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董事会或其他股东不同意,法人代表所签属的文件或合同是否生效?

2024-05-03 01:02

1. 如果董事会或其他股东不同意,法人代表所签属的文件或合同是否生效?

如果是代表公司签署的,有效,公司内部约定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是代表其他或全体股东,无效。

如果董事会或其他股东不同意,法人代表所签属的文件或合同是否生效?

2. 关于注册公司的疑问,涉及到法人,股东等事宜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如原公司一个小股东不能到政务大厅办理,是否允许委托代理人办理呢?

据体说也说不清楚,楼主可以了解一下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第十四条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九条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七条 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有关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建筑业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同时废止。 

二、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发布时间:200*年11月02日 来源:**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字体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办理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代码 139 
办理地址 **省**市***路85号**省建设厅南楼一层行政审批中心 
办理电话 ****-******* ******* 
工作内容   1、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政务大厅受理相关材料; 
  3、相关处室审查、审核; 
  4、报厅领导审签; 
  5、相关处室办理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 
  6、政务大厅送达有关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 
省建设厅核准二级及以下资质,特级和一级资质省建设厅审查后,报建设部审批。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申报材料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数据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资质升级和增项的除提供上述1-7条的内容外,还应提供: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9、12、13条 
规章: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作时限 6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及专家意见公示时间均不计算在内。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对象 建筑业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如原公司一个小股东不能到政务大厅办理,是否允许委托代理人办理呢?

4. 公司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 成立公司的问题

  在国内注册民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要求10万元RMB注册资金,如果注册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则最低需要15万美金的注册资金。

  市场上有很多专业做企业登记注册代理的是事务所,他们一般都能快速地帮您把企业注册下来(5-7个工作日)。但这些服务单位也良莠不齐,有些需要大家特别留意的地方。

  这里例举一个企业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注册一个10万元注册资金的公司所需要的各方面费用:1、取照费:490元 (含工本费、公告费)2、全套公章:300元3、验资:500元(按注册资本千分之二收费,但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费)4、代码证:203元5、地税: 80元6、印花税 150元7、税务代理:500元8、工商代理:800元以上费用合计也就3000元左右,其中的代码证费用有的还能省去,以上的费用包含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一般也就是这个价格了,您在注册登记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逐项问清各项费用,因为有些服务单位会利用您对工商、税务知识给您设一些小陷阱,比如他开始给您一个很低的服务价格,并保证7天之内给您拿到营业执照。但是您要知道,一个企业注册的过程中拿到营业执照只是工商这部分的登记注册完成了,实际还有税务登记的工作,但往往您知道这点的时候已经开始接受他们的服务了,这时候您谈服务价格就处在不利的情况下。而我上面列出的各项就是已经把他们所有工作都包括了,费用也就是这样。

  其他还有要注意的是,注册资金不足3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开国税发票的,也就是没有销售的经营权,只能做开发、咨询等服务类经营。

  如果您准备的注册资金不足30万元,但又需要做销售的话也有办法可以解决。就是不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而是注册一个叫“XX中心”的企业,这种“中心”企业性质类似于研究所,注册这种企业只需要最低3万元注册资金,而且开发、销售都可以做。注册这种“中心”企业大约要花费2000元。

  还有何注册资金有关的问题就是增值税发票,要办理增值税发票要求最低注册资金30万(北京海淀区规定),但注意30万注册资金的公司不能做生产性质的经营,如果要生产的话最低要注册50万的公司。同样,如果您注册“中心”型的企业也没有这个限制。

  另外还要注意要登记有增值税发票的公司需要有公司自己(或租赁)的仓库,这是硬性规定。

  2. 网络公司注册步骤********************************

  不多说了.下面进入注册公司正规

  你有二种选择,即注册为工作室性质,和注册公司性质。注册为工作室或公司,均不影响业务种类,都可以从事你所说的提供网络服务。规模小的话,可以先注册为工作室,规模大的话可以注册为公司,公司的形象更好一些,利于业务的开展。工作室的成本低、管理费用少、管理简单,公司注册手续麻烦,成本高、管理费用高、管理麻烦。

  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不是公司形式,名称形式可以是“XX市XX区XX网络工作室”,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
  个体户不是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虽然是企业,但要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的生意,不仅要用工作室的投资承担责任,还要用你的全部个人财产来承担。

  网络公司则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名称中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例如“重庆二零零八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投资人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例如投资只有10万元,就以这10万元承担有限责任。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要求2个或2个以上股东,如果只有1个股东,则要求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对网络公司而言,如果开展网页制作、网络信息服务,则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此证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上。因此,你办理网络公司,注册资金最少要100万元。

  如果你没有那么多注册资金,可以请专门的工商代理公司帮你注册,他们可以出资帮你垫作注册资金,这不是弄虚做假,而一种借贷关系,相当于是借钱给你做为注册资金。100万元的公司,请代理公司注册下来全部费用大概在5000-1万元。

  下面以有限公司为例,介绍一下注册手续:
  =====================================================

  要注册一个公司,首先想好经营什么,怎样经营好,再来注册。要不,注册了也没有用,注册了公司是需要很多成本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前期可行性分析调查,建议你自己认真的考虑一下。接下来谈谈如何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怎样操作。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

成立公司的问题

6. 已经注册个体工商户了,那个名称还能注册公司吗

可以,需办理变更登记。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事项:企业名称,地址,经济性质,负责人姓名,开业日期,主管部门,生产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数额,职工人数或者从业人数。
在职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人数等,工商企业开业的时候,要办理开业登记;歇业的时候,要办理歇业登记;登记事项有变动的时候,要办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工商企业的开业和歇业,应当经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县、市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核准开业的工商企业,由所在县、市人民委员会或者登记主管机关发给开业证照。
县、市人民委员会或者登记主管机关认为无需发给开业证照的,核准登记后也可以不发给开业证照。核准歇业的工商企业,应当向县、市登记主管机关缴销开业证照。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开业。
第七条,工商企业改变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生产或者经营范围,转业、合并或者迁移,应当先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县、市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其他登记事项有变动的时候,应当定期报告县、市登记主管机关。
第八条,县、市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向办理登记的工商企业酌收登记费。
第九条,违反开业、歇业、变更登记规定的工商企业,县、市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报经县、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后,通知有关部门停止贷款、停止原料材料和货源供应,或者给予罚款、限期停业、吊销证照等处分。
第十条,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经领导部门批准设立的对外营业的工商企业和派驻外地的推销、采购机构,也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7. 企业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企业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8. 做经销商不注册公司属于违法吗

需要注册一个贸易类公司。

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如果有大额的资金交易,对方如果是公司的话,不付现金只能转账,那一定要提供一个公司的银行账号,因为按规定来说企业是不能转账给个人的。
2、客户需要发票的话,就应该由自己的公司来开具发票。

注册公司的手续及程序: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 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 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