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24-05-10 00:37

1.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 为什么工资个税是公司代扣

法律分析:因为个税是由单位在网上申报时,代个人预缴。到发工资时,在工资里扣除之前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所以一般个税都是单位代个人先代扣代缴。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3. 公司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大概的流程如下:
1、发工资前,计算员工实发金额及税金。
2、月初时,根据税金信息在地税网上做综合申报
3、完成申报后,打印缴款书(去银行缴款)
4、做个税的明细申报
5、检查明细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缴款金额相符)
与银行主要就是交税,其他的,没有了。

公司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4.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支付李明工资7600元,年底一次性奖金20000元,缴付“三费一金”1560元;
工资薪金应纳个税:(7600-1560-3500)*10%-105=149
元
奖金税率:20000/12=1666.67
元,超过15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奖金应纳个税:20000*10%-105=1895
元
应代扣代缴李明个税:149+1895=2044
元
【由于是在2011年12月份,在2011年9月份后取得的年终奖,要按新税率表计算】
(2)支付王华工资8200元,年底一次性奖金24000元,缴付“三费一金”1680元;
工资薪金应纳个税:(8200-1680-3500)*10%-105=197
元
奖金税率:24000/12=2000,超过15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奖金应纳个税:24000*10%-105=2295
元
应代扣代缴王华个税:197+2295=2492
元
(3)支付张超设计劳务费6500元;
6500*(1-20%)*20%=1040
元
(4)因有奖销售支付刘云奖金5000元;
5000*20%=1000
(5)因受让孙丽某项专利支付20000元。
20000*(1-20%)*20%=3200
元
全部相加,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044+2492+1040+1000+3200=9776
元

5. 为什么工资个税是公司代扣?

法律分析:
因为个税是由单位在网上申报时,代个人预缴。到发工资时,在工资里扣除之前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所以一般个税都是单位代个人先代扣代缴。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为什么工资个税是公司代扣?

6.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公司帮员工先代替缴纳个人所得税10元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0
2:月底发工资的时候从工资里面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7. 公司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税,作为会计你可知道如何计提与发放吗?


公司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税,作为会计你可知道如何计提与发放吗?

8. 我们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工资,说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公司可以这么做吗?

问:我们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工资,说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公司可以这么做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