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金融外汇资金管理员招聘是真的吗?而且我没经验,就叫去

2024-05-07 06:55

1. 你好请问一下金融外汇资金管理员招聘是真的吗?而且我没经验,就叫去

这个是骗子,金融管理不可能找小白

你好请问一下金融外汇资金管理员招聘是真的吗?而且我没经验,就叫去

2. 你好,现在我在应聘一家外汇公司,说是资金管理职位,我没有经验他们

re are those, of course, who would adopt

3. 会计的本科在上海找金融的工作难吗

孩子,你的希望可能很难实现,现在做货币经纪人,初级的操盘手或者理财顾问之类的。
你真的以为招聘交易员或者操盘手的公司真的是需要你的去帮助管理别人的交易账户么?
在你满腔热血进行工作之前,希望能给你先敲敲警钟。因为你目前对于外汇、贵金属行业还有很高的憧憬,所以不一定能理解。
黄金、外汇公司主要是市场营销工作和交易工作,至于培训工作其实也是市场营销的一部分。我简单介绍一下。
一般来说招聘黄金、外汇交易员的公司有两种:
第一种,是以打着招聘外汇交易员的幌子进行市场工作,所招聘的的所谓的外汇交易员实质就是他们的客户,一般来说会告诉应聘者,想要成为交易员必须自己有一个账户,并且自己账户盈利有一定程度公司才会有资金配置,实质就是招揽你成为客户,这种情况一般多以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社会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对外汇行业充满好奇感和羡慕的外行人,此类公司中有一部分也是以和客户进行对赌获取盈利的黑交易商,建议务必谨慎!(这种情况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第二种,公司确实进行着交易行为(多为代客理财或者公司股东资金),但是此类公司一般招聘交易员也需要对个人综合素质有一定的要求,不是随随便便就招收人员,况且初始配置资金的可能性非常小,很可能也需要你自己开设一个实盘账户先进行学习,之后再依据表现做决定。总而言之,你想象的那种完完全全培养一个操盘手的模式在目前国内是极少的。
如果说你不是从事技术的工作,那么就市场工作而言,金融行业的一线市场工作都是一样的,打电话,找客户等等,和股票经纪人、期货居间人等等一模一样的,只不过你卖的是外汇而已。
投资公司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利诱条件蒙蔽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仔细选择,对自己负责。
至于招聘操盘手,本身就是欺骗的过程,既然还要交保证金,更是欺骗的行径暴露无遗。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写明了招聘黄金、外汇经纪人,招聘的薪水写的非常的高,一般都是在7000起,但是有的会注明底薪是1500等,有的干脆不注明,但是你去应聘,他会告诉你,实际底薪是很低的,绝大部分甚至没有办法签订正规的劳工合同等。无论是国内有监管的证券、期货等,还是目前空白处的黄金、外汇保证金,经纪人这个人群在国内的现状就是这样的,能坚持做的好的有,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在底层挣扎的人群,其实真正意义上我们国家的的这类人群应该叫做营销人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纪人。
还有一个风险就是,黄金、外汇保证金的公司,有部分是自己老板开设的地下对赌平台,国内俗称“黑平台”或者“黑庄”,还有一种是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高返佣、低点差、流畅的入金渠道所蒙蔽,代理了黑平台,有点助纣为虐的意思。这类情况目前在国内占据了至少50%以上的情况,这个比例只低不高,你可以自己权衡,如果东窗事发,会有法律风险,几年前北京名噪一时的“盈富汇”你可以去了解下。
希望能帮助你!

会计的本科在上海找金融的工作难吗

4. 你好!冒昧打扰一下:你们公司叫什么名字?还有在招聘外派到菲律宾的工作吗?我想去菲律宾^-^

有啊很多公司在直招包机票。

5. 你好,请问预付外汇的预计付汇日期怎么填啊,是填去银行的时间还是什么

在外管局网上填预计付汇日期时,若你你近期就要付汇,预计付汇日期填写你申报当日之后的第三天的日期就行了。若你是申报之日后十天或二十天才付,那就直接填申报之日后第十天或第二十天的日期。若申报之日后第二日网上没有自动批准,或显示余额不足,则需到外管局进行人工批准。外管局批准后,你再在网上提交付汇银行,然后再去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人活一辈子,就活一颗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强大了,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人的心,虽然只有拳头般大小,当它强大的时候,其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可以战胜一切,当它脆弱的时候,特别容易受伤,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本,我们要努力修炼自己的心,让它变得越来越强大,因为只有内心强大,方可治愈一切。

