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2024-05-06 18:20

1.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2.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申领办法如下: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填写《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登记表》;
(2)退役士兵手中如有非农入伍通知书、非农安置证、安置介绍信、自谋职业协议书复印件等一并上报;退役士兵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档案复印件作为依据;
(3)无退伍证、档案复印件的,提供入伍当年的户籍底卡复印件;因行政区划调整或户口迁移,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民政局办理。
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标准:
(1)非农义务兵、非农一期士官、非农二期士官从退出现役的第二年1月至当年安置文件下发的第二个月止;
(2)转业士官从部队停止供应的下个月(8月)至当年安置文件下发的第二个月止。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扩展资料
荣誉
第八条 凡是我国现存在世的所有退伍军人每人配发一枚退伍军人荣誉纪念章以增加退伍军人荣誉感。
第九条 凡是我国现存在世的所有退伍军人荣立一等功功臣每人配发一枚金质纪念章,二等功功臣每人配发一枚银质纪念章,三等功功臣每人配发一枚铜质纪念章。
第十条 凡是我国现存在世的所有曾认定参战涉核退伍军人每人配发一枚参战参核军人记念章。
第一十一条 并给所有配发记念章的退役军人精制一片优抚卡卡片,凭卡片及本人身份证60周岁后乘车、乘船、游览胜地门票一律享受半价和优先待遇。
政策支持
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抗日军人退伍及安置暂行办法》,这是党史中记载较早的关于军人退役方面的政策文件。
1945年4月,党的七大把“加强优待抗属,抚恤伤亡,安置残废军人及退伍军人的工作”列入党的军事问题决议。
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3. 退伍安置军人的一年最低生活保障金什么时候领取

一、工作对象
  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
  二、工作程序 
  一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程序
  1、退役士兵回到接收地30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户口落户地市、区(市)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办理预备役登记;安置部门审核后,向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户口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退役士兵自带档案者,安置部门不予接收。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报到者,安置部门将档案退回原部队;
  3、城镇非农业户口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报到后在办理落户审批手续的同时,办理复工复职手续,退役士兵7日内将复工复职介绍信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
  4、城镇非农业户口入伍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无工作单位,退出现役后由市及区(市)安置部门负责安置工作;要求政府安置工作的,实行“双考”安置办法;
  5、城镇非农业户口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不需政府安置工作的人员,在报到后规定的时间内,向安置部门提出个人申请;
  6、农业户口入伍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置工作。报到后,其本人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武装部保管。
  二 军队转业士官接收安置程序
  1、转业士官持《退伍证》、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签发的《接收安置志愿兵通知书》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户口簿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省“双安”办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到市及各区(市)安置部门报到,同时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2、对报到手续齐全的转业士官,市及各区(市)安置部门负责出具户口介绍信,转业士官凭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安置后,其本人档案由安置部门向用人单位转移。
  三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时限
  1、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安置派遣完毕。退役士兵持安置部门签发的《就业介绍信》,7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2、用人单位凭市及各区(市)安置部门出具的就业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已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报到者,用人单位将其档案退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
  四 军队复员干部接收程序
  1、复员干部持由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签发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复员证》及户口簿等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到市及各区(市)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2、复员干部携带各种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报到后,由安置部门审核后,出具落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复员干部本人档案,在办理落户手续时一并转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保管。
  三、法规、政策依据 
  1、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2、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3、省政府《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4、市政府《青岛市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

退伍安置军人的一年最低生活保障金什么时候领取

4. 退伍军人在退伍后没安值两到三年期后有安值的政策有没有生活补助?

1、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2、国家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这些只是退伍补助,不包括其他的一些补助(特区由特区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国家会有困难补助)由于服役地区不同,兵种不同(海空军较高)。3.在就业创业方面: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4.在教育培训方面: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9年共在455所院校安排5000个专项招生计划。收起


5. 退伍军人未安置补助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退伍军人未安置补助费是什么

6. 退伍军人未安置补助费

法律分析: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7. 山东退伍军人安置后未能上班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怎么发

         全国、山东省的退役军人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安置部门安置工作后,必须是非退役军人本人原因、未能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期间,从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当月起,有安置部门按照不低于安置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的80%,发给退役军人生活费至上岗为止。由于安置单位体制、福利、工资各异的原因,逐月发给的退役军人生活费也是不一样的。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实施)网页链接第三十八条规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

山东退伍军人安置后未能上班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怎么发

8. 退伍军人安置待遇

今天跟大家聊聊退役军人尤其是退役士兵非常关注的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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