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养老保险和住房基金是一个用户账号吗

2024-05-08 07:58

1. 永煤养老保险和住房基金是一个用户账号吗

对个人来讲是一个,是你一个人的账户。
对单位来讲,是不同的账户。
养老保险归社保局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银行管理,这是两个单位两个系统,不可能使用同一账号。

永煤养老保险和住房基金是一个用户账号吗

2. 作为一个农民该怎样买养老保险?

农民需不需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样缴费才更划算?

3. 深圳农民工医保怎么用的?懂的请进?我要详细回答

一:深圳基本医疗保险设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四项医疗保险形式。
二:[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门诊待遇]

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三)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三:[住院医疗费用记账]

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床位费最高不超过50元/日,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床位费最高不超过35元/日。
四:[基本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住院医院级别支付不同的比例,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0%、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前款规定标准应支付费用的90%报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实行记账。
五:[就医原则]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也可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急诊抢救可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住院的,应当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治疗;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也可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
六:[农民工医保转诊原则]

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实行逐级转诊,也可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每级转出医院都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
七:[到市社保机构报销的范围]

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八:[到结算医院报销的范围]

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结算医院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

(一)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

(二)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三)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等原因不能记账的。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结算医院核准转诊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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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
  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
  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
  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
  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
  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
  ,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
  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
  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
  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
  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
  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
  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
  41.3%= 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
  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
  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在这里要揭露一些公司的无耻做法, 这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的工资,但是他们去劳
  动局申报你的基数的时候并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报,比如你如果每个月拿3000块,他们
  去劳动局可能说你只拿1189块,然后劳动局每个月只扣你1189×19%+10=236元,你恐怕还高
  兴的很,因为你觉得扣你的钱少,你实际拿到手的钱多
  错! 如果这样你的公司就太无耻了!因为公司缴纳的钱是你的2倍多,所以你交的越少他们也
  交的越少!如果按照你的实际工资3000来算,他们每个月该给你交 3000×41.3%=1239元的社
  保费,而按照1189来算的话,他们每个月只为你交1189×41.3%=491元!所以实际上你吃了大
  亏!正规的公司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劳动局申报然后扣钱!只有那些下作的公司才会不
  管你工资多高都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交!!千万别以为每个月你的社保费扣的越少越好!!可能
  你已经被公司无耻地欺负了而你还完全不知情!!!
  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 那你的基数
  差不多就是300÷19%≈1578元,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这个数,如果你工资明显比1578高,比如
  每个月你其实拿3000或者4000,那肯定你已经被公司给欺负了,被欺负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
  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 -+
  要再次说明的是,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一样,如果你不在南京那你的缴费比例很可能
  不是19%,但是肯定不会差太多,比如你的基数可能是20%或22%,但绝对不会是30%或40%!所以
  虽然19%是南京的比例,但是外地的同学也可以靠这个大概算出自己的基数
  下面介绍一下这些社保费具体是什么情况以及该怎么用
  前面已经说了,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先说说养老保险好了
  这个保险一般都要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同学
  请务必在自己退休之前的15年以前就开始交,这个在南京以外差不多也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
  %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那你会问,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
  这个你就别指望国家会交给你了,你退休把你个人的钱拿走之后,国家就把单位为你交的21
  %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从此这钱就和你再也没有关系了
  你也许会说:我靠!那是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
  因为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他自己扣的个人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了- -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你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因为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举例来说好了:如果你现在30岁
  ,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
  ,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块(我说的是如果),那你55岁
  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
  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
  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
  =108000元钱,那么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这样你5
  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
  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
  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
  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
  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这里要介绍一个变态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
  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这么来看,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
  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举个例子,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
  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
  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我说的是如果),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
  缴费基数才1000(我说的是如果),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
  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
  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
  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西部等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
  社保的同学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之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
  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
  那也许你会说,如果我的户口在南京,那我在黑龙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
  ,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南京市劳动局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
  ?!一般这种情况下南京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
  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
  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
  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它才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
  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今后打算转的同学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
