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货币出资比例是多少?

2024-05-11 18:36

1.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货币出资比例是多少?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一、法人出资比例要大于股东吗
股东和法人的出资比例是没有限制的,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企业法人与法人企业的实质是有些不同的,作为企业的法人,这个企业说明是股东制,这个法人只是所以股东推选出来代表这个企业处理该企业相关工作的。但是法人企业,则说明这个企业是由这个法人自身创建的。所以,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权不同。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
二、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有什么?
1、货币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货币出资比例是多少?

2. 新的公司法规定货币资金出资的比例

对于出资者一次或分次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30%。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货币资金投资的核算
例:某公司由A、B、C、D四方创建,按协议规定,A、B、C三方分别投入人民币105万元、75万元、85万元,D方投入美元25万元,都已存入银行,当日汇率为¥5.60/US$l会计分录说明如下:
中方投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贷:实收资本——A方 
——B方 750000
——C方 85000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货币资金投资

3. 新的公司法规定货币资金出资的比例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新的公司法规定货币资金出资的比例

4. 新的公司法规定货币资金出资的比例

对于出资者一次或分次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30%。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货币资金投资的核算
例:某公司由A、B、C、D四方创建,按协议规定,A、B、C三方分别投入人民币105万元、75万元、85万元,D方投入美元25万元,都已存入银行,当日汇率为¥5.60/US$l会计分录说明如下:
中方投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贷:实收资本——A方 
——B方 750000
——C方 85000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货币资金投资

5.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发货物进行出资的,应该将货币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内,然后进行相关的验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公司货币出资应该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应该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货币出资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按时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出资到位的时间应以出资货币款汇入公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3、股东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其自有的资金或享有法人财产权的资金,国有企业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享有支配权的企业资金、利润留成资金和税后留利,不得用应上缴国家财政的收入以及国家划拨并指定用途的专款、银行贷款入股。
知识产权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出资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必须转移给公司,换言之,《公司法》要求的知识产权出资是知识产权专有权的转让。具体到某一类知识产权出资时,须注意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自不待言,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至第
(十七)项共十三项财产权利,这些财产权利可以分开转让,即可以全部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也可以部分财产权利作为出资,而且作为出资的著作权,也有转让的地域范围,可以明确是全球范围内的转让,也可以约定仅是中国范围内的转让。这些有关著作权出资的细节问题需要股东之间有非常明确的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公司法》颁布前,我国公司法历来特意规定高新技术成果作为一种特殊的出资类型,其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突破20%比例。“高新技术成果”的外延很广,某一高新技术成果,就其权利性质上而言,既可能是一项专利,也可能是一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有可能是一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者是法律行政法规认可的其它技术成果财产权。因此高新技术成果并不是一项单独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方式。而传统观点认为,原《公司法》规定的可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一般仅指专利权、商标权,不包括著作权。现新《公司法》摒弃了高新技术成果这个词眼,有其积极意义。
再次,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往往技术性非常强,只有在被投资公司能顺利地消化、掌握、实施才具有意义,因此知识产权出资,并不仅仅在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后即视为出资义务完成,更要在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出资方应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供样品、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等一切必要的工作,并明确约定如何对出资人的上述义务进行验收。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

6. 公司法货币出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4)上市公司:3000万元。
根据我国2014年3月1日实施《公司法》的修改内容,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与此相对应,股东首次出资额比例也被取消。
2、出资期限
(1)有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出资,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
(3)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不得分期出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2018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包括了对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期限以及出资方式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公司,公司法对出资数额的要求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股东出资的方式除了以货币作为出资方式外,土地使用权、实物以及知识产权都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形式。

7.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

资金是支撑公司发展的血液,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一个公司只有有了资金的保证,才能有足够的能力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保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规避资金风险,国家在公司出资方面拥有详细规定,且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那么关于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如何表述的呢?
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修改之后的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总的来说,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方面降低要求,并且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大幅减少了股东出资方面的限制。显然,这也是国家对创业者提供最有力的支持之一,在出资方面大大降低了要求,充分响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

8. 新公司法关于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股东可以以实物出资吗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但股东以房产或者其他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的实物出资,应当配合公司完成产权转移,以认定股东完成出资。
二、股东不得以什么作价出资?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公司章程里面一定有股东出资限额吗
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出资限额合法。新公司法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就出资额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写入公司章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