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工是铁饭碗吗?

2024-05-11 20:55

1. 国企合同工是铁饭碗吗?

国企合同工不是铁饭碗,现在除了机关事业编制外,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的最大特点是双向选择,允许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虽然说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不代表这就是铁饭碗,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日,也就没有终止一说,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扩展资料:

在现行的企业用工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劳务派遣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制职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工

国企合同工是铁饭碗吗?

2. 国企编制是铁饭碗吗?

国企编制不是铁饭碗。
绝大数的国企企业化程度非常高,国企没有明确的所谓铁饭碗,但是在国企内正式员工或者所谓的正式编制与派遣合同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国企的内员工的用工方式:
合同制用工:是和国企的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享受企业的所有一切福利、待遇、企业年金之类的。有丰富的培训提升机会和明确的晋升通道。正式编制的员工在就职期间若没有发生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一般都会续约为长期劳务合同,不会轻易解聘,遇到大规模裁员时留用的优先级也更靠前。
 劳务派遣制用工:企业内提的是同工同酬,还是属于是被区别对待对象,更没有什么晋升的通道可言。这个在国企内部大部分属于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现在进国企还是签订的派遣合同,那么建议还是不去。
外包用工:这是国企将某块业务外包给一些公司,这些外包公司接包之后,招聘的人员。如果这个外包合同没有了,自然人也就不需要了。

3.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国企中能区分的为:有编制的员工和没有编制的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是合同制职工,并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4.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国企中能区分的为有编制的员工和没有编制的员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5.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
国企正式职工是指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早在1986年的时候,市属国有企业的固定工编制的工人,就开始与企业签订了长期合同,工人的身份,从那时起,由原来的国有固定工身份转为了国有合同制工人身份。也就是从那时起,所有国企招聘的工人,都是合同制工人。
现在国企招聘合同制工人时,与原来国企招聘固定工编制工人的招聘要求是一样的。必须参加统一的招聘考试,只有经过应聘考试合格后,才可以上岗工作,才可以成为国有企业的正式合同制工人。

国企员工
国企中有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一般与国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合同工都是带编制的正式工,劳务派遣工与国企的关系仅仅是用人单位与劳务工的关系,劳务工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社保由劳务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公司签订。
所以,现在国有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就是原来国有企业意义上的正式工身份。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6.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国企合同工不是正式工。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1、不是的,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2、正式员工:即一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8. 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正式的吗?

 正式员工,曾经听起来让人多么羡慕的一个身份,但是随着国企市场化进程加快,所谓正式员工其实早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只不过大家习惯意义上还是喜欢使用这个词,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国企虽然普遍开始实行全日制合同制用工,但是无固定期限式的合同,其实差不多就是终身用工,所以很多人还是认为正式工这种说法还是存在的。另外一方面,很多国企为了区分全日制合同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也还是习惯将全日制合同工当作是正式工,至于劳务派遣用工,相比于全日制合同工,就好比是没有身份和没有保障的代名词。
   其实国企和央企用工,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摸索和 探索 ,从开始的几乎是终生制,到后面的正式工再到现在的全日制合同用工,每一种摸索的背后,其实都有着复杂的 社会 和经济因素,毕竟国企和央企虽然背后是国有资本,但是用工方式还是要合乎市场规律,还是要合乎法律规定。当然一提到国企和央企,即便现在实行的是合同制用工,但是由于人们固有的观念,加上很多央企领导甚至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而且一旦进了国企央企,很少有人被开除,除非是他自己辞职,不然基本就是所谓的铁饭碗,这也就是为什么到现在很多人一提到国企还是觉得大多数都是正式工,国企上班就是铁饭碗,甚至是仅次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好工作。
   所以,正式工虽然已经成为 历史 ,但是全员合同制用工要想和正式工不再划等号,还需要国企央企在市场化进程中继续乘风破浪不断前行。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更多职场精彩话题,点击关注职场问答达人九品职麻官,大家一起来聊聊职场上班那些事儿。
   我是从国企且央企出来的,我知道是咋回事。60年代生人,什么都赶上了的那一代人,这事情要细唠可话长。该提问就混淆了几个概念性杂揉到一起了,不细分开是很难说清楚的。
    一、书面用语和民间俗称 
   就象提问中说到国企或央企,就需要细辩一下:
   所有的央企都是国企,什么是国企就是国有资本合资或控股的企业。但国有资本又分由国资委代表国家管理,还有地方上的如省、市、县甚至乡镇等地方政府也有投资办企业的,它也是国企,民间通俗称之为地方国企。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国企都是央企。
   劳动法规定所有企业用工都必须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把企业和个人的责权利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履行该合同的用工理论上都应该称之为正式工。
   正式工在民间通俗说法里面对应的应该是非正式用工,这个在理论上是不合法的。这就涉及到灵活用工制度。
   其实真实想表达的就在于合同期限的长短了。
    二、灵活用工制度 
   当年国企改革有个难以突破的地方,就在于全民所有制的用工制度,一朝入职保终身。当时采取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推行灵活用工制度。把一部分具有一定年限的职工转变为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终身职工;一些新入职的职工签订具有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正式工;还有一部分就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灵活用工。
   结果就出现了一些现象:
   正式工(编制内)=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即终身合同),合同工=有固定期限合同工。  
   
