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为什么企业上市容易退市难?

2024-05-22 04:16

1. 深度分析:为什么企业上市容易退市难?

也就是说,中国股市退出机制即将启动。但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中国股市退出机制要有效地实施还存在着种种障碍。 PT制启退出机制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地位:一、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二、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三、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四、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五、公司决议解散的;六、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七、公司被宣告破产的。有关专家据此认为,退市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建立起来了,已经实施的PT制度可视为退出机制的开端,关键就是怎么执行,要有具体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就是针对连续亏损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是迄今为止中国证券市场有关退市机制的首份具体操作性文件,今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将依照此办法有关规定被淘汰出局。此《办法》一公布,掌声四起,好评如潮。反映到股市上,尽管PT族(连续亏损二年以上的上市公司)在《办法》发布的那一个星期均大跌不止,PT红光一下就跌去了近三成,但在三月二日,有些PT族上市公司,不跌反升,甚至走出了涨停板之势。这样的情况,看上去实在让人诧异,百思不得其解。但实际上,只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特征、性质及运作方式的特殊性有些了解,你就会豁然开朗了。也就是说,尽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的退市办法,但中国股市退出机制要真正的实施还存在着种种障碍。 犹抱琵琶半遮脸 首先,从中国股市的特征来看,中国股市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股市不同,它完全是一个国有股市。这种国有股市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是基本不分红,即投资者无法从上市公司的利润中获得其回报,投资者的收益只能来自对股票的炒作;二是国有上市公司资金的2/3是不流通的,只有1/3左右是流通的。这就使得市场上的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相背离;三是股市上的股票价格变化的趋同性,即如果股价上涨,那么九成以上的股票都是上涨的,而只有一成左右的股票是下降的;如果股价下跌,那么九成以上的股票是下跌的,只有一成股票是上涨的。而在发达的股市中,股价的趋同性一般都很小;四是股市价格的回报率不能从上市公司本身的微观绩效来说明,而只是以股市的价格波动来表示。这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根本无法反映本身的经营情况,上市公司也没有动力改善自身的经营;五是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资产的价格变化并不反映资产重组之间的关系。 正是中国股市的国有性质,也就决定了它的运作机制。股市上市公司的进入或退出市场并非由市场来选择,而是由政府行政来安排。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意愿来决定上市公司的进出,公司上市具有垄断性。在上市准入政府垄断的前提下(现在的核准制与以往的审批制差别不大),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即使它的经营完全破产了,它的上市资格还是很值钱。大量的没有上市的企业愿意付出代价获得这个上市资格,因为购买这个上市资格比自己申请上市更可行,成本更低。更何况只要挤入股票市场就有机会大量“圈钱”,因此,要让一家企业上市后退出十分困难。其实,市场关于退出机制的讨论已在几年前农垦商社即将连续亏损三年的时候开始,但至今该问题仍然停留在讨论与研究阶段。按理说,《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有明确规定,但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具体落实难上加难。 同时,股市由政府决定,而在中国科层制政府的体制下,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利益及意图,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利益,它们之间的利益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异之处。由于各上市公司都隶属于各级政府,对于隶属于哪个政府的上市公司退出,不仅对为政者的业绩形象会有所损害,而且会将很大的一块利益损失掉。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本身的“壳”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果一个地方的上市公司在股市上出了问题,这个地方的政府就会充分利用其职权把辖下的社会资源不断地注入该公司。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进行资产重组也就成了近几年上市公司扭亏的惯用模式,即将属于地方的好的企业去置换已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这样做既可以保住本地企业的上市资格,又可以让自己政绩保住好的形象。 还有,在地方政府看来,其管辖下的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有继续存在下来的理由,而中央证券管理部门是没有力量与地方政府抗衡的。因为,论级别,证监会至多是与地方政府平级,中央证券部门没有权力来管理地方政府的事情;还有,证监会没有司法权利,从而也就限制了证监会对一些违规行为的调整与处理。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正因为地方政府对隶属于自己的上市公司极力保护,退出机制的实施一定会遇到各种障碍。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其次,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你想获得高收益,就应该具有承担高风险的心理准备,这就是市场竞争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股票市场,如果法律监管体系严密,如果能够保证中小投资者是在信息完整真实和没有欺诈的市场下投资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因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退出市场而导致的投资者的损失,这当然应该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而且,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如果投资者由于非法行为而导致损失,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补偿,违法侵害者也会受法律严厉制裁。如果情况不是这样,要中小投资者来承担其损失既不可能,也不公平。 但是,在国有股市中,实际上,有些上市公司的失败并不是市场失败使然,而主要是存在企业经营者腐败、大股东违规行为等原因造成。如果这类上市公司破产或退市,而把股市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无辜的中小股东的话,即让中小投资者来承担并非真正由市场带来的风险。这样情况一旦出现,中小股民岂有不积极抗争之理﹖这也就是千呼万唤的退出机制抱着琵琶遮着面、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之原因。为了社会的政治安定、减少社会的动荡不安,地方政府一定会千方百计地阻碍证券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 还有,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一旦上市,就形成了很多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上市公司要退出市场,必然关系到这些人荣辱、经济利益、日后安置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因此,利用这种既得利益关系反对上市公司退出也就会十分频繁,这自然会给退市机制的实施增加重重困难。

