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能提供哪些服务?

2024-05-06 07:49

1. 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能提供哪些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一般投资者可能受时间、精力、知识和能力的限制,无法及时和全面地了解与投资有关的信息并做出有效的分析,因而需要有人就此提供专业的服务。证券投资咨询就是这样一种专业化的咨询服务,证券分析师通过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有关信息的处理和分析形成投资建议。但是,由于证券价格的波动特性、证券分析的主观性和分析师个人条件的限制,证券分析师不可能对股票价格进行准确预测,不可能提出稳赚不赔的投资建议,只能为投资者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能提供哪些服务?

2. 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将证券投资咨询界定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证券投资咨询发展初期主要表现为“股评”形式,特别是媒体股评。随着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深化,证券投资咨询逐渐演化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基本形式是市场自发探索的结果。
一方面,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起步发展,监管上也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基金对专业证券研究的需求增强,证券经营机构相继探索独立证券研究,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送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包含证券投资价值分析意见,业内将发布研究报告活动俗称为“研究咨询”。研究报告成为证券公司维护和服务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手段,并且对证券市场定价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普通投资者咨询服务需求的深化,简单“股评”已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始探索提供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建议、理财规划等专业咨询顾问服务,建立一支顾问服务队伍,投资顾问服务模式逐渐形成。
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情况看,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研究报告是国际投行的两类服务内容。两类业务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则予以规范,由投资顾问和研究分析师两种不同的角色承担。如美国《1940年投资顾问法》及相关规则对投资顾问业务作出规定;《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全美证券商协会(FINRA,原为NASD)《2711规则》对研究报告和研究分析师作出规范。当前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证券研究的探索方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3. 证券咨询服务机构的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界定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以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向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125条和169条明确规定了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类主体:证券公司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 1、接受政府、证券管理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和境内外机构的委托,提供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方面的研究分析报告和对策咨询服务。2、接受境内外证券投资者的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市场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咨询。3、接受公司委托,策划公司证券的发行与上市方案。4、接受证券经营机构的委托,策划有关的证券事务方案,担任顾问。5、编辑出版证券市场方面的资料、刊物和书籍等。

证券咨询服务机构的业务

4.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哪些分类

1、一般证券业务也叫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的一项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进有价证券实际就是投放了基础货币,卖出有价证券则是回笼基础货币。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重要方式,是一项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

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投资咨询业务主要是能分析点评股票,主要是获取这个资格。否则你是没有资格做股评的。

5.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可以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的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分类

6. 证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

证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禁止事项:
证券投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仅限于证券服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证券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3、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4、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由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是具有中立性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对其服务对象的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较一般的投资者或证券机构处于有利地位,如果证券服务机构从事上述法律禁止的行为,则有悖于证券服务机构的中介地位,必然造成证券市场的不公平,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7.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有哪些?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可以分为:
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
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的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有哪些?

8. 证券咨询服务机构的条件

设立证券咨询机构或从事证券咨询业务,须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并需具备以下条件:1、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4、有公司章程。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6、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二年以上经验。7、具备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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