   
   正式工是编制内的,档案由企业存档。比如通过高校校园招聘、签三方协议、有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合同工是编制外的,档案不在企业而在人才市场,比如通过 社会 招聘的 社会 人员。
    三、合同工与劳务派遣用工 
   其实所有的合同工都应该是正式工。与之对应的应该是劳务派遣工,它是不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由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的,这部分人理论上也应该是正式工,只是他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
   我自己先乱了,不知道讲清楚了没?也可能是茶壶里煮饺子—心里有数但倒不出来,全是亲身经历。  
   央企也好,国企也吧,只要是直接与企业签,就是正式职工,其他都不是,国企与央企为什么总有人说效率低,其实主要大家都认为是“铁饭碗",大锅饭而己,这只是其一,主要是企业亏与赚和职工没有太大关系,各种制度都挺好,什么竞争上岗,业绩考核,考勤制度,落实起来太难,一个职工背好几个管理层,怎么办呀,其实,国企与央企,应该和军队一样,五年一签约,好的职工留下,不需要的可以退休,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随时代发展而进步,优秀可以干到70岁只要企业愿意,管理层也一样,不合适就退出,根据年限制定退休工资,这样才更有利于国家企业的发展和进行,不断有新鲜血液循环,才更有利于与世界竞争力。
   在国企或央企,只要是通过正规招聘、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都属于正式职工,相当于“编制内”员工,工作稳定,工资旱涝保收,有五险二金(公积金、企业年金),只要不违法犯罪,一般不会被辞退。
   以往的国企员工,和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一样,只要能够招录进去,就有编制、有级别、有保障,一个萝卜一个坑,属于企业财政供养,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被辞退。其员工大致分为几种,有学历的员工属于干部编制,同样按照科员、副科、正科、副处等级别晋升;没有学历的属于工人编制;既有技术又有学历称为技术干部(类似现在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一般员工属于企业自己内部管理,干部员工按照级别,分属企业、人社局、组织部管理。因此,以往的国企,员工几乎都是正式编制员工。
   现在的国企央企,其一般员工编配多少、招聘多少、工资待遇多少,企业都有相当的自主定夺权。当然当地的国资委会给出一个限额,不能无限制招录,要不然还不乱套,像以往的国企一样,员工很多,效益很低。
   现在的国企央企,几乎每年都会组织校园招聘或 社会 招聘,同样按照笔试、面试等步骤操作,一般不进行严格的政审,只要个人没有违法犯罪即可。笔试面试通过了,大概率会被企业录用。从而双方签定为期3—5年的正式合同,这就意味着你成为了国企央企得正式员工了。
   国企正式员工,虽然不像以往一样有编制,但享受的各种待遇和编制内大致相同,不担心工资发不出,不担心工作不稳定,不担心35岁会被辞退,不担心休不了年假,不担心会被老板穿小鞋,等等。有本事的,综合能力强的,还可以提拔晋升,到了一定级别,还可以转任公务员。
   