  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下面说说医疗保险
  这个险国家的政策还算不错,重要的是住院报销的不少
  之前说了单位每月给你交的医疗保险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医疗保险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
  大病统筹,这个大病统筹不管别的只管你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
  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18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189×2%=23.78元就是
  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你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
  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按照南京的规定,如果你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7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
  买药或者看门诊了,从2007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报的还蛮复杂的,举例说好
  了:
  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
  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
  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
  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
  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他妈贵了,这也是
  参加社会保险最重要的意义之所在
  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
  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下面说说工伤保险
  这个险实践中一般用得少,我接触的也不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
  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
  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你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
  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什么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
  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
  被采纳为工伤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
  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
  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
  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 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
  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下面说说生育保险
  这个也举例说明好了,如果你是位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07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
  保险,缴费基数为1189,而你2007年3月怀孕,2007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08年1月出院,那么你
  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
  +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
  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
  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
  块住院手术费+1189元/月×4个月=7256块, 1189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
  女生补贴的,只有女生报销才能拿的到
  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生孩子报销的话不仅
  不要花钱而且还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基数交的比工资高,比如拿1000块交的是1189,
  那么你还赚了呢
  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切记切记
  此外还有个问题,男生也交生育保险呀~那么男生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呢?
  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
  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哦,但是以之前的例子为例,你只能报销500块检
  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的一半=1250元, 补贴的1189元/月×4个月的工资你就享受不到了
  !这是只有女生报销的时候才可以享受的哦~
  同样的花费,女生报销就能拿7256块,男生报销只能拿1250块,这大概也是中国少有的”歧视
  男性”的政策的说- -+
  所以说,女生要生孩子之前最好计划一下,提前一年开始找个单位交生育保险,可以赚呢!
  而男生如果要娶老婆,最好娶一个生孩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生育保险而且缴的基数还比她
  本身工资高的女生哦!不过如果她实在没保险也没关系,你还可以给她报销生育保险呢,不过
  你没补贴的4个月工资拿,而且该报的费用你只能拿回来一半。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
  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好了:
  如果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
  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
  或者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
  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
  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
  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住房公积金是个好东西啊
  这么说吧,如果你每个月为公积金交2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200块,你买房子
  的时候这就是4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
  要拒绝啊。
  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
  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
  [进阶篇]各项补充说明 [5KB]
  来说说和南京不同的地方吧,魔都是不允许不缴医疗保险的,也就是说社保中心这一块包
  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起问企业收的,倒是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因为这是隶属公积金
  中心的管辖范畴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7%,你自己缴纳7%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这个只有一般效益很好的国企
  才会有的,且比例又公司自己定,一般公司缴个公积金就算很道义了)
  另外要说的是社保和个调税的关系
  在缴纳个调税的时候,是把个人扣金那部分扣除后再算应纳税基数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
  ,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超过12%的部分(个人和企业缴纳部分)也需要算在应纳税基数中
  比如上面说的公积金7%、补充公积金8%,加起来就是15%,那么个人扣金那3%的部分就要算
  在应纳税额中,同时,企业的那3%,虽然不是从个人工资里扣除的,但还是要算在应纳税
  基数中,也就是说,个人要为这笔费用的个调税埋单。
  医疗保险使用这一块,各地对于划入个人账户的方式不同
  爱说的是南京那种按月划入的方式,还有很多地方是按年划入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医保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同时社保缴费基数变更也
  是在4月上中旬确定。
  医保局会在4月1日按照每人的社保基数预提1年的个人医保(也就是那2%)进入个人医保卡
  账户,但这时候就有问题出现了,4月1日的时候,当年的社保基数尚未确立,医保局只能
  按照上一年的基数来预计当年的个人医保金,那么这个差额该怎么办呢?那就是在第二年
  的4月1日来补足少算的或扣除多给的
  可能这么大段字看起来会觉得很麻烦,那我们举例来说
  某人2004年月平均收入5000元,2005年月平均收入4000元,2006年收入6000元
  医保局在2006年4月1日给个人账户打入金额的时候,社保中心还没有核准2006年的缴费基
  数(也就是2005年的月平均收入),所以医保局还是按照2005年的缴费基数(也就是2004
  年的月平均收入)来计算全年的个人账户数额,
  也就是5000*2%*12=1200,
  但实际上此人这一年的个人账户数额应该是
  4000*2%*12=960,
  那么这多给的240元会在2007年4月1日的时候扣除。同时2007年4月1日打入帐户的新一年个
  人金依然是960元(其实应该是6000*2%*12=1440元),少给的480元,会在2008年4月1日补
  回来。
  所以因为大部分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都不相同,所以几乎每个人每年3月的帐户总数和4月时
  看到的历年帐户的金额是不同的,这就是医保局在做每年的费用核算时产生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
  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
  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
  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
  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这点有个补充,申报工伤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单位申报,就和上面爱说的一样,30天内有
  效,还有一种是个人申报,一年内有效,但由于伤势或其他原因,拖得越久证据就越不足
  ,个人申报的话也会因为不懂得流程耽误很多时间和精力。
  生育保险方面,流产的、难产的、多胞胎的、早产的,可以具体看看下面这个链接,虽然
  是上海的政策,但各地都有相似性。
  可能上海和南京政策上有不同,公司绝对不会管这方面的报销,都是由医保直接和孕妇挂
  钩
  在生育检查生产住院期间,医保统筹范围之内的都是医保统筹支付,当然自费的项目(比
  如高级病房、自费药etc)还是要自己承担。
  生好孩子后,自己去医保局申请生育补助,医保局给3000块钱
  社保那块,再给3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收入
  晚育的加半个月,多胞胎的,多一个加半个月
  如果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大于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的,那么社保只支付缴费基数那部
  分,剩下的由公司支付
  例如某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10000,社保基数封顶为7392。
  那么社保给的每月收入为7392,剩下的10000-7392=2608就是由单位支付。
  (虽然我觉得这种情况,在云中的各位看官不太容易碰到=。=。。)
  其实关键的地方有两点:
  1、生育前缴费满1年
  2、社保缴费基数正常申报
  所以说同学们,特别是女同学们,不要觉得公司给你申报的基数高低无所谓,甚至为了基
  数低些自己工资到手高而庆幸,到这时候就看出问题来了吧!
  这也就是为啥有那么多女职工宁可留在工资低但是社保足额申报的地方生完孩子再跳槽的
  原因,一来小地方不喜欢未婚未遇的女性员工,二来生育保险也是很大一笔收入补充。
  比如说,一个人正常工资3000,但是社保基数申报时算上她的年终奖等等其他奖金收入,
  那么月平均可能达到5000,这时候生孩子的那几个月拿的就是一月5000的收入。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
  不是貌似,是绝对可以!
  而且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低的多,这也是一大好处。

