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失了怎么补回

2024-05-07 00:34

1.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失了怎么补回

法律分析:1、在补办前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方说身份证、合同、购房发票等,再到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果确认已经缴纳,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3、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4、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5、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失了怎么补回

2.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不见了,怎么办

一、进行补办。

二、补办步骤:
1.补办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到办理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在沈阳日报或沈阳晚报上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方可领取补办收据。

3.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的收据丢失了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到办理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补办

4. 买房子的收据丢了能补吗

买房收据丢了可以补办。开具发票、收据的开发商应当保存5年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购房者可以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与开发商协商一联复印,并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或者与开发商说明原因声明原收据作废,并重新开具。【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购房收据遗失怎么补办?

购房发票丢失怎么补办,遇到以上两种情况,请这样做

购房收据遗失怎么补办?

6.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了应该如何办

1、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需要本人出示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本人,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办理房产证。
2、,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7. 房产收据丢了怎么补办了

一、房产证正本丢了怎么补办
房产证补办流程
1、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
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
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补办新证
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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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二、买房收据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如果是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原则上开发商处会留存副本或记录,可以尝试说明理由,请求开发商重新出具收据或补开收据;如果是从自然人处购买二手房源,可以同卖方沟通协商重新开具或另写收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产收据丢了怎么补办了

8. 房子维修基金不开收据,支付凭证可以做为依据吗

当时销售房屋的房屋开发商处可能会有存根联,可以查询。如果通过银行支付的,还有银行流水可以证实。此外,房屋买卖合同上面可能也会有。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将来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提取住房维修基金。提取的时候必须要有收据。需要你放好。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 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 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摘要】
房子维修基金不开收据,支付凭证可以做为依据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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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销售房屋的房屋开发商处可能会有存根联,可以查询。如果通过银行支付的,还有银行流水可以证实。此外,房屋买卖合同上面可能也会有。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将来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提取住房维修基金。提取的时候必须要有收据。需要你放好。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 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 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