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后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2024-05-05 00:43

1. 新三板挂牌后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将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作为申请挂牌的条件之一,若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若挂牌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转让限制解除规定可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即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票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转让限制解除同样适用“两年三批次”的规定,但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从上述转让限制规定可以看出,新三板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转让限制较之主板市场而言较为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三十六个月。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以外的其他股东而言持股转让限制而言,《业务规则》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即只要该股东并非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虽作为发起人但股份公司设立已经满一年的,该股东股份转让不受任何限制。与主板上市公司对比而言同样宽松,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东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十二个月。
4、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
对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业务规则》并未专门作出规定。应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限制
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增资部分股份转让是否受到限制,《业务规则》对此未进行明确。但在新三板中关村试点期的“代办系统”业务规则中有明确的限制,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由于《业务规则》系在代办系统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此可见,该限制规定已经被取消。也即是说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不受限制。
新三板挂牌后股权转让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可以知道如果新三板挂牌后想要进行股权转让,首先需要进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新三板上市公司由于其特殊性还有几点特别的限制,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了解股权是否是处于可以转让的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新三板挂牌后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2. 新三板挂牌的风险

新三板风险新三板可能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风险:面对新三板上市评估,新三板扩容可能带来的风险。在评估前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大多属于较优质的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在评估后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投资风险较大;我国仅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来进行评估,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亦即,我国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评估要求限制小,弹性大,投资风险更大。

3. 已挂牌新三板的股权入手有什麼风险

新三板挂牌,要求挂牌公司股权清晰,而,股权代持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原则上新三板挂牌是不予以股权代持的。为了防止因股权代持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清理”是必须的。
  但若企业存在股权代持也是不直接影响新三板挂牌的。但是需要说清楚,做一定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要注意一下几点:
  (1)股份代持的原因;
  (2)股份代持的具体情况;
  (3)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后果,如果引起争议或者诉讼是否会导致股权大幅变动甚至是实际控制人变更;
  (4)股份代持没有及时解除的原因和障碍(比如成本太高或者时机不够成熟);
  (5)股份代持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后如果存在问题,后续有什么解决措施。

已挂牌新三板的股权入手有什麼风险

4. 挂牌新三板股权应不应该买,多久上市?

1.投资门槛降低。个人和机构都有机会参与股权一级市场的投资。中国的股民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股权投资原本只是属于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的领域,因为股权投资至少是上千万资金才能投资的。新三板市场明显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投资者几十万就有机会参与了企业原始股权投资。

2.投资方式安全。投资者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投资该项目后,企业通过工商变更,投资者显示在企业的股东名册中,从法律层面上,投资者成为真正意义上企业的股东,一旦新三板股票转板成功,更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3.投资者是作为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受每年约定的分红。对比A股上市公司的铁公鸡做法,新三板投资者所投企业在没有通过上市、并购、转让等溢价方式退出前,优先股东优先享受公司分红,该分红比例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标出。

4.投资风险可控。在严格审计后,企业所增资的额度远远小于企业净资产的总值,一般增资额不到净资产的50%,安全系数非常高。同时公司大股东对优先股东有无限连带责任,在合同中标明。

5.投资周期短。一般的风投/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时间是5-10年,而新三板股权投资,可以通过多个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去挂牌上市退出,或者兼并收购或溢价转让等方式退出,一般1-2年就有机会溢价退出,最长3年,就一定可以退出。

6.多久上市,这个问题要看你选择哪只原始股了,选择一些比较有发展前景的题材,比如高科技新能源以及互联网等热门题材,进行评估。公司一旦转板上市或者借壳上市,抑或被收购,就能实现几十倍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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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买新三板股权风险在哪里?

1投资原始股有风险两种:
一是信用风险:原因是投资原始股票因营运不良及其它因素而破产导致的风险,
二是流通性风险,即在公司未上市前原始股高层是属于封闭市场,流通性不佳即变现性差.
2 避险建议
一:投股时要选择公司知名高,产业发展明显,历年盈余高的公司
二:启用闲置资金投资,作好长期投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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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挂牌新三板可以发行股票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新三板可定向发行,就是定向增资,指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另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环境比较主板来更加轻松。
       新三板融资除了直投和定增之外,还正在积极探索其他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债、私募债、集合债、股权质押回购等。所以公司挂牌新三板是可以发行股票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哪里不懂欢迎再问!

7. 企业挂牌新三板后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可以享受诸多好处,但是并非企业成功挂牌后就可以一劳永逸,没有后顾之忧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还存在一些风险。那么,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都需要规避那些风险呢?



 1.企业的管理经营要规范化。
一个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内部的管理经营水平息息相关。企业内部管理经营得合理、合规企业就能长足发展。相反,如果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不善,出现管理方面的问题,企业就很难发展,同时也会很难在新三板平台立足,甚至有被新三板退市的危险。
  2.资金链的完整。
  一个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受资金状况的影响。完整的资金链是企业发展和持续经营得后备动力和物质保证。如果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企业将无法经营,更无法在新三板立足。2014年,北京中农立民羊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因为资金链断裂而被新三板移除,公司的经营也被停止。所以,企业应该时刻保持资金链的完整,否则就会陷入发展困境,同时还会被退市。
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不可以掉以轻心。以上存在的这些潜在风险必须引起重视,企业平时应该做好内部经营管理、资金链方面的工作,防范于未然,才能为企业谋得长久的发展之路。

企业挂牌新三板后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8. 新三板是什么,新三板上市条件,交易规则,挂牌等股权

闪牛分析: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当前拥挤的主板和创业板提供疏导, 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途径,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上市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交易规则:
一、新三板股票交易条件
个人客户准入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公开转让: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机构客户准入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3、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交易规则
二、新三板股权怎么交易
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2、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3、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4、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5、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6、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7、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三、新三板的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