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2024-05-08 05:52

1.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1、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2. 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1、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 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交易安全。一 代理行为的特征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民商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本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本人。二、代理行为的有效条件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3、取得代理权三、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1、事务性行为的“代理”。事务性行为指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抄写稿件、校阅资料等。事务性行为的“代理”不能产生法律效果,故不属于民事代理。2、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民事诉讼中,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依照其诉讼中的地位,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其活动可以不依附于委托人的意志,也不必以委托人名义进行。所以,诉讼代理不是民事代理。不过,诉讼代理基于委托合同产生,在某些方面,可以参照适用民事代理的某些规定进行处理。3、行政、财政及其他法律活动中的代理。行政、财政活动的代理,通常是指代替他人依法定程序办理审核登记或注册以及履行行政或财政义务(如法人登记、商标注册登记等)。这些活动所发生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属民法调整的范围。不过,基于这些活动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因此,其某些方面可以参照民法有关代理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4. 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在代理活动中,若出现意外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的代理人是否需要对行为承担责任或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只有被代理人?那么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接下来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1、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具体如下: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三、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委托监理、招标代理等。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但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都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5.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转托他人代理
转托他人代理(也称为复代理)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3、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4、表见代理
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保险员被开除;北京体育公司)。还需具备:
(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本人存在过失;
(3)相对人为善意;
5、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6. 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要按照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果因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可以向代理人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7. 法定代理人要承担的责任

委托代理人承担的责任: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三)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法定代理人要承担的责任

8. 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并恶意串通第三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为代理人时,其代理行为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依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委托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依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法定代理人”;依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代理人不得超越代理权限进行代理,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但不得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应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符合代理行为要件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