  没有强大的敌人,只有不够强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场自己和自己的较量,说到底,是自己与心的较量。如果你能够打开自己的内心,积极乐观的去生活,你会发现,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面对不容易的生活,我们要不断强大自己的内心,没人扶的时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稳了,只要你站稳了,生活就无法将你撂倒。

  人活着要明白,这个世界,没有强大的敌人,只有不够强大的自己,如果你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千万别抱怨,努力强大自己的内心,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内心足够强大,人生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绊绊,如果你内心不够强大,那这些坎坎坷坷,磕磕绊绊,都会成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过不去的坎,你会走得异常艰难。

  人生的坎,不好过,特别是心坎,最难过,过了这道坎,还有下道坎,过了这一关,还有下一关。面对这些关关坎坎,我们必须勇敢往前走,即使心里感到害怕,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你勇敢,只要内心足够强大,一切都会过去的,不信,你回过头来看看,你已经跨过了多少坎坷,闯过了多少关。

  内心强大,是治愈一切的良方

  面对生活的不如意,面对情感的波折,面对工作上的糟心,你是否心烦意乱?是否焦躁不安?如果是,请一定要强大自己的内心,因为内心强大,是治愈一切的良方。

  当你的内心,变得足够强大,一切困难,皆可战胜,一切问题,皆可解决。心强则胜,心弱则败,很多时候,打败我们的,不是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情感的波折,更不是工作上的糟心,而是我们内心的脆弱。

  真的,我从来不怕现实太残酷,就怕自己不够勇敢,我从来不怕生活太苦太难,就怕自己不够坚强。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内心,变得足够强大,人生就没有那么多鸡毛蒜皮。

  强大自己的内心,我们才能越活越好

  生活的美好,在于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源于一颗强大的内心,因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能消化掉各种不顺心,各种不如意,将阴霾驱散,让美好留在心中。

  心中有美好,生活才美好,心中有阳光,人生才芬芳。一颗阴暗的心,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一颗强大的心,可以美化生活,精彩人生,让我们越活越好。

  生活有点欺软怕硬,如果你内心很脆弱,生活就会打压你,甚至折磨你,如果你内心足够强大,生活就会奖励你,眷顾你,全世界都会对你和颜悦色。

你好,请问预付外汇的预计付汇日期怎么填啊,是填去银行的时间还是什么

6. 你好老师,我朋友在做外汇,叫恒星外汇,他们有老师讲课叫金管家,还

百分之百骗局

7. 你好,请问,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五、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贷款。
  本通知所称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通知所称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通知所称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通知所称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市(含直辖市、地级市)所辖城区。
  本通知所称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六、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七、适用暂免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09年底的农村信用社执行现有政策到期后,再执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八、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自2009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应予免征或者减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第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成文日期:2002-01-07字体:【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国税发〔200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鉴于各地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除外)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管工作将于2002年底结束,《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由各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实施,各地国家税务局给予配合。
    颁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是加强营业税管理,推进营业税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保证营业税收入,确保完成2002年税收任务的重大措施,各地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保证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条 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是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章 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第五条 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按资金来源不同,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两种:
    (一)外汇转贷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然后再贷给国内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各银行总行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后,通过下属分支机构贷给境内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也属于外汇转贷业务。
    (二)一般贷款业务,指除外汇转贷以外的各种贷款。
    第六条 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第七条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第八条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中间业务。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第九条 保险业务。
    第十条 以下业务不征营业税:
    (一)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
第四章 营业额的确定
    第十一条 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第十二条 外汇转贷业务包括:
    (一)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等)。在借入外汇的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减去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其他银行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二)债券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债券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债券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三)外汇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外汇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外汇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四)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额为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其他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第十五条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第十六条 保险  (一)办理初保业务向保户收取的保费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二)储金业务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第十七条 外币折合成人民币  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营业额。原则上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报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允许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第五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十八条 贷款业务,按《国家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执行。
    第十九条 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第二十条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
    第二十一条 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第二十二条 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第六章 申报纳税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按征管法、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报送下列资料:(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二)《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利息收入明细表》。(三)《外汇转贷利息收入明细表》(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五)《融资租赁收入明细表》(六)《自营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明细表》(七)《自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明细表》(八)《自营买卖外汇价差收入明细表》(九)《自营买卖其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明细表》(十)《金融经纪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月汇总明细表》(十一)《保费收入明细表》(十二)《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十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一)各种报表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各报送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二)《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利息收入明细表》、《外汇转贷利息收入明细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融资租赁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外汇价差收入明细表》、《自营买卖其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明细表》、《金融经纪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月汇总明细表》、《保费收入明细表》、《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等表,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项内容,没有开展的业务是否需要报相应的空表由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上述金融机构每季度末最后一旬应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在本季度缴纳营业税,也可以在下季度缴纳营业税,但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其他的金融机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以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或者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分别于季度终了后或次月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实行电子申报方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以及发生其他违章行为的,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

