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跟当事人有不正当关系

2024-05-09 04:30

1. 代理律师跟当事人有不正当关系

   除律师在代理过程 中有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行为或违法行为,所以一般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一说。因律师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当事人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后,律师的利益与当事人的利益捆绑子一起。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律师及其当事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方向是一致的——就是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律师执业水准,获得良好的律师执业声誉,获取代理费。当事人需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相应材料与线索,为案件顺利进行,达到理想的诉讼效果向律师提供便利条件。这种相互合作关系,典型是风险代理案。在风险代理案件中,律师的利益和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当事人获取利益,律师则有利可图;如当事人无利可言,则律师不能获得利益。
  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依法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而提起诉讼或应诉。律师以职业的身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律师的天职,因此。律师执业的过程就是维护当事人权利、实现当事人利益的过程。
  法律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就应当本着维护民权的态度维护律师的权利,是逻辑上的必然,更是律师作为法律活动主体应有的礼遇。

代理律师跟当事人有不正当关系

2. 若代理律师在当事人授权期间做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会面临什么处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有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指导,发现行政处罚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纠正。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授权与一般授权对称,一般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等事项。如果代理律师超越代理权限,可以及时选择解除代理合同,并可向代理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一般代理律师都有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即便不遵守职业道德,也不敢“知法犯法”。轻微可能被注销执业资格,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处罚后果很严重,一般人也不会轻易尝试。

3. 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出现错误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赔偿及承担民事责任。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的,由律师所在的律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出现错误是否承担责任

4. 如果是律师代理人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责任还有以下几点: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
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1、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6. 律师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吗

律师不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1、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2、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3、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的;4、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5、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6、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7、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九条  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7. 律师能否作为民事执行案件代理人

  律师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案件代理人,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律师能否作为民事执行案件代理人

8.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被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