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登录

2024-05-01 05:58

1. 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登录

如果赠予大额人民币,可以换成外汇带走吗?经常项目的用汇,个人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等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材料在银行办理。即境内个人购汇资金汇出,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5万美元的,凭经常项目的用汇凭证在银行办理。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如因特殊情况需超过此金额的,应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摘要】
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登录【提问】
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官网登录入口:http://asone.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ASOne)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回答】
子女在国外取得外国籍。如果父母赠予人民币可以换成外币带走吗?【提问】
子女在国外取得外国籍。如果父母赠予人民币可以换成外币带走吗?您好 亲亲~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呢。子女移民国外需要用钱,可以把父母给的钱带走根据中国法律,一个人出国,携带的人民币现金不能超过两万人民币,携带的美元现金不能超过四千美元,这是随身携带的,如果通过银行汇款,个人每年可以向外国汇款不能超过五万美元或者等额其他国家外币不受外汇管制限制,可将国内大额资产合法转出。。【回答】
如果赠予大额人民币,可以换成外汇带走吗?【提问】
不是美元,是其他币种。【提问】
如果赠予大额人民币,可以换成外汇带走吗?经常项目的用汇,个人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等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材料在银行办理。即境内个人购汇资金汇出,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5万美元的,凭经常项目的用汇凭证在银行办理。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如因特殊情况需超过此金额的,应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回答】

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登录

2.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

(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二)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其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
对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OSA账户),应区别由居民开立还是非居民开立,居民开立的OSA账户不应视为非居民。
2.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的申报。为便于境内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及时办理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非居民向境内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报文的付款附言中注明“OSA PAYMENT”或“NRA PAYMENT”字样。境内收款银行收到上述来自境内非居民的款项时,应当通知、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字样。
3.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的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非居民,则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OSA/NRA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三)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经办银行应按照22号文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经办银行应当为其非居民机构客户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
2.经办银行应将《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无需打印相关凭证。
3.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其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02031”,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4. 驻华使领馆、驻华国际组织和外交官个人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其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应当申报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的相应项目下,与境内所发生的收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四)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境内居民应在收付款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其中,境内居民收到境外居民汇入的款项时,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性质进行申报;境内居民向境外居民支付款项时,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
对于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其既涉及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也涉及境外居民与境外非居民之间的收付款。境内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7号)中《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收支情况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申报以下数据:境内企业的出口收入存放在境外账户时,应按照出口收入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境内企业将境外账户中存放的出口收入直接用于境外支付时,应按照支出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此外,当境内企业将存放在境外的出口收入调回境内时,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在“货币和存款收回—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01031”。
(五)境内居民与境内银行之间的交易,例如因支付境内银行费用或者归还境内银行贷款等导致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内银行的境外账户支付款项等属于国内交易,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银行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制度》((96)汇国发字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申报其境外账户变动及余额情况。

3. 如何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步骤:
一、打开浏览器;

二、在网址搜索栏输入“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servlet/LoginOutServlet?logOutType=2”;

三、在右上角出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等基本信息即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ForeignExchange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StateAdministrationofForeignExchange,SAFE),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用户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如何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何开通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1、用电脑或手机打开任意浏览器。

2、点击浏览器搜索输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3、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4、在右上角输入自己账号密码

扩展资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之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等8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机构职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到底怎么使用

登陆网站后,”常用下载“那边有一个手册,下载阅读会告诉如何操作。             

1、要做进口的预付货款,那么只要带合同或发票填写境外付款申请书到银行先去做进口预付款,然后过一两天再在这个系统的“预付货款报告新增”先选择时间按查询,然后就能看到之前付过的这款预付款的内容了,按新增完成操作。
2、这个步骤就是先去银行付汇,银行会通过这个系统的银行版将预付款报告给外管,外管接到银行的报告后会在这个系统的企业版上能够查询到,企业再在系统上面报告给外管。相当于外管同时监管银行和企业的操作是否规范。
3、预收货款报告也是一样,收到外汇后,看些款是否为预收款,如是预收款,要主动报告给银行说此款为预收款,银行会通过系统银行版报告给外管,在企业版的系统里面查询到此款后再报告给外管一次。
4、预付、收款,延期付、收款,在30天之内报告给管。

7. 关于外汇管理局新系统的的使用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302000000000000,41&id=4
1.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等信息。
2.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B类或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
3.上述1、2规定范围以外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后30天内,主动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
4.对于按上述1、2规定应当报告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外汇管理局新系统的的使用

8.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怎么使用

登陆网站后,”常用下载“那边有一个手册,下载阅读会告诉如何操作。             

1、要做进口的预付货款,那么只要带合同或发票填写境外付款申请书到银行先去做进口预付款,然后过一两天再在这个系统的“预付货款报告新增”先选择时间按查询,然后就能看到之前付过的这款预付款的内容了,按新增完成操作。
2、这个步骤就是先去银行付汇,银行会通过这个系统的银行版将预付款报告给外管,外管接到银行的报告后会在这个系统的企业版上能够查询到,企业再在系统上面报告给外管。相当于外管同时监管银行和企业的操作是否规范。
3、预收货款报告也是一样,收到外汇后,看些款是否为预收款,如是预收款,要主动报告给银行说此款为预收款,银行会通过系统银行版报告给外管,在企业版的系统里面查询到此款后再报告给外管一次。
4、预付、收款,延期付、收款,在30天之内报告给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