你好,请问,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8. 问:应聘出纳,招聘的人可能会提什么问题,我应该如何回答,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谢谢,大家帮忙指点下

下面是关于出纳工作的一般要求,请仔细阅读,准备好相应的回答。祝你好运!
出纳员是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的工作人员,如果工作出现了差错,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的职责与权限:
(一)出纳人员的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严格做到日清日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也要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核对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所编制的收付款凭证按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遵守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住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规定使用用途,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二)出纳员的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我国《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会计法》的这些规定是: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严重违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利。
出纳员每天都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在平日开展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办法》。而在执行这些法规规定时,实际上就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利。
出纳员掌握着单位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及周转速度的快慢。因此,出纳员应充分发挥主人翁的意识,为单位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的使用和周转信息,这也是出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出纳员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出纳员直接掌管一个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每天都要与成千上万的金钱打交道,如果要将公款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对于出纳员来讲是有方便的条件和较多的机会。因此,单位对出纳员的素质要求都比较高。那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出纳员应该具备哪些具体的素质要求呢?
(一)基本资格要求
出纳员和所有的会计人员一样,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上岗,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出纳工作。此外,还不得伪造、转借会计证。
(二)基本素质要求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出纳员应该热爱本职工作,要有不厌其烦的劳动态度,全身心投入会计事业,兢兢业业,努力钻研业务,勤学多思,勤练多问,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因为出纳员每天都和货币资金打交道,所以,与其他会计人员相比,出纳有其特殊性。为此,出纳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保持廉洁自律的优秀品质。
(3)客观公正。出纳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纪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法办事,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同时,在自己的工作权限内,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保护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强化服务。出纳员要树立服务的思想意识,在处理各种出纳业务时,出纳员应尽量做到尊重、原则、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尊重就是尊重同事,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重视同事的感受。原则就是要有原则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把责任推给他人。主动就是要主动与他人打招呼,主动询问他人的需要。热情就是要在处理出纳业务时,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耐心就是耐心回答他人提出的问题,不计较他人的态度好坏和语言的轻重。周到就是尽一切可能为他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5)保守秘密。出纳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同意外,出纳员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2.要有较强的政策水平
出纳工作的特点之一是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所以,出纳员要做好出纳工作,必须了解、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会计、财税、金融法规和各项会计制度。出纳员每天处理大量的税金、票据并进行收付结算,哪些结算方式不宜采用,哪些票据不能报销,哪笔金额不能支付等,都必须以有关的法规制度为依据。因此,作为一名出纳员,要做好出纳工作,就必须加强学习,了解、熟悉、掌握现行的政策法规和各种会计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遵守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明白自己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哪些该抵制,工作起来就得心应手,不犯错误,为企业把关守口。
3.要有熟练的专业技能
出纳员每天涉及大量的费用报销、票据签发和现金收付等事项,这就需要出纳员具有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较快的计算速度和较高的准确性。所以,出纳员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政策水平外,还必须要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如汉字及阿拉伯数字的正确书写;算盘、计算器、电脑、点钞票的熟练操作;熟练签发票据、办理结算、报销费用等业务处理流程与要求。
要想当一名称职的企业管家婆——出纳,除了要具备上述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政策水平、熟练的专业技能外,还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一是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心态,诚实守信,关注细节,注重细节,做好细节工作;
二是在工作岗位上要为企业多思考,培养自己严谨的逻辑思维及敏锐、宽广的财务视野,将自己认为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的方式、想法与企业分享,真正做好企业的“管家婆”,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三是要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及较强的办事能力,能很好地与单位其他部门、人员,与银行、税务等部门打交道。
出纳工作内容及具体流程
简单地说,出纳员工作的具体对象就是货币资金。所以,处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就是出纳员最主要、最核心的工作。了解具体的工作流程,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的必要前提。
(一)出纳收付程序与规范
1.资金收入的一般程序
(1)清楚收入的来源和金额。出纳员在收到一笔资金之前,应当清楚地知道具体要收的金额是多少,向谁收钱,收什么性质的钱,再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其基本业务如下:
