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

2024-05-05 05:41

1. 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7.列入本公告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

2. 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2022年3月1日税收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公告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 税收新政策2021

1、 税率变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2、 对个体工商户的彩蛋  根据财税2021第12号文:“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此,除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以外,个体工商户也能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同等地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税收新政策2021

4. 2021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2021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包括:1,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高达90%扶持奖励。企业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为:50%;2、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高达90%扶持奖励。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为:35%;3、个人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高达90%扶持奖励。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为:30%。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新规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体现了国家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决心,有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最新
0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新规怎么执行
适用3%征收率的这样开票:
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选择免征增值税的,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新规

6. 2021年税务新政策

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称,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2020年税费政策出台时间表,令人惊讶的政策出台速度贯穿全年。
1天——2020年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仅一天之后,2月6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接连发出3项支持疫情防控财税文件,涉及5个税种,为迫在眉睫的疫情防控工作增添税收力量。
2天——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2月20日,税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通知,明确优惠细则。
3天——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减征。2月28日,相应财税文件出台;2月29日,税务总局操作性文件出台。
7天——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3月17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文件,超千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央视聚焦:2021年一大批税收优惠

7. 2022年税收最新政策

2022年税收最新政策,具体如下:1、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申请核定征收政策 。增值税开1个点或者3个点,附加税0.06%或者0.18%;个人所得税服务行业核定行业利润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核定下来所得税税率0.5%-2.1%;综合税率3个点或者5个点、2、自然人代开的政策。无需成立公司,直接以自然人的名义去税局申请代开,一次性完税,出具完税证明。自然人代开政策根据地方不同,享受的税负也是不同的。最高税率3%,开票额500万只需缴纳15万的税款;3、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奖励返还政策。入驻园区,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在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奖励返还,阶梯式的奖励返还,企业纳税体量越大,奖励返还比例越高,无需企业实体入驻,企业只需要将税收落在园区即可享受政策。有限公司政策对于行业几乎无限制,欢迎各类企业入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022年税收最新政策

8. 2022年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2022年税务新政策包括:1、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意哟:需要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专票普票都计入15万额度中,超过一分钱都得全额申报纳税。2、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会继续执行1%的增值税税率政策,从2020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至按1%征收率征收,在享受了两年后这个政策继续延长了1年,可以说国家为了中小企业发展操碎了心,至于未来会不会继续延长有待观察。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如果你是小型微利企业,那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100万内实际税负率仅为2.5%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那些?(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总结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