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给别人的房子能卖吗

2024-05-09 11:19

1. 抵押给别人的房子能卖吗

可以的,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一、买卖的二手房上有他项权利怎么处理
对于存在法院查封的情形,买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子,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出卖此种房屋所引发的纠纷存在争议,因此,如果要出卖此类房屋,应当告知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尽到告知义务,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是提前清偿或受让人代为清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按揭车会被法律没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按揭的车辆被拖走的,一般会进行拍卖偿还欠款,如果拍卖所得价款不能清偿债务的,当事人还要偿还拖欠的债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抵押给别人的房子能卖吗

2. 把房子抵押给别人能卖吗

房屋抵押给个人后办理抵押登记后拥有抵押权,但债务履行期间抵押权人没有出变房屋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才能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拍卖、变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
(一)抵押权保全的权利
抵押权的设定,并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仍有权对抵押物为使用、收益,因而即有可能发生对抵押权的侵害,而致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为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抵押权人特设下述权利:
1、停止侵害请求权
当抵押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这种侵害可以是积极作为的侵害,如对树木的砍伐,土地的毁损等;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侵害,如对机器不为必要的修理等。需要指出的是,抵押权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的行使,不以已经造成实际损害为必要,也不要求这种损害已达到使抵押权人不能完全受清偿的程度,只要侵害行为足以减少抵押物的价值即可,这是抵押权不可分性的必然要求。抵押权不可分性要求抵押物的各部担保债权的全部。抵押物任何一个部分的损害均构成对抵押权的损害。
2、恢复价值请求权和增担保请求权
当抵押人的行为已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即增担保。但是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可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二)抵押权处分的权利
抵押权的处分权为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权和对抵押权次序权的处分权二种。
1、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权
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权又可分为抵押权的抛弃和抵押权的让与两种形式,抵押权作为抵押权人的一种利益,权利人当然可将其抛弃。一般地讲,抵押权抛弃后,抛弃了抵押权的债权人就成为普通债权人。但也有个别国家规定,债权人可为同一债务人的他债权人的利益相对的抛弃其抵押权,也即是说只是使抛弃人和受抛弃人处于同一位次,于抛弃人的抵押权位次上依抛弃人应得的受偿额,按其债权额的比例优先受清偿。抵押权的让与因抵押权的从属性质,在各国受限较严,一般只允许其与所担保的债权同时让与,而不得就抵押权单独转让。
2、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权
抵押权次序是指于一物之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优先受清偿的次序。次序对抵押权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利益。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分为次序的抛弃和次序的让与两种。

3. 房子抵押给别人,房子还能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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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房子抵押给别人,自己的房子还能卖吗?


5. 房子抵押给别人了之后还能卖吗?


房子抵押给别人了之后还能卖吗?

6. 房子抵押给个人还能卖吗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抵押给个人,房主跑了, 不可以卖。因为卖房子,一定要本人签字。如果是抵押,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 房子抵押给个人还能卖吗?

法律分析:
如果房子抵押给个人,房主跑了, 不可以卖。因为卖房子,一定要本人签字。如果是抵押,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房子抵押给个人还能卖吗?

8. 房屋抵押给别人还能买卖吗?

可以的,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一、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有什么
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有:
(一)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二、抵押物抵押登记转让有哪些法律限制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已经抵押他人的情况,以使受让人据此决定自己是否继续受让该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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