划要得以实施,通常要通过集团公司、体改办、国资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审批。但是在实施操作中也存在灵活的做法。
一、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包括两种类型:
(1)企业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而拥有企业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
(2)员工购买企业全部股权而拥有企业全部产权,使其职工对本企业具有完全的管理权和表决权。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
(1)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
(2)扩大资金来源,增加员工收入。
(3)留住人才,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
(4)调整企业收益权,转变企业约束机制。

7. 何为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简称ESOP)一般是指“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后来在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得到了广泛发展。一般而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绑定,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内部员工通过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委托员工持股会来参与运作管理的方式,建立起一种员工可享有公司成长和参与经营决策的利益分享机制。不过,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人数众多,稍有不慎,会造成公司治理的乱象。因此,需要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规范。新《证券法》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完善相较于原《证券法》,新《证券法》新增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主要如下:其一,在公开发行的认定上,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例外情形,可突破200人的公开发行人数限制。新《证券法》第9条规定了证券发行注册制,同时明确了公开发行证券的三种情形,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为公开发行,“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这实际上是完善了关于证券公开发行的规定,明确了在计算特定对象人数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穿透计算。其二,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股预留了制度空间。新《证券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了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的人员,其中包括“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不过第40条新增了第三款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该规定豁免了证券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享受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法律空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与实践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特殊意义,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数量众多。除新《证券法》的增设规定外,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如下层面:第一,党内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层面。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明确了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此外,国务院于2014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这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开展明确了方向。第二,部门规范性文件层面。比如,证监会于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是为稳妥有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而制定的专门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从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程序、信息披露及监管等方面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规范员工持股计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第三,行业规定层面。比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3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中就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问题,从首发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的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穿透计算的“闭环原则”、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及中介机构核查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详尽回答,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极具实际操作意义。在实践中,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其大股东或全资子公司采用引入战投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混改。截止到12月10日,今年共有18家国有上市公司发布19单员工持股计划,其中11单实施完成。”这表明新《证券法》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规定后,促进了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体现了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制度规则的逐步完善,必将有助于稳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

何为员工持股计划

8. 职工持股计划的介绍

职工持股计划(ESOPs),是一种由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产权的股份制形式。企业职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而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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