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认定

2024-05-07 12:37

1. 关联交易的认定

法律分析: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行为;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的行为;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或提供担保的行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股东无偿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的认定

2.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隐瞒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在我国资本市场,关联交易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在上市公司中广泛存在。虽然就关联交易本身而言具有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等积极作用。但其毕竟与市场竞争、公开竞争的方式不同,其价格可由关联双方协商确定,尤其在我国尚不十分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由于证券市场体制上的缺陷,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的不足以及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等原因,关联交易往往演变成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操纵利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非公平关联交易。拓展资料:1.在经济学,资本(法语、英语、西班牙语: Capital,德语: Kapital), 是一种生产要素,为用于生产的耐久财,即资金、厂房、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源,用来生产其他商品或产生收入的累积物力与财务资源[1]。例如在狩猎采集社会中,石箭是捕猎工具,属于资本。道路则是城市居民的资本。资本可以用人工的方式增加,和土地及其他不可再生能源不同。资本也不包括住家及车辆之类,没有直接用在生产商品及服务上的耐久财。亚当·史密斯定义资本为“一个人的资产中用来产生利润的部分”。在经济模型中,资本定义为生产函数中的一个输入。2.在政治上,一些政治人物会因为利益而决定其行为模式,而被称为政客。除了个人外,不同的个体亦会因为有共同的利益而集合起来加强本身力量以得到所需利益,成为利益团体。另外,一些社会如香港会对政府官员与商人之间的互相给与利益的利益输送引起反感,例子有香港前房屋署署长梁展文的任职新世界集团事件。

3.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

我国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认定主要通过这么几个法规决定:1、《公司法》2014年最新修订 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指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法对于关联关系规定的关键词为控制、利益转移,主要是对关联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解释,但对实际操作的指导意义有限。从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关联关系的立法精神是“实质重于形式”。2、《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的定义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并列举了如下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2)该企业的子公司(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

4.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

一、正面回答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二、分析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三、上市公司有哪些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的法人,为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2、前款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等。具有以下情形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关联方的交易,往往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其他业务利润,对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所以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会计中所指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以及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的各方。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者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l)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管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动。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l)转让土地使用权;
(2)承发包工程;
(3)购买或销售商品;
(4)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其他资产;
(5)提供或接受劳务;
(6)代理;
(7)租赁;
(8)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9)担保和抵押;
(10)管理方面的合同;
(11)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2)许可协议;
(1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 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体现哪些方面

首先,许多上市公司将关联关系单纯地理解为控股关系,在信息披露中仅披露与控股或持股股东之间、同属一个母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将关系企业混同,几乎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披露除关联企业以外的关联人的情况。
其次,对关联交易的内容理解有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规定,关联方交易共有11种类型,既包括了业务往来的关联交易,也包括了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有些上市公司将前者列为关联交易,而将后者放人重大事项说明,至于担保和抵押,大部分公司将其列为或有负债,而非关联交易。实际上,诸多交易事项会因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而影响交易的价格。
最后对关联交易中“交易”认识比较片面。上市公司仅仅披露产品销售、原料采购等生产性交易,而对提供或接受劳务、资金融通等非生产性关联交易,特别是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关联交易却不加以披露。【摘要】
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体现哪些方面【提问】
首先,许多上市公司将关联关系单纯地理解为控股关系,在信息披露中仅披露与控股或持股股东之间、同属一个母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将关系企业混同,几乎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披露除关联企业以外的关联人的情况。
其次,对关联交易的内容理解有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规定,关联方交易共有11种类型,既包括了业务往来的关联交易,也包括了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有些上市公司将前者列为关联交易,而将后者放人重大事项说明,至于担保和抵押,大部分公司将其列为或有负债,而非关联交易。实际上,诸多交易事项会因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而影响交易的价格。
最后对关联交易中“交易”认识比较片面。上市公司仅仅披露产品销售、原料采购等生产性交易,而对提供或接受劳务、资金融通等非生产性关联交易,特别是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关联交易却不加以披露。【回答】

7. 如何认定为关联交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挂牌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情形,以及挂牌公司、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情形。
对于关联方的认定,目前股转公司的审核态度是公司关联方根据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确定即可,可不参考ipo标准。
一、进行关联交易时应注意什么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一旦发现,企业就会面临处罚,公司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公司应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注重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公司只有坚持披露重于存在的原则,才能使公司更稳健的运行。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平性。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的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关联交易往往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此问题处理不好,会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会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怎么防范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要界定好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界定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首要问题。上市公司应依据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准确划定关联方的范围,确定关联交易所包含的事项,定期编制并及时更新股权结构图。
2、关联交易的授权审批要把握好
(1)建立关联交易的分级授权审批制度。
(2)建立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审议制度。
(3)建立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制度。
3、关联交易的定价要控制好
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判断交易是否公允的关键因素。
4、关联交易的披露控制。
5、建立关联交易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认定为关联交易

8. 关联交易如何确认

关联交易确认,
 
 (一)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 
 
 (三)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以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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