   首先给你个定心丸,所谓正式工,即现在国企成央企的合同工,先莶定几年,再续若干年,根据《劳动法》,只要你不触犯国家刑律,没被判刑,在企业干一辈子,直到退休没问题。享受五险二金,享受劳动保护待遇,享受各种假日,如探亲假,年休假,病产假及国家法定节日。细节可参考《劳动法》及《企业法》。五险无须解释,二金详细说明,即住房公基金和年金,年金,有的企业称之为企业保险。这些全是隐性收入,有的央企,高得吓人,特别是领导及高管。公基金返还率百分之二百,即每月扣你一千,单位给你二千,年金百分之四百,即扣你一百,返四百。有的单位收入,需要职工莶收入保密协议,不允许职工到处宣扬,如中国电网。至于福利,随着大气侯,近年普遍下降。但国电及三大运营商,让人艳羡!
   所谓临时工,现在叫劳务派遣工,即你与劳务派遣公司莶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无关,只享受三险,无任何待遇。工资与正式工差得很远,没有当领导的权利!
   其实这个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老旧制度深入人心,国企没有改制之前,是同公务员一样,实现带编制度。举个例子:某国企有100人的编制,如果现在企业有110个人,那么有10个人是没编制的,这种编外人员就不属于企业的正式工。但是,国企改制以后,实行合同聘用制,跟现在的私企一样,签订劳动合同,取消编制,这时的合同工就等同于正式工。可是,后来又有劳务派遣制度,又细分成了企业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合同工,同为合同工,劳务派遣却又不算是企业的正式工。所以,最终判断是否是国企还是央企的正式工,最明确的就是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国企(央企)还是劳务派遣,如果是国企,就是正式工,如果是劳务派遣就是非正式工。
    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正式的吗?不管是国企还是央企,其实都是国有企业,央企属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等于央企。因为在国企中还存在地方国有企业。所以地方国企和中央所属的国企,我们都会统称为国有企业。 
   在改革开放之前或是之初,只有在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工作的才算属于正式工作,当时就业的渠道除了这三个方面以外,就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由于经济形式的单一化,限制了就业渠道的拓展,也有少部分人可以进入到国有企业从事临时工,所以那时的国有企业具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正式工属于铁饭碗,临时工属于泥饭碗,不但工资待遇要比正式工低, 社会 地位也非常差。但想在国有企业做临时工,在当时那种环境下,没有一定的关系和渠道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1986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最为关键的一年,国务院出台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根据该规定精神,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可以招用五年以上的长期工、一年至五年的短期工和定期轮换工。不论采取哪一种用工形式,都应当按照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这就是我国国有企业工人从所谓的正式工,过渡到合同制工人的开始。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一是多渠道用工的固定工制。 这个阶段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 二是内部双规制用工阶段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用工模式向市场经济用工模式转变,实行内部双规制,即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工并存; 三是市场化多元用工阶段 。国企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大量的劳动者解除原有的劳动关系进入劳动力市场,再以临时工、劳务工、合同工等市场化形式重新进入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又借鉴了一些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做法,引入了劳务派遣等新的用工制度。
   目前凡是进入国有企业工作的工人,都是实行市场化的招聘方式,除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都是采取市场化的用工方式,他们进入国有企业以后,需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国有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只要续签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以动合同的约定和本人的能力,学历、技术职称等确定相应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在国资委确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待遇。
   现在很多大型的央企或是地方国企,都有自己的劳务公司或是人力资源代理公司,比如很多央企,对于每年新招收的大学生,都是以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的方式进入央企,实际上就是劳务派遣工,工作一年以上的,一般才可以转为与国企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只要和国有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都是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很多单位也是仿效事业单位的情况,在工资总额的范围内开展三定工作,即定编、定员、定岗位,只要本人不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是触犯党纪国法,一般都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也和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差不多。
    综上所述,虽然国企、央企也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采取的都是市场化的用工方式,但由于国企、央企能够坚决执行国家的劳动法规和职工福利政策,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比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稳定感、归属感,从这些特点来分析,国企、央企的合同工,实际上和过去的正式工,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国企和央企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跟着我来看看吧!
    一、先说一下国企和央企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 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在我国,按国有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按政府的管理权限,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依靠财政拨款的,以公益事业为宗旨的 社会 组织。以前国有企业很难跟事业单位区分,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国家经过股权改革,把国有企业推上市场,国有企业也就以追求剩余价值为宗旨,不再是单单为了满足国家的生产做需了。简单的说,除了能得到国家的政策庇护外,国有企业在企业法人的广义范畴内。
    三、国企的变迁 
   以前的国企,是用全国人民交的税养活一部分人的地方的代称。现在的国企,就是好几个有钱有权的中国个体户(主要是有权)把钱搅和在一起,以这个为诱饵套取全国人民的钱的地方的代称(股民)。
    四、央企不同于国企之根本处在于 
   1、央企与国企上属单位不同,为国资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负责人是有中组部任命;一般国企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的,有归口于中央其他部委的。简单说,地位不同,有如部长与市长之差别。
   2、央企多为规模超大的企业,看中国500强,上榜的国有企业,85%以上为央企,规模大,领导权利自然也大,员工福利应该也好。
   3、央企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4、央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都会明确主业,基本会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大有可为。
    五、央企老总的行政级别 
   大家都知道,像南航集团的总经理是部级;股份公司总裁是副部,集团的副总经理也是副部。那么股份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又分别是什么级别呢?是副部还是厅级?中国南方航空的股份公司属于内部整体上市的形式,所以股份公司的级别完全由集团公司自己定的,可以派正部级干部任总裁,也可以是副部级或者厅级。通常来讲,集团公司其上市部分和集团公司本部应该是合署办公,通俗来讲也就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股份公司总裁通常也由集团公司第一或者常务副总经理兼任。虽然从名义上来看副部级,但在集团内部可能是享受和集团总经理相同的待遇, 同理可得,股份公司副总裁不管在集团公司兼任什么职务,都可以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待遇。
   国资委所属中央100多家企业里,老总大多数是正司局级。副部级的企业不多。如正部级别的中信集团还不是国资委所属。事实上,现在的国有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正部级的很少,一般都是副部级和正司级,中信集团不清楚,但南航的一把手都只是副部级,不能因为过去的某个正部级干部担任了一把手、或者前身是正部级机构就断定现在也在正部级!
   个人以为很多特大型企业的老总都是副部级享受正部级待遇。因为很多企业的老总都是中管干部。中管干部中正厅级的不多。当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国资委管的。那几个通信垄断企业是副部级应该问题不大。当然最终还是以文件为准。而且国有企业老总享受的经济待遇应该比部委的部级要高不少。国资委管理的100多家大型国企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但并不代表级别就很高,还是正司。
    六、央企和国企的待遇 
   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 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
   在我国,按国有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按政府的管理权限,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企业实行的是聘任制度,所谓的‘正式员工’是指用工者与劳动者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人(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除外)。国企与央企刚刚入职的职工第一次一般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无任何工作经历的新人会根据企业人事部门的规定有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应予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社保、津贴、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