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之间的金融/外币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2024-05-18 07:48

1. 银行之间的金融/外币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我国的同业拆借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银行之间的金融/外币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2. 朋友说她的工作是:外汇金融,是什么意思?

  金融外汇是指以某种金融资产形态表现的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它并非来自或用于贸易活动,而是管理各种货币头寸过程中的金融资产;又如国家间资本转移的外汇,其无论是间接投资还是直接投资,都以某国货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形态出现。

  外汇分类:
  根据外汇的来源与用途不同,可以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
  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资本在国家之间的转移,也要以货币形态出现,或是间接投资,或是直接投资,都形成在国家之间流动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国际游资数量之大,交易之频繁,影响之深刻,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特别关注。
  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在本质上都是外汇,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经常互相转化。

3. 中国的外汇银行有哪些?

到目前为止,人民币还不是国际流通货币。加上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有限,真是因为这个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是没有外汇保证金的交易公司的。中国也没有外汇交易的监管机构。
要选择外汇交易,有两个渠道,一个就是选择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这类的投资理财,是1:1的操作,而且手续费超高,没有百八十万动不了。另一类就是国际上的主流交易平台:福汇、ODL、FXSOL等等,这类外汇公司,是英国FSA和美国NFA监管,记住,国际的上第一支股票诞生已经有400年历史,但是在中国只有20年,在这400多年里,西方国家华丽转身,成了世界的金融主宰。欧美的监管严格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国内的投资者在股市、楼市坐了趟过山车以后,急切需要一个公平的交易市场,外汇投资因为双向交易,没有庄家操作,24小时可以进行,被很多人期待,但是因为没有正规的监管和引导,市场上雨龙混杂,黑平台屡见不鲜。外汇投资,可以选择银行或者国际主流的外汇交易平台,不要被不现实的利益诱惑,远离黑平台的魔爪。

中国的外汇银行有哪些?

4. 银行外汇金融理财产品有哪些

招商银行有发售理财产品,可打开http://www.cmbchina.com/cfweb/personal/default.aspx 页面,通过“搜索”可以分类您需要的理财产品。
温馨提示:购买之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如您需要相应的理财规划建议,还要请您到招行网点或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尝试了解一下。)

5. 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

经营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办理对外贸易结算,为国内进出口商提供外汇信贷和担保,在国外发行证券等。外汇银行多为政府发展对外金融事业,扩大进出口贸易、管理外汇收支的专业金融机构。由于各国的经济体制和银行体制不一样,外汇银行经营的主要内容也不同。

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

6. 中国有哪些指定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在本国的外国商业银行分行以及本国和外国的合资银行;其他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的本国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
外汇指定银行经办的外汇业务包括:
1、汇兑业务,如汇出汇款、汇入汇款、代售旅行信用证、购买各种光票、兑付旅行支票等。
2、结汇业务,如出口押汇、开发信用证、出口托收、进口托收等。
3、外币存款、放款业务,如收受外汇存款、透支同业、外汇贷款与保证。
4、外币买卖业务,如买卖外国硬币或纸币、买卖外国有价证券、买卖即期远期外汇等。
5、中央银行指定及委托办理的其他外汇业务,如进出口签证、出国旅费汇款、新闻事业汇款、留学生汇款等。

扩展资料:
银行凭其资信以自有外汇资金向境内外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合同规定偿付外汇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偿付外汇债务义务的保证。
外汇担保包括境内外汇担保和涉外外汇担保。境内外汇但保:是指银行对境内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出具的外汇担保;涉外外汇担保:是指银行对境外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汇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银行

7. 银行外汇转账

若是招行卡操作境外汇款,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

境内个人:汇款人为境内个人时,境外收款人仅限个人、学校、慈善机构、旅游机构等,不能为贸易公司、证券公司;单笔及每日累计限额均为等值5万美金;请使用现汇汇出,如使用现钞,需注意当地钞转汇手续费。除我行收费外,境外中间行和收款行可能会另外收费,款项有可能不是全额到账。

