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不是诈骗

2024-05-21 15:41

1. 空头支票是不是诈骗

行为人开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涉嫌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欺诈合同诈骗是什么意思
经济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经济合同诈骗的案犯方法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二、票据欺诈行为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下列行为属于票据欺诈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票据的。
(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什么情形不构成票据诈骗
不构成票据诈骗的情形: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空头支票是不是诈骗

2. 空头支票算诈骗吗

分情况而定,若开空头支票骗取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根据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支票上的主债务人是谁
没有主债务人。支票的付款人,是接受出票人委托而付款的银行,银行的付款责任是有条件的,就是出票人必须在银行存有足够的资金,银行才可以付款,存款不足,银行不光不付款,而且还要对出票人进行处罚,所以,银行不是主债务人。同样,出票人也不是主债务人,因为持票人必须持支票向付款银行要求付款,而不是首先要求出票人付款,出票人的责人是一种担保责任,在付款银行没有付款后,向持票人支付票款,所以,出票人也不是主债务人。综上,支票是没有主债务人的,这点和汇票不一样,汇票的付款人是主债务人。
二、什么构成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支票空头是不是诈骗

1、属于诈骗罪中的票据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罪会影响到对方吗
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罪不会影响到对方。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票据诈骗罪有哪些定罪标准
票据诈骗罪进行定罪的法定标准有: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支票空头是不是诈骗

4. 空头支票算诈骗吗

拿空头支票支付借款算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5. 开空头支票是否属于诈骗

法律分析:如果开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一般属于诈骗。单单从开空头支票这件事情本身来说,不触犯法律,只是违反金融管理规定,银行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因为开出空头支票造成损失或连带印发其他法律责任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开空头支票是否属于诈骗

6. 开具空头支票算诈骗吗

开具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情节严重的算诈骗,可能会构成票据诈骗罪。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票据诈骗罪是指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的犯罪客体不仅包括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金融诈骗罪要去哪里起诉
金融诈骗罪要去法院起诉。金融诈骗罪是违反金融、票据、保险管理法规的犯罪,主要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7. 支票有空头是诈骗吗?

开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属于诈骗,涉嫌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的判刑的: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开空头支票怎么处罚
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签发空头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出票人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空头支票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
三、做承兑汇票生意犯法吗
倒卖承兑汇票属于诈骗,涉嫌诈骗罪、伪造票证违法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
倒卖承兑汇票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
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支票有空头是诈骗吗?

8. 空头支票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对于空头支票诈骗罪是否构成有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本案支票持有人甲塑料制品公司请求付款时,出票人乙服饰有限公司在付款人处的账户无款可付,故乙服饰有限公司所签发的支票,正是票据法所禁止的空头支票。在支票使用过程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我国法律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对于签发空头支票者,轻者施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则处以刑罚惩处。而对于票据持有人而言,则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一,依法报案,追究签发空头支票者的刑事责任,同时由司法机关追赃。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所规定的票据诈骗罪。所谓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也就包括了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现实中,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出于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而且明知其账户无款或款额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的,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则可以认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反之,如果行为人虽然开出了空头支票,但主观上并不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开具空头支票是出于一时疏忽,而不是故意为之,则只能认为是一种违法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其二,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票据具有无因性,我国票据法规定了在票据法律关系中,票据持有人享有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这就包括了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它是用来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的一种制度。《票据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还具体规定了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所以,被开空头支票后,持票人可以凭支票、银行退票理由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的民事诉讼,要求出票人承担支付票面金额等款项的责任。其三,依据争议双方基础法律关系,提起相应的违约之诉。支票是支付合同价款的一种方式,债务人开具空头支票是不能达到支付目的和产生债务清偿法律后果的。因此,开具空头支票的债务人实际没有履行其付款义务,故票据持票人也即基础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依据基础法律关系,以债务人未履行其债务为由,提起违约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