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2024-05-08 00:36

1.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特检院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于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创建。拥有3个国家级检验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2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法规标准起草、安全评定、风险评估、技术仲裁、失效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司法鉴定、产品(体系)认证评审、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2.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属于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简称特检所,为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事业单位,各省局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特检院;国家质检总局设中国特种设备研究院,是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和监督。

特检院的工作内容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压力管道、气瓶产品、客运索道、游乐实施、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进出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铁路罐车和汽车罐车定期检验、事故检验分析和锅炉水质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特检院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特检所是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简称,是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工作是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压力管道、气瓶产品、客运索道、游乐实施、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等。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4. 特检院属于什么单位

特检院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于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创建。拥有3个国家级检验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2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法规标准起草、安全评定、风险评估、技术仲裁、失效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司法鉴定、产品(体系)认证评审、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5. 特检院属于公务员吗

特检院不属于公务员。属于事业单位,是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和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简称特检所,为格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事业单位,各省局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特检院国家质检总局设中国特种设备研究院。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特检院属于公务员吗

6. 特检院没有编制的人员多吗

法律分析:没有编制,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工,二是劳务合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特检院是好单位吗

法律分析:质监局开电梯检验合格证需要带“自检报告”到特检院申请检验,经特检院检验合格后就会出具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和电梯合格使用标志。电梯检验合格证是指电梯在经过国家认证的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给这台电梯签发电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安全使用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特检院是好单位吗

8. 特检院没有编制的人员多吗?

法律分析:
没有编制,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工,二是劳务合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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