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检委举报网站

2024-05-08 01:21

1. 石家庄市纪检委举报网站

元氏县法院崔彩虹收黑钱枉法裁判
 
 涉法涉诉信访中心
河北省纪检委
行政效能办     
 
      这是司法队伍的败类;中国法治的倒退;元氏县人民的悲哀。
      石家庄市元氏县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崔彩红,在去年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中;接受       
被告人李同身5000元赃款枉法裁判;“按撤诉处理”导致原告工资追索无望。被逼无奈;原告在去年6月找到被告家里讨要工资;言语不和,矛盾升级,发生持刀伤害流血事件,被告将原告砍伤。原告过激事端随时爆发;曾发誓---要和被告拼命!!社会治安动荡;流血事件频发;就是这些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导致。这个枉法裁判制造冤案的法官。其违法事实如下:
   2011年10月20日,因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原告张瑞鹏;张立坤;许少鹏,三个司机起诉车主李同申到元氏县法院讨要工资。12月30日上午,第2次开庭,元氏县法院2楼民三庭,原告代理人以及被告都到庭参加了应诉。庭审现场。法官催彩红多次接打手机;私聊家常;带着自己6岁男孩坐在法庭吵闹不休。边哄孩子边审理,旁若无人;宛若自家。多次中断审理。无视法庭纪律。一个书记员刚有资格审案就这样肆无忌惮。藐视法律
      庭审结束后;11点30分,被告李同申开车追到双龙花园楼下;将装着5000元的信封送给了崔彩虹。当时原告张瑞鹏悄悄尾随亲眼目睹这一事实。并且,事后原告代理人说该法官收取被告贿赂后做出错误裁定。民三庭的庭长张一贤,面对如此裁定贸然签字同意。按原告无故不到撤诉处理“出了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不到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到“缺席判决”;这是最基本法律常识。原告及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海良都到庭参加庭审,裁定书上为何说原告不到?岂不是徇私舞弊,枉法裁定?一个十足的法盲、文盲竟当上了法官。这是元氏县人民的悲哀啊!职能部门的失职!!
     
     元氏法院崔彩红和其丈夫民二庭副庭长王景林夫妻二人同在一处共职;>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他们夫妻同在一处供职为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创造了便利条件。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事实,当事人写好举报信到元氏县涉诉涉法举报中心。纪检委信访中心。工作人员拒绝接访。让举报人把投诉信放到门岗;至今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助长了腐败分子的滋生,元氏县的贪官深恶痛绝,本人再次到市;省;举报他们夫妻2人的所作所为。没有处理结果誓不罢休!!
        请求各级纪检、信访、涉诉涉法监察机关;深查洞挖。清除司法队伍的蛀虫;将它们夫妻二人一查到底。

石家庄市纪检委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