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2024-05-05 03:35

1. 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苏州市医保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188号;邮编:215031;政务电话:0512-65306503
为保障苏州市医疗保险工作稳定有序进行,苏州政府出台了重点专项计划《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编制,经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30日印发实施。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明确医疗保险的重点发展任务,是规划的主要部分。为落实“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医保事业的具体工作举措和工作任务。共设定了9项重点发展任务、13项重点工程。1.完善待遇保障机制。规划明确,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待遇规范统一、公平适度。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健全参保筹资机制。规划提出,根据国家有关改革思路,建立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机制,适当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居民医保在稳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权重,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例达到2:1左右。3.持续推进医药服务改革。规划提出要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重点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到“十四五”末期,住院按照DRG支付的统筹基金费用占住院统筹基金总费用的比例达到70%,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等
苏州市医保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188号;邮编:215031;政务电话:0512-65306503


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2.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0512-63950272,您可以直接拨打这个电话,您也可以拨打0512-63950795这个电话也能联系上对方。建议您在上班时间段拨打,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如果您还有其他想问的,欢迎继续提问呀,随时为您解答呦。【摘要】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0512-63950272,您可以直接拨打这个电话,您也可以拨打0512-63950795这个电话也能联系上对方。建议您在上班时间段拨打,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如果您还有其他想问的,欢迎继续提问呀,随时为您解答呦。【回答】
稍等呦【回答】
当天能办理好吗【提问】
您好,苏州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


①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姑苏区平泷路251号,电话:67575023


②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


地址: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二楼电话:65688931【回答】
可以的亲。【回答】
不要本人去可以吗【提问】
不可以呦,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回答】
苏州银行也可以办理吗【提问】
您好,银行不可以呦。【回答】
银行只是激活社保卡存储功能的部门。【回答】

3. 苏州医保地址电话是多少

您好,正在帮您查询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请稍等。【摘要】
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正在帮您查询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请稍等。【回答】
您好,苏州医保中心的规范全称是: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是:市医疗保障局城区分局联系电话:0512-67539761。【回答】
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联系电话:0512-68358361 ;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处联系电话:0512-68358669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联系电话:0512-68358760  ;基金监督处(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512-68358622。【回答】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512-12393。【回答】
业务办理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6层社保就业医保服务大窗口【回答】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回答】
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如需线下办理,请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呢~【回答】

苏州医保地址电话是多少

4.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

您好,百度优质答主很高兴为您解答。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具体工作。承担着市区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等工作。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电话:0512-65214841
【摘要】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提问】
您好,百度优质答主很高兴为您解答。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具体工作。承担着市区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等工作。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电话:0512-65214841
【回答】

5.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

目前苏州可以通过拨打12333咨询电话,为广大咨询者提供服务。【摘要】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提问】
目前苏州可以通过拨打12333咨询电话,为广大咨询者提供服务。【回答】



供您参考!【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

6. 苏州医保管理中心电话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摘要】
苏州市医保中心客服电话【提问】
单位: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188号    邮政编码:215031   政务电话:0512-65306503  业务咨询:1234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回答】
这是我的回答期待您的采纳~【回答】
您好,咨询还要收费吗?【提问】
您好【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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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退休人员,我的户籍已经落户在相城区望亭镇,我想把我的医保也转过来苏州市,我应该怎么办理啊?【提问】
我的医保在哈尔滨【提问】
怎样才能转到苏州【提问】
户籍在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提问】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回答】

7. 苏州医保卡服务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医保卡丢失可以补办的。一、具体办法如下: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苏州医保卡服务电话

8. 苏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苏州医保局电话号码是:16822666。

医保局其主要职能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2、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待遇保障司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医药服务管理司
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5、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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