①确定收款金额。如为现金收入,应考虑库存限额的要求及有关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见本部分第二章第一节内容)。
②明确付款人。出纳员应当明确付款人的全称和有关情况,对于收到背书支票或其他代为付款的情况,应由经办人加以注明。
③收到是销售或劳务性质的收入,出纳员应当根据有关的销售(或劳务)合同确定收款额是否按协议执行,并对预收账款、当期实现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别进行处理,保证账实一致。
④收回代垫、代付及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出纳员应当根据账务记录确定其收款额是否相符,具体包括单位为职工代付的水电费、房租、保险金、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个人借款和差旅费借款,单位交纳的押金等。
(2)清点收入。出纳员在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进行清点核对。清点时,应沉着冷静,不能只求“快”不求“准”。
①现金清点。现金收入应与经办人当面清点,如有短缺、假钞等特殊问题,应由经办人负责。出纳员若未发现问题,损失由出纳员负责。
②银行核实。银行结算收入应由出纳员与银行核对,如为电话询问或电话银行查询,只能作为参考。在取得银行有关的收款凭证后,方可正式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③清点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使用的收据。如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便于资金的安排调度,手续完毕后,在有关收款依据上加盖“收讫”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
④如果清点核对并开出单据后,才发现现金短缺或假钞,应由出纳员负责。
(3)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鉴不清或收款单位账号错误等,应由出纳员及时联系有关经办人或对方单位,重新办理收款。
(4)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资金支出的一般程序	
(1)明确资金支出的金额和用途。
①出纳员每支付一笔资金时,一定要清楚知道所需支付的具体金额,然后进行合理安排。一般不办理数额大的现金支付业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多付或少付金额,差错由出纳员负责。
②明确收款人。出纳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发票或有关依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进行付款,对于代为收款的,应当出具收款人的证明材料并与原收款人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③明确付款用途。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应当坚决给予抵制,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行使出纳员的工作权力,用途不明的,出纳员可以拒付。若支付无批准的借款或其他付款业务而引出的问题,由出纳员自负。
(2)付款审批。
①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单证,注明付款金额和用途,并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②有关证明人的签章。经办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实物的,应当由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签收;涉及差旅费、招待费等,应当有证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证明。
③有关领导的签字。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报有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意支付。
④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收款人持有关领导已签字的内容完整的付款单据,报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注意:有的单位是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到财务部交会计审核,待会计审核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具体金额无误签字后,再持付款单据报有关领导审阅并签字,最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3)办理付款。付款是资金支出中最关键的一环,出纳员应当特别谨慎,要认真仔细对待,因为款一旦付出,发生差错是很难追回的,且差错是由出纳员负责。所以,出纳员必须严格核实付款金额、用途和有关审批手续。
①现金付款。双方应当面点清,在清点的过程中发现短缺、假钞等情况由出纳员负责。
②银行付款。开具支票时,出纳员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保证要素完整、印鉴清晰、书写正确,如为现金支票,应注明领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发证单位名称。办理转账或汇款时,出纳员书写要准确、清晰、完整,保证收款人能按时收到款项。应注意,办理完汇款或转账后,出纳员应及时将有关银行单据传真给收款人确认。
③付款金额双方确认后,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付讫”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如为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单据直接作为已付款证明。
④如确认签字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其他情况,应由收款经办人负责。
(4)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汇票退回的,出纳员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己方责任引起的,应换开支票或重新汇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对方责任引起的,应由对方重新补办手续方可办理。
(二)出纳员一天的工作安排
了解了资金收支的一般程序后,究竟出纳员一天的工作应该如何安排才比较合理,使出纳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使出纳信息得以及时反馈呢?
1.上班第一时间,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
2.列明当天应处理的事项,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工作时间合理安排。
3.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有关领导及会计主管请示资金安排计划。
4.按上述程序办理各项资金收付业务,并把当天收到的现金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当天下班前,要完成日记账的登记。登记日记账之前,要审核现金收付款凭证及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登记日记账时,应分清现金日记账还是银行存款日记账,避免张冠李戴。每日结出各日记账余额,以便随时了解单位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度资金。
6.当天下班前,出纳员应进行账实核对,必须保证现金实有数与日记账、总账相符。收到银行对账单的当天,出纳员要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实,使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与对账单在进行余额调节后相符。
7.因特殊事项或情况,造成工作未完成的,应列明未尽事项,留待次日优先办理。
8.根据单位需要,每天或每周报送一次出纳报告。
9.每月终了3日内,出纳员应当对其保管的支票、发票、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进行清点,并按顺序进行登记核对。
(三)报税工作
不少人都会问这么一个问题:报税业务究竟是属于会计的工作还是属于出纳的工作呢?
从原则上说,报税业务是属于会计的工作,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分工明确。实践工作中,应该摒弃过于计较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有时多干事也是对自己能力的提高,对于个人发展而言是有好处的。现在,有的公司由于人手少,出纳人员也会兼做报税业务。所以,出纳工作并不是简单的登记日记账和管理现金。出纳人员还需要具备税务等多方面的知识,首先要知道哪些税应该去国税局缴纳、哪些税应该去地税局缴纳;其次要知道所工作的单位每个月要缴纳哪几种税;最后要知道纳税申报的方式与程序。