深度分析:为什么企业上市容易退市难?

2. 深度分析:为什么企业上市容易退市难?

也就是说,中国股市退出机制即将启动。但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中国股市退出机制要有效地实施还存在着种种障碍。 PT制启退出机制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地位:一、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二、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三、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四、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五、公司决议解散的;六、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七、公司被宣告破产的。有关专家据此认为,退市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建立起来了,已经实施的PT制度可视为退出机制的开端,关键就是怎么执行,要有具体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就是针对连续亏损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是迄今为止中国证券市场有关退市机制的首份具体操作性文件,今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将依照此办法有关规定被淘汰出局。此《办法》一公布,掌声四起,好评如潮。反映到股市上,尽管PT族(连续亏损二年以上的上市公司)在《办法》发布的那一个星期均大跌不止,PT红光一下就跌去了近三成,但在三月二日,有些PT族上市公司,不跌反升,甚至走出了涨停板之势。这样的情况,看上去实在让人诧异,百思不得其解。但实际上,只要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特征、性质及运作方式的特殊性有些了解,你就会豁然开朗了。也就是说,尽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的退市办法,但中国股市退出机制要真正的实施还存在着种种障碍。 犹抱琵琶半遮脸 首先,从中国股市的特征来看,中国股市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股市不同,它完全是一个国有股市。这种国有股市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是基本不分红,即投资者无法从上市公司的利润中获得其回报,投资者的收益只能来自对股票的炒作;二是国有上市公司资金的2/3是不流通的,只有1/3左右是流通的。这就使得市场上的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相背离;三是股市上的股票价格变化的趋同性,即如果股价上涨,那么九成以上的股票都是上涨的,而只有一成左右的股票是下降的;如果股价下跌,那么九成以上的股票是下跌的,只有一成股票是上涨的。而在发达的股市中,股价的趋同性一般都很小;四是股市价格的回报率不能从上市公司本身的微观绩效来说明,而只是以股市的价格波动来表示。这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根本无法反映本身的经营情况,上市公司也没有动力改善自身的经营;五是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资产的价格变化并不反映资产重组之间的关系。 正是中国股市的国有性质,也就决定了它的运作机制。股市上市公司的进入或退出市场并非由市场来选择,而是由政府行政来安排。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意愿来决定上市公司的进出,公司上市具有垄断性。在上市准入政府垄断的前提下(现在的核准制与以往的审批制差别不大),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即使它的经营完全破产了,它的上市资格还是很值钱。大量的没有上市的企业愿意付出代价获得这个上市资格,因为购买这个上市资格比自己申请上市更可行,成本更低。更何况只要挤入股票市场就有机会大量“圈钱”,因此,要让一家企业上市后退出十分困难。其实,市场关于退出机制的讨论已在几年前农垦商社即将连续亏损三年的时候开始,但至今该问题仍然停留在讨论与研究阶段。按理说,《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有明确规定,但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具体落实难上加难。 同时,股市由政府决定,而在中国科层制政府的体制下,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利益及意图,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利益,它们之间的利益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异之处。由于各上市公司都隶属于各级政府,对于隶属于哪个政府的上市公司退出,不仅对为政者的业绩形象会有所损害,而且会将很大的一块利益损失掉。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本身的“壳”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果一个地方的上市公司在股市上出了问题,这个地方的政府就会充分利用其职权把辖下的社会资源不断地注入该公司。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进行资产重组也就成了近几年上市公司扭亏的惯用模式,即将属于地方的好的企业去置换已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这样做既可以保住本地企业的上市资格,又可以让自己政绩保住好的形象。 