5. 关于农民工保险计算公式的问题

  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   颁布时间:2001.08.27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劳资处,各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第259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精神,现制定《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附件二:关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第二部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公式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养老保险  农民工  办法  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8月29日
  附件一: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第259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具有本市或外埠农村户口的劳动者(简称: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埠农民工应当经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招用本市农民工应当到劳动力输出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聘备案手续,并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同时,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工之月起,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已经办理了招用农民工手续,而尚未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应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为本单位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新成立及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为城镇职工、农民工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副本)或机关行政介绍信;
  (三)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年报104表);
  (四)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农民工的证明;
  (五)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农民工,要提供《就业证》;
  (六)《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第五条  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按招用的农民工人数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2001年按7%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个人缴费的比例,今后随着企业职工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最终达到8%。
  第六条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结算方式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扣缴。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进行。但对使用农民工较少或使用农民工相对稳定,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方便的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签定协议后,可以选择按季度、半年、一年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九条  农民工的个人帐户存储额,按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办法执行。
  第十条  农民工个人帐户存储额,只有在本人达到养老年龄时,才能支取。农民工在达到国家规定养老年龄前死亡,其个人帐户存储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第十一条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新就业的,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其缴费记录。接续时,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跨统筹区域就业的,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回农村的,可以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个人帐户封存,作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依据,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并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清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
  第十二条  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  本市籍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按本办法第十一条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封存个人帐户,待重新在本市就业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已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也可将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没有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新建个人帐户,同时将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新建个人帐户中,并按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不为其办理审批、录用手续,不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费,致使农民工不能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六条  《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中有关养老保险的内容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在国家有关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本办法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二:关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第二部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公式
  累计缴费是整年度(满12个月)的待遇计算公式为:
  ∑an ×(1÷x )×∑bx
  其中:a1 = 1,a2 = 1.1,a3=1.2……an = 1+(n-1)×0.1
  ∑an = n×(a1 + an )÷2
  最后一年累计缴费出现不满一年情况的,这部分待遇计算公式为:
  缴费相应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12×缴费月数
  n为其累计缴费年限(满12个月);an为第 n年的待遇计算系数;∑an为第一年至第n年的累计待遇计算系数之和; x为相应缴费年度之和;bx为今后第x年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bx为从缴费第一年至今后第x年相对应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之和。

关于农民工保险计算公式的问题

6. 关于不交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要条件是正常缴交公积金,并满一年,才能有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你从A借调到B学校,理应由A学校为你缴纳社会教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A学校不交是不负责的做法,B学校因为你的行政关系在A校,所以他们没有办法给你交(工资是可以发的),可以谅解。
    公积金不交不影响教龄(即工龄),但养老保险不交会有影响,现在马上要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要交满15年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然以后是可以补的,而且你还年轻,15年是肯定能交到的,但少了1年半的时间。
    你现在可以:
    1、要求A学校补交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补交以后视同缴交满一年;
    2、如果A校不补交,你可以要求B校补交(但理由不是很充分);
    3、你可以向学校的上级部门(教育局)反映,请上经出面协调解决。
    总的来说人这个事情是可以解决的,你是无过错的,因为你09年毕业后即入纳入编制,是正式员工,是学校的过错,有错必纠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7. 每月交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1、每月交纳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 20% 8% 养老保险 8% 2% 生育保险 1.5% 0.5% 生育保险 0.8% 0 工伤保险 0.8%
2、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每月交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8. 我想问一下,社保和统筹是不是一回事,有什么区别啊

