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别

2024-05-09 02:36

1. 生态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别

生态搬迁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而搬迁。
扶贫搬迁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贫困,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解决温饱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

生态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别

2. 易地扶贫搬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搬迁“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
两项条件具体内容:一、迁出地区域条件。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尤其是一、二类贫困村;
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
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生活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
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
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3. 2016年的移民搬迁每人补助多少钱

本人(徐明辉,身份证号码:61232119840415551X,户籍:南郑县牟家坝镇)于2月27日与大河坎镇政府签订合同购买了位于大河坎镇中所营村安置房(江南西路安置区)。并在2015年申请并签订了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先后在2015-2017交清了所有房款总计17.1763万。但是在合同签订前后我到县国土局住建局移民办大河坎镇政府了解得知此项目存在严重问题需要向县政府及县长反映如下问题。
一,土地性质问题:售楼部及大河坎镇政府移民办说是国有建设用地商品房包括宣传资料,但是并没有看到国有土地证。先后多次咨询南郑县及汉中市国土局回复都只是说是国有土地还在研究。今年初我看南郑县国土局划拨土地提前公示里江南西路安置区及金色佳苑安置区土地性质全经济适用房用地。一个说商品房,国土局批的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包括国土局后来给大河坎镇政府催办函也明确了同样土地性质。存在经济适用房冒充商品房问题。严重欺骗行为。同样也存在欺骗行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违法行为。
二,价格问题:合同书及选房告示明确基准价1780,补贴7万。那么单价就是2480。可是最近大河坎中所新城安置区采迁协议明确多层成本价1270。按照多层房高层房差价基本在300左右,也就是高层单价在1570左右。这个价格差在1000左右。一套房子利润在10万到15万左右。严重存在问题。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需要物价局定价。而不是镇政府自己定价。
三,产权证问题:按照县国土局批的土地性质只有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不可能是商品房产权证。而且现在镇政府不按县政府决定办理供地手续,扯皮还要搞商品房,土地都批了怎么可能改变。土地性质决定房屋性质。不办供手续,啥手续没有,怎么办产权证几乎就没有。
四,镇政府自己建设,手续空白,非法建设,严重只有烂尾。镇政府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向发改局立项,住建局审批。国土局批的土地镇政府不认,多次催办无果只有退地采除违法建筑。住建局认为是“黑户”。在不赶快办供地手续发改局立项住建局报批只有烂尾。我们购房户只有血本无归。情况非常可怕。
五,县镇移民办及镇政府严重不依法办事。该项目为国有土地。房产法规定国有土地分出让划拨两种。商品房指出让土地,划拨土地只有经济适用房。移民办镇政府把国有土地看成一类只要是国有土地就是商品房,经适房跟商品房价格完全两码事,混淆视听骗取钱财。还有移民搬迁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土地。国有土地性质房子只有跟保障房结合。这是《陕南移民搬迁实施办法(暂行)》最基本意思。
六,物价局定价与审计。移民办回复说找第三方审计事务。这跟《陕南移民搬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审计局审计控制成本背道而驰。弄虚作假坑骗钱财。审计局大项目找市审计局,都是扯皮。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物价局需要对保障房定价,这样才可以控制成本。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
七,县级部门扯皮推卸责任。找国土住建还有审计物价局包括纪委监察局都推卸责任推到移民办。移民办曲解政策乱指挥,都穿一条裤子。
八,移民办徇私枉法,曲解政策只为捞钱。
九,信访局及纪委监察部门没有按照规定负责,要么不管要么推卸责任扯皮。几乎没有人管。综合上述问题,本人认为县政府应该按照移民搬迁政策根本目的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而不是要么捞钱要么扯皮不管。按照中央政策特别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按照《土管法》,《房产法》,《陕南移民搬迁办法(暂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法规采取措施制止这些不法行为。挽回我的损失。
                        举报人:徐明辉   13892694159                                         2017年05月10日

2016年的移民搬迁每人补助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