还有,在地方政府看来,其管辖下的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有继续存在下来的理由,而中央证券管理部门是没有力量与地方政府抗衡的。因为,论级别,证监会至多是与地方政府平级,中央证券部门没有权力来管理地方政府的事情;还有,证监会没有司法权利,从而也就限制了证监会对一些违规行为的调整与处理。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正因为地方政府对隶属于自己的上市公司极力保护,退出机制的实施一定会遇到各种障碍。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其次,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你想获得高收益,就应该具有承担高风险的心理准备,这就是市场竞争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股票市场,如果法律监管体系严密,如果能够保证中小投资者是在信息完整真实和没有欺诈的市场下投资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因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退出市场而导致的投资者的损失,这当然应该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而且,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如果投资者由于非法行为而导致损失,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补偿,违法侵害者也会受法律严厉制裁。如果情况不是这样,要中小投资者来承担其损失既不可能,也不公平。 但是,在国有股市中,实际上,有些上市公司的失败并不是市场失败使然,而主要是存在企业经营者腐败、大股东违规行为等原因造成。如果这类上市公司破产或退市,而把股市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无辜的中小股东的话,即让中小投资者来承担并非真正由市场带来的风险。这样情况一旦出现,中小股民岂有不积极抗争之理﹖这也就是千呼万唤的退出机制抱着琵琶遮着面、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之原因。为了社会的政治安定、减少社会的动荡不安,地方政府一定会千方百计地阻碍证券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 还有,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一旦上市,就形成了很多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上市公司要退出市场,必然关系到这些人荣辱、经济利益、日后安置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因此,利用这种既得利益关系反对上市公司退出也就会十分频繁,这自然会给退市机制的实施增加重重困难。

3. 企业退市的问题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企业退市的问题

4. 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会有退市?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动或者被动的原因退出二级市场而随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应答时间:2022-01-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5. 证监会:年内42家公司将会强制退市,这些公司退市的原因是什么?

证监会:年内42家公司将会强制退市,这些公司退市的原因是什么首先就是债券存在一些违约的风险,其次就是公司存在一些财务造假这样子不利于证券公司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再者就是无序扩张这样子不利于经济市场的发展,另外就是没有一个保持企业长效稳定发展的机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证监会:年内42家公司将会强制退市,这些公司退市的原因是什么。
一、债券存在一些违约的风险 
首先就是债券存在一些违约的风险 ,对于债券而言存在一些对应的的违约风险这种情况下使得经济市场的发展面临一些危机,这样子会让对应的一些市场投资者对于企业的发展失去了信心。

二、公司存在一些财务造假这样子不利于证券公司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 
其次就是公司存在一些财务造假这样子不利于证券公司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 ,对于公司而言他们如果财务造假的情况下就不利于证券公司的长期发展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三、无序扩张这样子不利于经济市场的发展 
再者就是无序扩张这样子不利于经济市场的发展 ,对于经济市场而言不需要对应的一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无序扩张这样子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样子不能给社会创造有利的价值。

四、没有一个保持企业长效稳定发展的机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另外就是没有一个保持企业长效稳定发展的机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如果没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就会使得企业失去一些发展的平衡。

企业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多渠道的内部管理。

证监会:年内42家公司将会强制退市,这些公司退市的原因是什么?

