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2024-05-07 13:15

1.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办理公积金月冲或年冲还贷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sinjin8i LV6
2016-04-12
满意答案

我Q544059440
LV10
推荐于2019-08-10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申请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36137条件: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后)且还款一个月以上,无逾期;2、对冲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且未欠缴3个月(含)以上,公积金余额之和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身份证到放款银行领取《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核实贷款相关数据,并加盖银行印章。

2、在银行领表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料到原办理贷款手续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提供资料(除审批表外其余资料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1份):

1、借款人本人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按月对冲提供: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还贷款的卡或存折。(借款人本人到场办理)

2、夫妻共同贷款且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还贷款的卡或存折。(夫妻双方到场办理)

3、贷款已办理父母子女共同借款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户口簿、还贷款的卡或存折、共同还款协议。(借款人和办理对冲还贷的共同借款人到场办理)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正常进行,防止出现贷款逾期,请注意以下方面:

一、20日前(不含20日)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应预存资金归还当月贷款;20日(含)后签订协议的,借款人应预存资金归还当月和下月贷款。

二、借款人应当在约定还款账户上保留至少两个月的还贷资金,避免因客观原因对冲还贷资金未按时到账、公积金余额不足、缴存或摊账不及时等造成按月对冲还贷失败出现贷款逾期,借款人应适时了解、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归还情况,防止出现贷款逾期。

三、借款人约定还款账户发生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贷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四、特别提示:按月对冲还贷期间,贷款出现逾期达二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动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继续偿还贷款,由此产生的逾期等问题由借款人负责。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2.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就是指国家机关单位、国企、外资公司、城镇民营企业以及别的城镇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宅储蓄。办理手续是:
  1、单位办公积金的专业人员到本地的公积金中心提交有关的资料,办理手续并开公积金账户;
  2、办公积金的人设立员工交公积金的名单,依照有关的要求给员工设立相关的缴存账户并在缴存的员工发生变动的时候做好相应的更改手续。
   以上就是什么是公积金  ?  如何办理  ?  相关内容。 
  个人公积金的介绍    
   1  、城镇在职职工 不管单位类型怎样、家庭年收入多少、是不是已经有住宅,都需要依照《条例》的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2  、企业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存缴备案或不是企业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的,公积金中心 可以规定其期限申请办理,逾期不申办的,可以按《条例》的相关条文进行惩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除职工存缴的住房公积金外,企业也需要为职工缴纳一定的金额,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小于盈利性贷款 。
   本文主要写的是什么是公积金  ?  如何办理  ?  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3.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公积金是用于购房的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主要包括:个人相关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贷款利率、存入自筹资金情况、贷款拨付方式、贷款偿还方式、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事项等。
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4.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亲亲您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摘要】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提问】
亲亲您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回答】
公积金的办理根据办理人的身份不同,办理的流程也不一样:【回答】
1、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是由工作单位代为办理的。单位的相关部门需要携带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开业许可证明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即可办理公积金。【回答】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公积金的,需要携带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收入证明、银行结算账户(卡折)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填写《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缴存申请。经工作人员受理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即可办理公积金。【回答】

5.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公积金的办理是由在职职工的单位在录用职工后的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登记成功后再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开设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具体如下: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6.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1、公积金缴存:公积金由单位统一办理和缴纳。根据地方政策个人和单位各按一定比例缴存,单位直接从个人工资里扣发公积金的金额,单位再按比例出公积金的金额,由单位每月统一交到当地公积账户。
2、公积金贷款:个人购买住房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持购房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提取: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拓展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7. 公积金是什么?怎么才能办理

“公积金”现在是人人耳熟能详的词儿。前几年人们惦念的是它在建房上为单位履行的义务,现在人们更关注它将在贷款买房上给自己提供的方便。从集团到个人,购房主体的转变连带着使公积金的服务对象也更为单一和明确:你、我、他,我们每个人都将受到住房公积金阳光普照般的关爱。在货币分房时代,住房公积金将作为一张实实在在的保护网担负起住房保障的重大使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这张网以法制的强有力形式固定下来。看完下面这篇对条例问答式的通俗解释,你可能会意识到,如果谁在住房公积金上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将能有法可依地和他对簿公堂。华文今年4月8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那么,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普通百姓有什么密切关系呢? 
  问:条例中所说的住房公积金指什么? 
  答: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将如何进行管理?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问: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何处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问:单位和职工应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问:新设立的单位应该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问:如果单位已经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怎么办?  答: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单位新录用的职工或新参加工作的人应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单位与职工已经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 
  答: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职工和单位每月应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月缴存额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问:职工个人应采取什么方式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息计息。 
  问: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二、第三、第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职工死亡,怎么办? 
  答:职工的继承人、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问: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问:如果个人或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有疑问时,怎么办?  答:职工和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或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问:如果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条例颁布时单位还没有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怎么办?  答: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公积金是什么?怎么才能办理

8. 公积金是什么怎么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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