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2024-05-05 07:55

1.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2.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法律分析: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出台的立法背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该条法律条文首次确认并将“应收账款”出质作为独立的质押种类。
根据新出台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是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可以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在《民法典》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实施以前,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渠道主要是银行保理。应收账款保理是指银行银行应供应商要求,以融资方式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由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债权转移后,银行负责应收帐款管理和债权回收。
应收账款保理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向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第三,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

4.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算不算保理业务

不能算,因为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
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最后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5.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是什么?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有含义不同、功能和特点不同和转让对象不同。比如: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1、含义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点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应收账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二)增强销售能力。
(三)改善财务报表。
(四)融资功能。
3、转让对象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的第三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转让给商业银行。
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是什么
应收账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权,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所售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所出售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应收账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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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是什么?

6. 保理贷款和应收账款保理一样吗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摘要】
保理贷款和应收账款保理一样吗【提问】
亲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保理贷款和应收账款保理不一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的区别在于有无转移债权,质押是需要担保人对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应收账款风险是流动资金越大,会导致周转资金不足,会造成企业现金的损失、成本损失。【回答】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回答】

7.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点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应收账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二)增强销售能力。
 
 (三)改善财务报表。
 
 (四)融资功能。
 
 3、转让对象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的第三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转让给商业银行。

应收账款和保理的区别是怎样的

8. 应收账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应收账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保理业务的成本要明显低于短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成本,银行只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而且如果企业使用得当,可以循环使用银行对企业的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保理业务的融资功能。尤其是对于那些客户实力较强,有良好信誉,而收款期限较长的企业作用尤为明显。
(二)增强销售能力。
由于销售商有进行保理业务的能力,会对采购商的付款期限作出较大让步,从而大大增加了销售合同成功签订的可能性,拓宽了企业的销售渠道。
(三)改善财务报表。
在无追索权的买断式保理方式下,企业可以在短期内大大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水平,加快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改善财务报表的资产管理比率指标。
(四)融资功能。应收账款保理,其实质上还是一种利用未到期应收账款这种流动资产作为抵押从而获得银行短期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扩展资料: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规避具体措施:
1、对背景贸易真实性必须进行实质审查
在保理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保理商虽然在保理协议中会约定卖方应当提交基础交易合同、交货凭证等文件供其审查,要进行实质审查才能避免风险。
2、必须对单据原件进行审核
保理商在对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查时,必须要求卖方提供基础贸易合同、货物交付凭证、买方确认应收账款函件等文件的原件,并审核这些文件原件的真实性。
如果卖方不予配合的话,保理商将不能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贸易真实存在以及卖方确实履行了交货义务,从而其主张买方应支付应付账款的请求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不能将增值税发票作为卖方交货的凭证唯一证据
增值税发票在法律上却并不能作为卖方的交货凭证,在众多保理纠纷中,存在的一个共同点是保理商十分重视卖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不仅根据增值税发票进行融资,而且将增值税发票作为主张买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核心证据,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作为证明卖方已经履行交货义务的唯一证据。
4、必须由买方而不是卖方向保理商出具确认文件,来避免支付应收账款的争议
保理商都是要求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买方出具的确认函等文件,极少会有保理商直接向买方确认交货及应收账款情况。 如果保理商仅依赖卖方取得买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则当卖方存在故意骗贷时,这就为卖方骗贷提供了方便。现实中不乏卖方伪造买方签章、伪造买方确认文件骗取保理融资的情况。
5、必须妥善保管好审核文件原件
在面对保理纠纷时,保理商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无法提交基础交易合同、货物交付凭证、买方确认函等文件原件进行质证,原因是保理商在审核过该等文件后,
只是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图章便将原件交还给卖方 ,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必须妥善保管好审核文件原件,以作为产生纠纷时的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