6. 证监会年内42家上市公司强制退市,背后的因素都有哪些?

证监会年内42家上市公司强制退市,背后的因素都有哪些首先就是世界范围内面临着对应的经济下行的压力所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大,其次就是对于证监会而言他们应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核查这些公司的一个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异常,再者就是这些公司可能存在一些贿赂的行为导致了一些上市过程不够规范,另外就是这些公司的一些线下门店的市场价格不够统一,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证监会年内42家上市公司强制退市,背后的因素都有哪些。
一、世界范围内面临着对应的经济下行的压力所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大 
首先就是世界范围内面临着对应的经济下行的压力所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大 ,对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下行的压力而言很多的企业都是需要主动去面对的,所以在这个逆流而上的状态下没有办法更好前进就会被淘汰。

二、对于证监会而言他们应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核查这些公司的一个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异常 
其次就是对于证监会而言他们应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核查这些公司的一个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异常 ,对于证监会而言他们应该核查对应的企业的一个经营情况才可以更好的满足发展的需求。

三、这些公司可能存在一些贿赂的行为导致了一些上市过程不够规范 
再者就是这些公司可能存在一些贿赂的行为导致了一些上市过程不够规范 ,对于这些公司而言他们可能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贿赂对应的证券中心的工作人员。

四、这些公司的一些线下门店的市场价格不够统一 
另外就是这些公司的一些线下门店的市场价格不够统一 ,对于这些公司而言他们线下门店的市场统一价格如果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能够上市的。

上市公司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多渠道的经营状况的核实。

7. 上市公司参与退市后公司是否会崩盘

上市公司退市不是一定就会破产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情形包括,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等,并不包含公司是否退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上市公司参与退市后公司是否会崩盘

8. 56家上市公司面临退市,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很多股民在投资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很多股票,他们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青睐。但是在投资的过程中也会发现他们的盈利率逐渐的下降,最后也是直至退市这样的现象发生,也让很多股民们对于股市的现状感觉到特别的忧心,能够感受到在这个投资市场上是非常不稳定的。

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很多上市公司他们在一开始进入股市的时候也是雄赳赳气昂昂,并且在一开始发行新股的时候也都有一个比较好的展示。一些股票他们在新股上市之后也会看到价格开始处在一个上升的期间,但是久而久之也会发现这些股票的上涨率并没有开始的时候那么好看了。甚至有的还出现了一些下降的情况,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股民他们在投资的过程中。会发现很多股票久而久之会退市,也让很多股民们感觉到股市是非常有风险的。

上市常态化,退市也常态化很多 IPO他们在发行的时候都是非常常态化的一件事情,而且相对来看的话确实也是很常态化的一件事情。56家上市公司也是即将面临退市,像这样的数据是让很多网友们大惊失色,没有想到一下子有这么多家上市公司即将退市。像这样的现象也让很多网友们感觉到非常的紧张,万一自己所买的股票有这些即将退市的股票,那么自己当然是要亏损很多钱的。并且像这样的退市,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也能够看得出来是一处于一种优胜劣汰的趋势,而且这种面值退市的形式倾向于市场化的选择。

某种方面来看能够保护股民很多数据根据A股市场的面值退市的规则能够看出来这些上市公司每股收盘价格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时候,都是低于每股面值品水平的话就会触及退市的风险。而且对于这些退市来说也是达到一定的水平或者是一定的标准之后才会有这样的风险,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这些上市公司如果在经营不善或者是股票有风险的情况下退市反而是一件好事,能够保护一些股民们的权益,不会让自己的钱再进一步的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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