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2024-05-05 03:02

1.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在上述案例中,申请人在写申请时,应该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所等情况,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应该就所知道的内容详细写明。
(2)正文
①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行政行为。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②事实与理由。此部分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应客观地陈述引起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之处。并列举出有关的证据材料,有证人的,还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最后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援引有关法律法规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在本案中,申请人要就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违法性作出阐述。
(3)尾部及附项
尾部包括:致送复议机关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2.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3.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4.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5.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第二十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6.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一、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如何办理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三、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劳动者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者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包括哪些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注:必须留下联系电话,方便行政复议机关和你联系。
例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
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一、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
(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
(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包括哪些

8.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例如其姓名、性别、年龄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主要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和申请日期。
一、被劳动仲裁, 申请书怎么写
1、首先居中写题目: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然后另起一行写申请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
2、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被申请人,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4、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5、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
二、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及时间: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三、从犯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提供《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保证书》。从犯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与其他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一致,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被申请人身份基本信息及涉嫌的罪名;二、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三、事实与理由:具体写明能取保候审的事实与理由;四、尾部:此致某某某公安局或检察院、人民法院,落款申请人:某某某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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