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4-05-09 13:13

1. 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工伤事故后,向员工预付医疗费用。
借款:其他应收账款--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
2,如果全额付款。
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款:其他应收账款--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
3,不能全额支付。
借款:银行存款管理费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的一部分)
贷款:其他应收账款--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
二是全面报销劳务费。
借款:行政费用(或应付福利)
贷款: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参考资料:工伤赔偿标准-百度百科

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 工伤赔偿金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营业外支出(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3、《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3. 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4. 企业职工工伤赔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在的企业是有预提的或是有企业单位参加的保险可以从预提或保险理陪中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列营业外支出。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伤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5. 工伤赔偿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根据工伤赔偿协议对工伤人员先行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为员工投了工伤赔偿,因此对职工的赔偿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收到保险公司赔偿后,再冲其他应收款。会计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管理费用(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工伤赔偿的账务处理。

6. 企业收到工伤保险赔付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7. 工伤赔款账务处理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赔款账务处理

8. 工伤赔偿账务处理怎么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款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其它应收款--保险公司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