登录手机银行后,在界面底部点击“我的→全部→跨境金融→境外汇款”。网上银行:选择“外汇管理”-“境外汇款”-“跨境汇出汇款”办理汇出。

境外个人: 汇款人为境外个人时,境外收款方可以是个人和公司账户。  

登录手机银行后,在界面底部点击“我的→全部→跨境金融→境外汇款”。网上银行:选择“外汇管理”-“境外汇款”-“跨境汇出汇款”办理汇出。

银行外汇转账

8. 银行间市场的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于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银行间外汇市场: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中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人民币和外汇之间交易的市场。外汇:外汇具有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的含义。外汇的动态含义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国际汇兑行为和过程,即藉以清偿国际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经营活动。外汇的静态含义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汇率:是各国货币之间相互交换时换算的比率,即一国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基准汇价: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的市场交易中间价,该中间价是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以及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买卖的交易基准汇价。 银行外汇牌价: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交易基准汇价为依据,根据国际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出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以外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价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各挂牌货币的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以及现钞买入价和现钞卖出价。这些挂牌价即为银行外汇牌价。直接标价法: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基准来计算应付多少本国货币。间接标价法:用一定单位的本币为基准来计算应收多少外币。外汇市场:进行货币买卖、兑换的市场,是由外汇需求者、外汇供应者、买卖中介机构构成的外汇买卖活动场所。汇率制度: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如规定本国货币对外价值、规定汇率的波动幅度、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关系、规定影响和干预汇率变动的方式等。传统上,汇率制度分为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两类;1973年以后,汇率制度日益多样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将汇率制度分为钉住汇率制和弹性汇率制两种,后者包括浮动汇率制。结售汇业务:银行结售汇制度始自于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1994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在银行结售汇制度下,结汇是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业务: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持有的因人民币与外币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由银行办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所形成。自营业务(自营性交易):1995年1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暂行)规定,自营业务指会员为其自身外汇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从事的外汇交易。代理业务(代理性交易):1995年1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暂行)规定,代理业务指会员为企业提供经纪服务而从事的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交易是以双方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一到两个营业日后进行清算的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外汇买卖双方预先签订远期外汇买卖合同,规定买卖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在约定的到期日由买卖双方按约定的汇率办理收付交割的外汇交易。外币买卖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电子交易与清算平台,为境内金融机构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与清算提供便利的安排。此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是为外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提供交易、清算的系统,不涉及人民币对外币的交易。 金融衍生产品: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ISDA):“衍生工具是有关互换现金流量和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 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产品。询价交易:询价交易是指相互有授信关系的外汇交易主体,直接就所要交易货币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进行询问、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竞价交易:交易系统对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分别排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市场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金融机构: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中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非银行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外资金融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指我国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依照当地法律设置的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符合相关条件、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可在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内从事即期交易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国际收支:是指一定时期内一经济体(通常指一国或者地区)与世界其他经济体之间的各项经济交易。其中的经济交易是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经济交易作为流量,反映经济价值的创造、转移、交换、转让或削减,包括经常项目交易、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和国际储备资产变动等。经常项目: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资本和金融项目:是指资本项目项下的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所有引起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的金融项目。资本转移是指涉及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及债权债务的减免等导致交易一方或双方资产存量发生变化的转移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转移、债务减免、移民转移和投资捐赠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是指非生产性有形资产(土地和地下资产)和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和经销权等)的收买与放弃。金融项目具体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目。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指交易中心(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总部、北京备份中心和其他分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和资金清算所提供的电子系统。外汇交易:指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会员:指经交易中心核准,允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境内金融机构。即期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交易是以双方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一到两个营业日后进行清算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外汇买卖双方预先签订远期外汇买卖合同,规定买卖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在约定的到期日由买卖双方按约定的汇率办理收付交割的外汇交易。询价交易:询价交易是指相互有授信关系的外汇交易主体,直接就所要交易货币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进行询问、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外汇交易是指市场上多个交易主体之间,同时通过某一交易系统或平台,按一定的竞价规则进行外汇交易的方式。例如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现行的交易方式,即是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规则进行交易的。集中授信:外汇市场的组织者作为一方,按各交易主体的交易资金拥有量为信用标准,授予参与交易的各交易主体一定交易额度的行为,各交易主体同时也授予中央清算部门一定规模的交易额度。双边授信:外汇市场上交易主体双方之间,相互直接授予对方一定交易信用额度的行为。双边清算:市场上交易主体达成外汇交易之后,不通过某一清算机构,而是相互直接将资金汇入对方指定账户的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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