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要阐述企业持有的一项债权投资,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哪一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2024-05-09 05:46

1. 请简要阐述企业持有的一项债权投资,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哪一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公司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如超过1年以上(不含1年)的委托贷款等,应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下设置“其他债权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此外,公司还应在该明细科目下设置“本金”和“应计利息”两个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进行其他债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贷:银行存款
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如果出售金额小于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则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短期投资的会计分录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X(分摊部分)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尚未收回的)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X(借或贷)
④、计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请简要阐述企业持有的一项债权投资,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哪一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2. 请简要阐述企业持有的一项债权投资,分别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哪一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公司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如超过1年以上(不含1年)的委托贷款等,应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下设置“其他债权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此外,公司还应在该明细科目下设置“本金”和“应计利息”两个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进行其他债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贷:银行存款
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如果出售金额小于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则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短期投资的会计分录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X(分摊部分)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尚未收回的)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X(借或贷)
④、计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答:ABC。
 
在投资企业得到被投资企业分派来的现金股利时,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对投资方返还的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由被投资方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小于投资企业在持有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投资方前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净利润弥补,使得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将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第二种为投资年度以后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
  第一种情况,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具体计算时,如果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分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可按投资准则指南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①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上述公式②计算复杂,实际上只要把握住“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两个账户即可。分派来的现金股利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给投资方返还了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第二种情况,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投资准则指南中规定的计算公式为:
  ③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④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4. 投资方在各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什么核算

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是这样的。
 这是因为“采用成本法编制的独立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国际会计准则的解释)。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处理对子公司的投资,着重反映投资所能够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是确确实实的现金流入,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较为关心的信息,所以采用成本法编制的独立财务报表的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不仅可以全面反映母公司控制实质的投资权益的变化,而且也便于母子公司相关项目之间的抵消会计处理。通过这样一种会计处理,可以增加财务报表的综合信息含量,更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分析决策。
 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这些规定与原来的有关规定是显著不同的,因为原规定对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及对子公司投资)要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的处理规定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的。

5.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的,应冲减投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答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成本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的,应冲减投资成本【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答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成本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回答】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的,应冲减投

6.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你这应该是多选题,但实际已经过时了,只能用作单选题,答案只有一个就是A,所谓冲减投资成本的做法早已没有了。
 
如果你手里有cpa教材或者准则讲解,翻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部分,就会看到下列内容: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7.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什么?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以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成本。
2、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补价,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⑵支付补价,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认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或减去)应确认的收益(或损失)和应支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成本。
⑵支付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成本。
企业的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如果按税法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有关税费的,则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4、取得股权后,由于增加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则按追溯调整后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取得时的初始成本计量,但如发生以下情况,投资的初始成本则应作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成本作为再确认的投资成本。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初始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调整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经调整后的成本为新的投资成本。
(2)、收到被投资单位派发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应将扣除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后的余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3)、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减少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则按终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成本。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什么?

8.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