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善后处理

2024-05-05 22:31

1.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善后处理

10月11日,湖北女青年苏莉在衡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跳楼自杀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针对家属和部分网民对苏莉跳楼自杀提出的疑点,衡阳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石鼓区政法委、检察院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同时主动邀请了中央和省市媒体参与事件的调查。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衡阳市公安局机关大门处监控录像,访问值班保安、相关民警、围观群众,调查走访了苏莉自杀前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在征得苏莉亲属同意后,检察院组织对苏莉的尸体进行了检验,认定苏莉系因吸毒(应死者家属要求和出于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其它原因不对社会公布)等原因,大脑受到损伤,事发前神志不清,导致跳楼自杀。苏莉的亲属对事件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并签定了善后协议,对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表示感谢。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善后处理

2.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事件经过

2010年10月12日11时8分,网友在红网论坛里发帖:“昨天衡阳市公安局为什么有人跳楼?”随后,就有网友留言说:“我亲眼目睹跳楼整个过程,这女人在窗边到跳楼大概有将近20分钟的时间。自始至终没有1个公安局的人出来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在这女人跳楼以后,许多警察出来了,不想多说……网友说:先从楼上掉下两条女裤,一个皮包后,发现该女子坐在公安局7楼窗台上哭喊着:“我爸爸!我爸爸!”持续了近20分钟,当时有好几位警察在一楼现场,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直至惨案发生……当时有记者赶到现场拍摄,还被该局工作人员抢走设备……

3.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官方声明

12日晚23时43分,一份落款衡阳市公安局的“情况说明”出现在帖子里,大意说民警发现恩施市宣恩县椒园镇的苏莉,爬上7楼楼梯间窗户要跳楼,劝阻未果身亡。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昨晚,记者向衡阳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确实是该局发表的声明。

10·11湖南衡阳公安局女子坠楼事件的官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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