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的介绍

2024-05-17 13:00

1. 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的介绍

由台湾人组织策划,诈骗电话窝点设在印尼、柬埔寨、菲律宾、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8国,转取赃款窝点设在台湾及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改号平台设在山东、福建、广西及台湾,专门针对大陆居民实施诈骗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总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的介绍

2. “12·2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什么时候被抓的

  1月8日,在云南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押上飞机。
  1月8日15时许,随着四架从云南西双版纳起飞的中国民航包机相继降落福建泉州机场,在老挝南塔抓获的30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顺利从中老边境押解至福建,其余170名犯罪嫌疑人由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查处。至此,在中国和老挝警方联合打击下,“12·2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功告破,此案是近年来公安部组织侦破的最大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多、团伙规模之大均前所未有。

3. 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的案件经过

9月28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大陆10省区市公安机关,联手台湾警方,与印尼、柬埔寨、菲律宾、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盟8国警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两个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828名,其中大陆籍犯罪嫌疑人532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284名,其他国家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拨打诈骗电话、转账洗钱、开卡取款和诈骗网络平台等犯罪窝点162处,缴获银行卡、电脑、手机、网络平台服务器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和赃款,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800余起。今年年初以来,广东等地连续发生以小额贷款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发现一个由台湾人组织策划,诈骗电话窝点设在大陆、台湾以及菲律宾、泰国、印尼、越南,转取赃款窝点设在大陆、台湾,改号平台设在上海、广东,专门针对大陆、台湾居民实施诈骗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总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金华市连续发生假冒执法机关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一个由台湾人组织策划,诈骗电话窝点设在印尼、柬埔寨、菲律宾、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8国,转取赃款窝点设在台湾及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改号平台设在山东、福建、广西及台湾,专门针对大陆居民实施诈骗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总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的案件经过

4. “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是怎么回事?


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并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首部“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特别节目。综合网民投票结果,经专家委员会评选,“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入选十大案件。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并日趋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跨国境作案特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1年4月,“10·18”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作案手法隐蔽、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跨境诈骗犯罪。本案系公安部督办的,基于手机、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技术进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

法院查明,2019年3月,主犯苏某某等人在菲律宾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雇佣被告人朱某某、董某等100余人,利用交友软件推荐虚假赌博网站,诱骗1500余名被害人充值参赌,涉案金额共计1.04亿余元。2021年6月16日,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涉案的98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的35人,重刑率达40%,98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共计2400余万元。

专家点评:胡建淼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近几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案的侦破和审判都获得了成功。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被告人绳之以法。案评团认为:“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依法重击,让天下无骗。

5.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案件简介

公安部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查调查工作,2011年3月10日,海峡两岸警方决定共同办案,在此后的三个月时间里,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地警方合作,并与台湾警方及时交换情报,多次磋商协调,联合办案,共同开展侦查工作。在与台湾警方加强合作的同时,公安部加强了国际警务合作。经缜密侦查,查明诈骗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在台湾,话务诈骗窝点和转账、洗钱窝点在柬埔寨、印尼等国以及广东、重庆等地。6月9日上午,海峡两岸警方与柬埔寨、印尼等国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一举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98名(其中大陆居民186名、台湾居民410名、柬埔寨居民1名、越南居民1名),捣毁诈骗窝点106处,缴获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一起惊动两岸和多国警方的大案成功告破!“这是公安机关目前侦破的最大规模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打掉的犯罪窝点数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空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白少康难抑激动的心情说,“这再次证明了无论犯罪嫌疑人在什么地方实施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中国公安机关都会将他们缉捕归案,依法惩处。”6月11日凌晨,一架来自柬埔寨的飞机降落在福建省厦门市高崎国际机场。60多名大陆犯罪嫌疑人被押上警车。仅20小时后,另外77名大陆嫌疑人也从印度尼西亚被押送到北京。2011年6月26日21时许,“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最后一批27名犯罪嫌疑人从马来西亚被押解到京。至此,该案168名大陆籍犯罪嫌疑人从国外被全部押解回国。“以往公安机关抓获的主要是在一线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这次则追打到了源头,重创了团伙根基。”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3·10”案赴柬埔寨工作组组长廖进荣认为,这正是此次行动的最大“亮点”。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案件简介

