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它的内容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老板说做不满一年提前走就扣除20天工资,

2024-05-09 05:24

1. 店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它的内容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老板说做不满一年提前走就扣除20天工资,

辞职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 老板就不能扣你的工资 你的合同上有写这个 就算你没有坐满一年但是你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就可以了

店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它的内容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老板说做不满一年提前走就扣除20天工资,

2. 不给工资违反劳动法规定吗

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按照劳动法,公司要提供员工合法的保障权利。只要员工在公司上班,公司就要给员工支付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你在公司工作了,就会有工资,不给就违反了劳动法,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可以用法律来解决。法律分析未及时支付工资的解决方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应该按时发放工资,不能拖欠或是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应该进行赔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 公司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违反了劳动法哪些条款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公司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违反了劳动法哪些条款

4. 在公司前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改低了。公司要求不签的就走人。这算违反劳动法么

  公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否则不续签本身不违法,但是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经济补偿就算违法。你千万不要主动离职,不要写辞职书。你应当要求单位给你开具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降低工资续签的书面通知,然后以此书面通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或者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公司与我们签订合同但是合同本身好多地方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去劳动仲裁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与我们签订合同但是合同本身好多地方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6. 公司规模30人,却在工作前签订期权协议,每月扣工资的10%作为期权,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归还,请问是否合法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公司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克扣的工资。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 公司与员工签订期权合同,有没有这种合同的模板啊?

2008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 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与员工签订期权合同,有没有这种合同的模板啊?

8. 每周实行单休,周六正常上班,但不给加班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先仔细学习《劳动法》,找出公司违法的地方,然后向跟公司谈判解决,若是公司还是不给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是本人自愿,加班单位必须支付高于正班工资的加班费,其比例是,周一至周五超出8小时工作外的工作时间都为加班,支付的加班费不得低于正班的150%,周六和周日加班得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得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费。
  现摘录一些公司往往会违反的劳动法条款,你仔细看下吧。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