  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成。  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统筹基金
  是对于不记入帐户部分的缴费,需要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就是所有单位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在从这个统一的统筹基金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   各险种的统筹基金都是分别管理的,即各险种有各自的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这次改革所明确的一个重要原则。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与使用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一是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二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开管理。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目的是明确各自的责任,避免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也便于管理。三是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四是少数缴费比例较低、划一部分资金进入个人帐户有困难的地区,可以暂不划人,先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1、 统筹基金   ? (1) 资金来源:   ①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②退休人员过渡性 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③统筹基金的利息收入;   ④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⑤ 政府资助;   ⑥其他合法收入。   (2) 支付范围   ? 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2、个人帐户   ? (1)资金来源:   ①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   ②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   ③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④个人帐户利息等合法收入。   ? (2)支付范围:   ①门诊普通疾病的医疗费用;   ②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   ③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 (3)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能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3、用人单位缴费的分配   ? 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时,先按每人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入,然后,在职职工以其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下为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2%;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退休人员为5.1% 。   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确定   ? (1)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每次住院计。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4 %;二级医院为6%;三级医院为10%。退休人员为在职职工的70%。   ? (2)设置起付标准,主要是避免小病滥住院、门诊费用挤占统筹基金,以及确保统筹基金有足够的“保大病”支付能力。起付标准定得过低起不了作用(或作用不大);过高,又会 使职工大病时负担过重或住不起院。为了有利于发挥起付标准的“门槛”作用和便于操作,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按国务院的规定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来确定起付标准,而且是按每次 住院计算。《方案》同样采用了这种做法,按医院级别不同设置了不同的起村标准。综合平均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8%,比国家规定的10%稍低。这样可适当减轻职工的负担, 又使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易于承受。尤其是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更低(比在职职工的标准降低了30%),受益更多。    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的确定   ? (1)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累计,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据测算,以2000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8972元的4倍(75888元)作为2001年度的最高 支付限额,其所对应的总医疗费用达87271元(包括在职职工住三级医院的个人自付部分),发生人数仅占住院病人数的?0.38%?。如按调查所得的年住院率,在职职工为?5.4%? 、退休人 员为15.2%推算,覆盖职工150万人时,超“封顶”病人只有515人。由此可见,本《方案》 设置的最高支付限额,既可使绝大多数病人(99.6%)都在“封顶”之内,能够获得统筹基 金给付,又可避免极少数人过多使用统筹基金,影响绝大多数职工医疗费用的给付。
  劳保统筹基金
  我国从1951年开始,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一直是在工程造价的间接费中构成,由国家按施工企业劳保基金的实际支出确定计取费率,施工企业按规定的费率向建设单位自行收取、自行管理。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施工企业劳保基金负担的变化,调整劳保基金在工程造价中的含量。   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并存,企业之间负担不一,使劳保基金在工程造价中企业自行计取的标准难以确定,加上激烈而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使劳保基金大量流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管理的弊端,将工程费用定额中由施工企业通过工程间接费计取的劳保基金单独列项,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统一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拨付给企业,为全社会劳保统筹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建筑工程劳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是劳保基金管理办法的重大改革,因此,统一管理后的劳保基金仍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据报道,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13个省县市自治区名义上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0个左右的省区以地市级统筹为主,其余的省区仍然以县级统筹为主。可见,中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很低,养老保险被分割为2000多个统筹区。   所谓统筹,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每个统筹区各自负责本区域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级政府和本级财政填补。   如果参保人员要在不同统筹区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就有可能影响到这两个统筹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因此,大多数统筹区都不支持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转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条件,减少可能的损失,例如,要求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累积缴纳5~10年保费,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转入地的养老待遇。   对于流动比较频繁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来说,这样的条件很难满足,因此,很多人宁可退保。这些人现在都还比较年轻,随着他们年龄增长,因为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而造成的保障不足就会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在经济较为发达、劳动力流动较为频繁的发达地区,除三个直辖市和福建省实行省级统筹之外,其余都以县级统筹为主。这种状况使得问题变得更为普遍和重要。   如何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不同统筹区之间的顺利转移?很多地区采取措施减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的障碍。还有专家建议,在不改变统筹层次的前提下,通过改进保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的方式,使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顺利转移。但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