6. 11.28特大电信诈骗案件怎么判

11.28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判刑标准如下。1、电信诈骗满足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属于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诈骗伎俩

“魔”高一尺:一种新型网络犯罪,话务窝点是核心,甚至专门有“剧本组”为诈骗行为进行“编导”“警官在这里告诉你,你现在涉及的这个案件牵扯范围很广,其中包括地方知名人士以及官员……你亲口答应警官!你会配合我们公安局办案……你不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告知你的家人,否则我们检察官得知是因为你泄露这个案情导致无法顺利逮捕这些在逃嫌疑人的话,还会让你的家人、朋友被我们检察官以涉案嫌疑人的身份起诉,你也不想让他们卷入这场风波吧!”以上这段煞有介事的话,并非是侦探片里的“台词”,而是在“3·10”案中警方缴获的电信诈骗团伙内部“话务员”《作战手册》里的台词。由该团伙专门设立的“剧本组”编写。翻开手册,内容“周密”得让人惊讶,甚至还有情景教学:“跨省客户可能会问你苏州是哪里?立场站稳不要心虚直说……”公安部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二队队长童碧山解释说,在这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中,“话务员”往往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打电话给民众,骗称其电话欠费或牵涉入某起金融案件,然后提醒民众可能是其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要求配合执法机关调查,还不忘“善意提醒”一句:可拨打114查号台检验来电号码是否是某公安机关。但很多受害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正是因为个别不法网络运营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任意显号技术服务,使来电可任意显示司法机关的号码。“此外,话务窝点还可制造出公安机关接警的背景声来迷惑民众!”童碧山说,这些不速来电以假乱真,让受害人深信不疑,“话务员”就要求他们将钱财转移到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上,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而就在诈骗集团“话务组”行骗的同时,提供网络技术支撑的“平台组”正将境外电话号码变成国内司法机关的电话号码。负责取款的“车手组”拿着一批银行卡直奔各地银行自动取款机,在极短时间内取光“安全账户”上的钱。“电信诈骗屡打不绝,与诈骗手段和方式有关,也与这种新型网络犯罪组织结构有关。”廖进荣指着一张“内部结构图”讲解道:“各个小组分工明确,互相利用,但又相对独立。所以警方一旦打掉其中某个组织,并不能彻底摧毁团伙,很快就有新人补充进来。各小组内部又呈金字塔管控结构,管理层通过威逼利诱,限制、监视组内成员行动。”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诈骗伎俩

8. 海淀宣判一起多少人的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年8月4日依法对被告人张岑等40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岑等40人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并对部分罪行严重的人员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上述40人均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8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岑等5人系我国台湾居民。

海淀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张岑等40人先后出境至肯尼亚,加入电信诈骗集团。该电信诈骗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待被害人接听并转拨电话后,部分被告人作为一线接线人员冒充医保局或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二线接线人员冒充公安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三线接线人员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同虚构被害人因个人医保卡信息泄露或被冒用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资产保全等名义或事由,诱导被害人向指定银行账户内转账或汇款,后通过远程操控等技术手段,对被害人的电子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从而骗取相关被害人钱款。经查,该电信诈骗集团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赵某某等20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岑等4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境参加电信诈骗集团,合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国家机关等工作人员,通过虚构被害人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资金等事实,欺骗被害人按照被告人的要求进行转账或汇款,诈骗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岑等40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10人系主犯,30人系从犯。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法院根据其个人意愿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表示认罪悔罪,另有10名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交了违法所得。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海淀区法院刑二庭法官姜楠介绍,电信诈骗是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实施的诈骗,其不仅是对犯罪手段的通俗表述,也是法律术语,量刑显著重于一般诈骗,定罪和证据标准也有所不同,以实现从严打击。电信诈骗迭代迅速、手段多元,且基本均为团伙作案、远涉海外,“一二三线”分工精确,因其黑产发达、跨区域作案,侦查难度大打击力度重。此外,电信诈骗涉众性极强,很多案件被害人可以达到数百人。被害人未报案一方面是由于受害数额小,有的案件为一万元以下,与维权成本差距不大,另一方面是部分骗局隐蔽性强,被害人误以为系民事纠纷未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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