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际结算和国际支付有什么区别?

2024-05-04 08:02

1. 请问:国际结算和国际支付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地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类。 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非贸易结算。
国际支付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支付工具和方式,清偿因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国际债权债务的行为。通常它是在国际贸易中所发生的、由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国际支付伴随着商品进出口而发生的。一,国际支付产生的原因是国际经济活动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国际支付的主体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三,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工具进行支付的。

扩展资料:
一、国际结算的基本种类
国际结算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分类依据: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因。
1、贸易结算
主要包括票据-资金单据、汇款方式、托收、信用证、保函、保付代理、福费廷等业务。
2、非贸易结算
主要包括非贸易汇款、非贸易信用证、旅行支票、非贸易票据的买入与托收、信用卡和外币兑换等。
二、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
有国际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托收结算。
国际汇兑结算
是一种通行的结算方式,是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给收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信用证结算
1、信用证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证。
2、业务程序:
(1)进口商向进口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国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国银行通知转递或保兑信用证。
(4)出口国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
托收结算
托收是出口方向国外进口方收取款项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托收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将提单等货运单据和汇票交给托收银行,而托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货运单据交进口方。光票托收是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付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结算

请问:国际结算和国际支付有什么区别?

2.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之间的区别?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在货币的活动范围和结算方式上有所不同。
1、活动范围不同
国内结算活动范围是在一国的范围之内,国际结算活动范围是在两个国家之间进行的。
2、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结算等等。
而国际结算方式有国际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托收结算。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将提单等货运单据和汇票交给托收银行,而托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货运单据交进口方。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付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扩展资料:结算的支付工具
使用的支付工具有票据,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其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经背书可以转让。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对方于见票时或将来某一时间,对某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书面支付命令。汇票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法定程序,若遭拒付,可依法行使追索权。
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际结算
百度百科-结算业务

3. 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国际结算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及其从属费用引起的货币收付称贸易结算;由贸易以外的往来,如侨民汇款、劳务供应、出国旅游、利润转移、资金调拨、驻外机构费用等引起的货币收付,称非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在国际间收付款项直接通过运送货币金属结算的,称现金结算;利用票据转让和转帐划拨结清债务的,称非现金结算或转帐结算。

扩展资料:在非现金结算制下,按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的不同,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可分两种:
(1)逆汇(Honour of draft)亦称“出票法”。即由债权人主动签发票据,委托国内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向国外债权人收取一定款项。由于结算工具(如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称逆汇。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无证出口托收及非贸易票据托收结算均属逆汇。
(2) 顺汇 (Remittancl) 亦称“汇付法”。由债务人(付款方) 将款项主动提交国内外汇银行委托该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将款项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收款方)。由于结算工具 (如支付委托书等) 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故称顺汇。银行办理一切汇款业务均属此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作用是什么

4. 银行的国际结算量是什么意思?

国际结算:
1、国际结算首先是跨国结算,收付双方处在不同的国度,是异地结算中的特殊情况。
2、由于收付双方处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受到各自国家主权的限制,不能把任何一方的通行情况施之于对方,只能采用国际结算统一惯例为法律准则,协调双方之间的关系,并相互约束。
3、国际结算必须采用收付双方都能接受的货币为结算货币,为了支付方便和安全,一般采用国际通行的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英镑等,特殊情况也有例外。
4、国际结算主要通过各种信用工具和支付手段进行,如信用证、银行保函、汇票、本票、期票等,极少采用现金或贵金属货币(黄金、白银)支付。
5、国际结算主要通过银行为中间人进行结算,以确保支付过程安全、快捷、准确、保险及便利。
6、由于国际结算一般采用不同于支付双方本国的货币为结算货币,在结算过程中要有一定的汇兑风险。
银行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5.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

汇款、信用证、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都是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的主要方式。那么,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成交最有利呢?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内容、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在这里仅就各种结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进行分析,供客户根据自身的要求量体裁衣。 一、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款结算方式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柯桥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订金。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办法,所付"订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订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验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一般而言,"分批发货、分批收汇",可以降低结汇风险程度。在实务中,是一个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结汇模式。 二、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托收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程序较为简便,这个"简便"是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体做法,是由出口商开立跟单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D/P即期"和"D/A远期"两种。"D/P即期"就是出口国的托收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寄给进口国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进口商前来付款赎单。因此,"D/P即期"手续较简单,风险相对也较校"D/A远期"的具体做法是,托收行将单据寄到对方银行,进口商前来银行取单。但是,这次进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签署一个"托收承兑书",保证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取走。 因而,"D/A远期"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时,如果进口商取单后不来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对此,出口商毫无办法。因为托收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据进口商的信誉来完成付款行为的。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跟单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货权"的单据来控制货物。托收银行以交付代表"货物"的单据来代表"交货".而银行的"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先决条件。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买方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对此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所谓"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也就在这里。特别是当采用"空运交货"方式时,"托收结算方式"更应谨慎从事。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做"D/P即期"比选择做"D/A远期"较为安全。因为"D/P即期",一般银行一定要等买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货物的"单据",卖方是不会落得"财货两空"的境地。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或者运回。 相对来说,"D/A远期"风险就比较大,因为,进口商有可能不来承兑,或者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了货之后,到期日不来付款,或者少付款,银行和卖方是无可奈何的。 由此可见,在外贸结汇中,如果使用"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时,同时选择"续做出口信用保险",不失为一个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三、以银行信用做担保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 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有的进口国存在着"外汇管制",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要报请当局批准。但是,如果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贸易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了。 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 (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 (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 (6)信用证的手续过繁、费用过高; (7)开证行可能在信用证中列出一些"软条款",使信用证失去了其"保证付款"的功能等等。虽然信用证结算有以上不足之处,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结汇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

6. 什么国际结算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第一节 单据概述一、单据的作用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买卖,但是在实际业务当中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单据有如下作用:1、单据是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工具;在国际结算中,单据是基础和依据。单据代表了物权,单据的转移就代表了物权的转移。2、单据是履行合同的证明;卖方用单据来证明他是否履行了合约的义务,单据就是他提供的履行证明。 二、单据缮制的基本要求1、准确。这是单据的第一要求。单据应与合同规定完全相符。若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要求做到“单证一致”即所有的单据都与信用证一致,“单单一致”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的相同内容都要一致。2、完整。包括内容完整、份数完整、种类完整。3、及时。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必须掌握装运期、交单期和信用证有效期。4、简明。单据文字内容力求简单明了。5、整洁。单据的缮打必须力求表面整洁。个别错误可以更正,但必须在更正处加以签署或加盖更正章,不能遗漏。 三、单据的种类根据单据的性质,单据可以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金融单据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用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相似票据;商业单据主要指非金融单据的其他所有单据,包括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它相似单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