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会怎么判

2024-05-18 17:26

1. 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会怎么判

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减刑或者从轻处罚。挪用公款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如下: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
2、行为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相同)。根据司法解释,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一人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本罪主体,但对股东本人的挪用行为不宜认定为本罪;
3、行为对象是单位资金。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4、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其中的“归个人使用”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十万元立案后归还会怎么判

2. 挪用公款10万元,案发前归还有什么?

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3. 我的朋友挪用公款40万,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具体法院如何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的朋友挪用公款40万,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4. 挪用公款10万元,案发前归还有什么罪刑?

挪用公款罪在近几年来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对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是判断其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在数额认定标准方面有值得商榷之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的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归还的实际数额认定。不难看出,司法解释在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标准方面采用的是“未归还说”。多次挪用公款不还,则挪用公款的数额累计计算,那么,如果挪用的公款已还清了,该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的数额呢?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案发时都已还清,是否挪用的公款的数额就认定为零了呢?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主观上行为人只有暂时使用公款的故意,而没有非法据公款为己有的故意。从刑法的规定理解,在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还清,亦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很明显刑法在挪用公款数额认定标准方面采用的是“行为说”而非“未归还说”。 

从某种意义上讲,《解释》第四条已经突破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而且,如果按《解释》的规定认定数额的话将会放纵很多挪用公款的行为,导致罪刑失衡。例如某甲一次性挪用公款30万元,案发时已经归还,对此,按刑法的规定则认定为挪用30万元;某乙近三年中,每年一次挪用公款10万元,案发时前两次所挪用的公款已归还,按《解释》的规定则只能认定为挪用了10万元;某丙近三年来第一次挪用公款10万元,后连续两次每次挪用公款10万元分别用于归还前次所挪用的公款,至案发时尚有10万元未归还,按《解释》的规定也只能认定为挪用了10万元。就社会危害性而言,某乙和某丙行为的危害性绝不亚于某甲的行为,而认定的数额却截然不同,足见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与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相符,缺乏刑法应有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对于多次挪用公款已还、多次挪用公款不还及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的行为,在数额认定方面都应按所挪用的公款数(包括已归还的和未归还的)累计计算。理由如下: 

第一,从法的效力方面来讲,刑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基本法,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实施刑法过程中,结合司法实践对刑法所作的解释,是对刑法有关内容的具体化,其不能违背刑法的基本原则,不能突破刑法的框架。刑法的效力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此在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认定的标准方面,按照刑法所确立的“行为说”更为妥当,即只要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符合了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挪用的数额就应当按全部挪用的数额认定。 

第二,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讲,是否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多次挪用公款行为从刑法理论上讲应当属于连续犯,其中的每一次行为都构成了挪用公款罪,都造成了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如果以司法解释第四条“未归还说”的标准认定数额就显得过轻了,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因此行为人虽然归还了所挪用的公款,也并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构成和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 

当然,考虑到归还所挪用的公款毕竟减小了社会危害性,应当考虑将其作为挪用公款罪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5. 挪用公款十万元,一年以上为还,一般怎么判决的?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此可见,无论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何种用途,均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也都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数额不大,挪用公款在判决前退还的,有机会判处缓刑,如果没有能力退还的,将处一年左右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十万元,一年以上为还,一般怎么判决的?

6. 挪用公款10万已归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规定,挪用公款二十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挪用公款已归还,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二十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7. 挪用公款10万已归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规定,挪用公款二十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挪用公款已归还,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二十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10万已归还怎么处理?

8. 挪用公款立案后就要归还吗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还需要结合案情分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构成犯罪么
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吗
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公司起诉挪用资金罪可以私了撤诉吗
不能。挪用资金罪是构成刑事犯罪的,一旦去公安局报了案就不能撤销,如果已经谅解了,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数额不大,并且已经归还了的就可以不用立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