如何在当今天竞争激烈的社会中顺利赢得会计工作?只要我们上网站搜索一下,或者买份报纸打开招聘版看一下,都不难发现,其实会计岗位市场需求很大,许多财务人员在应聘新工作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地表现出一种“是我来选你,而不是你来选我”的心态,这种浮躁和自大在应聘财务职位时是很危险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谦虚的心态,都要表现出对每一份工作的敬业精神。
(一)履历表的准备。
求职者必须准备好一份履历表,因为用人单位往往通过履历表开始对你的了解。招聘者从一个人的履历表中看出该人的资历与天赋,一个好的履历表相当于一个不可缺少的外包装。但写履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全面。通过履历表可以对你个人的全貌有个全面的了解,特别要注重个人特长、工作阅历、做事原则等方面的描述。
2.字迹清楚、工整、表达准确。漂亮的文字、得体的语言,已经迈出了成功第一步。如果书法确实欠佳,不妨考虑打印履历表并复印备用。
3.检查有没有语法错误及错别字。
(二)做好面试的准备。
面试是应聘最重要的环节,面试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基于对细节的关注。以下是在面试中值得注意的细小环节:
1.重视着装。保守的做法是男性穿深色西装打领带,女性则要穿套装,鞋子很重要,要擦得光亮,如果鞋子过于休闲,可能毁了整个面试。要关注的细节还有:要注意头发的梳理和衬衣的领子;如果面试分初试和复试的,还要注意初试与复试最好不要穿同一套衣服。
2.乐于倾听,善于交流。给人留下坏印象通常因为:A不愿意耐心听别人的话,经常打断别人;B说话太多;C无法清楚表达意思;D 顾左右而言他,永远不直接回答问题,故意兜圈子。
3.表述要有话题或者要点。有的人听起来很闷,没有多少话题。建议在准备的时候多一些身边细小的例子,这样可以让回答丰富有趣。
4.谈话要连贯丰富。有人说一句停两句,给人的印象好像他对职位没有兴趣,或者是自命清高。这种人或者缺乏自信,或者原本对职位兴趣不大。建议是在确定自己有兴趣之后再去应聘,要努力培养自信心。
5.谈话要有深度,不能停留在表面。这有可能是在平时工作中只看大方向、不关注细节所致。建议是准备好详尽的资料。
6.谈话要有逻辑。有的人说话缺乏逻辑,过于关注细节,但是细节和全局的东西没有很好地契合起来。
7.要仔细研读工作介绍,了解重要的资质要求,思考一下,什么是你的经验、成就、长处,然后用具体的事例把这些优点表现出来。不仅仅要说出结果,更需要强调过程——你是如何做才达到这个结果的。
8.要牢记一些重要的事实,比如说毕业时间、什么时候拿从业证、资格证等等。你可能觉得一些事实不重要,但别人可能认为是态度的问题,会让人觉得对细节的关注不够,或者不感兴趣。在小的地方疏忽,可能在大的地方丢分了。如果你讲的东西和简历上有出入,会让人觉得你在掩饰什么。
9.知道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有一个具体的未来五年、十年的规划,让人觉得你是充满信心的。
10.态度积极。不要问一些诸如“要不要加班?”、“是不是需要经常出差?”的问题,因为这让人觉得你是在找一个不接受这份工作的借口。问的问题要表现出对公司有一定的认识,比如说销售怎么做事?显示你对公司的运作感兴趣,对类似问题又有一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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